乡村鬼话
按照你说的情况,假如上游对专票要求不严格的话,你试着能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你连续一年营业额低于500万元,又不是营改增企业的话,在今年年底前是可以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
因为根据最新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低于十万,季度营业额低于三十万,可以免征增值税,那么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也免了,好歹能省点。
至于下游及货车司机无法提供票据,这个只能说尽量要吧,毕竟现在生意难做,把别人逼急了也难办,看看有没有符合规定的不需要发票的费用,以收据入账。
另外,假如你属于小微企业的话,今年所得税还有优惠,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俗称的利润低于100万的,实际税率为5%,也算稍稍减轻点负担。
以上观点乃一家之言,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天涯随风嘌
将公司转成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各项优惠政策。
国税总局最近又为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开了绿灯,符合条件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是一件很敏感的事,从法律法规角度,《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从企业利益讲涉及面广泛、税负变化大、需要调整内容多等。由于以上因素,特别是法规障碍,只有在营改增特殊情况下,国税总局2018年第18号公告给出一个政策,而且只是对营改增以前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做出的。今年,国税总局又在对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政策中,以2019年第4号公告形式,再次给出政策,条件是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希望错过上次机会的纳税人抓住这次难得机遇。
附件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七、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六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八、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九、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十、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十一、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月梅竹
贤弟,换个角度换个说法,上家必须你开票才给你钱,下家必须你给钱但就是不给你开票,再换一种说法,上家不是非要你给发票而是你不开发票就要降价,下家不是不给你开发票而是开给你了就要涨价,再再换个说法,上家必须要发票是人家正规经营(都是在取得发票的基础上来货比三家确认和谁做生意,来正确计算自己的利润),你自己不正规经营(都是在不要发票的前提下货比三家,错误的计算自己的利润),还有很多很多种说法但说了你也听不进去,就和你说结果吧,你不要发票就和不要发票的人做生意大家都不要发票(违法的,但只要能赚钱比贩毒好些),你要给人发票就只和能给你发票的人做生意(合法的,赚的钱清清白白),千万不要弄成你现在的,一半合法一半不合法,自以为赚钱了实际上亏的内裤都没了。看了别人给你的建议都是叫你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亨受税收优惠,但我语重心长的告诉你,一点用都没用,这本就是个悖论,但要说清这件事很复杂,只想对你说要想做大做强哥的建议很重要,税不是你要考虑的东西,如果你非要考虑(物流业增值税兼有10%6%所得税25%),那就不做物流去销售农产品吧(增值税0所得税0),但只怕是你也赚不到钱
逝去如风10
非请自来。
烫手山芋!这种公司谁接手谁头疼,一般纳税人又要交增值税,还得交企业所得税。
按题目所述,企业所得税方面,每月营业额不到10万,说明有一定的销售收入的,年销售额应该在100万左右,算上其他日常开支,年应纳税所得额应该不超过100万,按现在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按20%计缴企业所得税。比如“净利润”为50万,应纳企业所得税是50*25%*20%=2.5万。
另外,“但是下游物流公司及货车司机无法对我司开票,只有收据和报销单据”—— 一般纳税人最怕的就是这个,一来不能取得进项抵扣,二来不能税前扣除成本,直接增加税负。
说实在的,“下游公司”一般不会不开发票的,其中的利害关系,不言而喻;如果确实难以取得发票,按最新出台的新政可考虑在本年12月31日前将公司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
我想,大多数人的建议都差不多是这样,自己衡量吧。
龙门账
看了您的问题描述,您可以将您的实际经营状况反映给主管税务机关 ,申请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核定征收。
或者直接注销这个一般纳税人物流公司,新办一个小规模的物流公司,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很大,上游公司如果必须要增值税发票 可以申请代开。
v税视界
每月不到十万的收入是免税的,有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解释,国家现在的政策是稳就业,对吸收就业多少人有功绩的,以后会有说,总的想办法先保证基本工资,看竞争进点,企业家国家重视,好好搞
hebin018622
开票额小于10万,现在免征增值税。另外企业所得税是按照销售额减去税前列支的成本之后利润缴纳。如果你的场地车辆人员工资等等费用超过你的营业收入,没有利润,就没有企业所得税。反之就要缴纳。
顺通企业管理咨询
一,换成小规模纳税人吧。对企业所得税核对征收。二,不行就买些发票来做成本吧。
孤舟漂进港湾
好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该公司的实际情况才能拿出最好最适用的方案。
投融资顾问张民江
这个好办,这种情况的我们操作过很多这样的案例,把下游的司机注册为小微个体户,由个体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流转抵扣,剩下的只需按核定征收交很少的个人所得税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