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倒的认为吴秀波睡了就该给钱的人怎么想的?法律、道德和三观占位正在哪?

伊人在线3


这是人民内部矛盾口口相传的道理!就如同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人民是单纯的,只是简单的认为得了便宜就要付出代价,而不管也不会追究内部的深层原因,吃瓜群众更不会在乎事实原由。杀了人不管什么原因就要赔命,这是几千年来封建思想的遗毒吧。

但是现如今是法治社会,宪法为基础,法律为准绳,不会由这些所谓愤民怨主导!把法律层面交由公检法处置,道德层面交由人民审判。作为公众人物,对于青少年的价值观影响重大。最好的结果莫过于双方都受到惩罚,该关的关,该查的查,看看有没有偷税漏税,有没有吸毒犯科,禁止再进入娱乐园或者公众视野,封杀一切。




灵魂小屋


看见你这个问题我忍不住回答。

我们现在不是当事人所以里面有什么隐情并不知道,我们就按照现在表现这些分析一下哈,我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这个女孩据说是93年的,我也是93年的,7年前,18岁,大一,那些走演艺圈学校的女生是不是十八岁就那么有心机我不知道。我就按照我的思维分析一下。18岁刚上大学,这时候出现个大叔对你特别好还多金还说他是离异(很有可能7年前吴秀波并不出名)女孩年纪小,一想啥事没有十全十美的。大叔确实还很有魅力,很有可能真心真意的爱上了。这时候就是吴秀波的错,比女孩大那么多,你要是真爱女孩,你就偷偷把婚离了,我也敬你是条汉子。要么,你就作为前辈让她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她往好的方向发展。

后来吴秀波慢慢有名了之后,女孩也发现他有家庭了,自己情感上也舍弃不了,而且觉得憋气。开始要钱。

这是我看新闻分析的,如果是这种情况,我觉得女孩就应该要钱。一个女孩无缘无故被小三,付出感情搭着青春,吴秀波比人家大那么多,欺骗人家获得感情,不能给人家婚姻就该拿钱补偿!别老一天提法律法律的,动物都有感情,人没有?女孩要精神损失费算恐吓了,那一个已婚老男人装自己离异骗人感情,被骗的就活该?就得忍着?

当然了,我说这些是在这女孩真像她说的之前吴秀波骗她说自己是离异单身状态,到底是什么回事我们这些吃瓜群众也不知道。

如果这姑娘开始就知道吴秀波已婚没离异那她就是图钱现在这结果就是活该。

反正不管咋样,俩人都是有问题,吴秀波的错就不说了,那姑娘如果真是刚开始被骗,就该在知道被骗的时候就要补偿分手。


諾諾酱丶


睡了,给钱,正确,这钱得给。但是也得有限度。

机场面条60元/碗,你饿了你觉得可以就吃,但要是同一碗面600元/碗……6000元/碗……你觉得还能接受么?或者说吃的时候告诉你60元/碗,结账的时候非要6000元/碗,你能接受么?

打比方我老公给人家睡了,给钱我觉得反正是他挣的,女的也付出了,适当很正常。但是你想动我家的大钱,甚至想取代我,那必须不行呀!

第一时间和老公同仇敌忾,统一战线。

这样还想过下去,老公对我也是一份愧疚,认识到家里的永远是和他一条心的。

不想过了,那更得把小三的钱要回来,我也能多拿点走。

再说,不用打打杀杀的就解决小三,哈哈!还可以维护我淑女形象!


事事小欠登儿


吴秀波是渣男这事做实了,但是分手的时候。先给了300万。又给了600万。小三要2000万的时候。吴秀波分四次给了并且签下协议。两人各自走路。就没有后来的事。后来小三反悔。又要6000万。吴秀波又给了200万。小三的妈说什么十亿,这样无止无尽的要钱,谁受得了?既然签下协议,就应该照协议来。小三先违反游戏规则。他们一家太贪心。不报警怎么办?我相信司法。别人如果没有证据,怎么会逮捕他?现在的社会离婚率这么高?好多就是第三者插足。想想那些无辜的配偶。他们内心的痛苦,谁能理解?可怜那些生长在单亲家族的孩子。他们成长的的环境,他们的眼泪。还让我们同情小三吗?支持原配,追回财物。让小三折财又丢人。


5o年老太


首先吴秀波睡了小三七年错在先,吴秀波用钱想买断这段孽情,在法律之外可以通过。但是吴秀波的明星效应到此结束。似乎问题没有当事者想的那么简单,钱就是引起这场风波的主角。为什么要这样讲:钱在这个世界上没人嫌多,小三已经拿了3100万,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讲可以满足了。但是偏偏这个小三太贪心了,继续要钱,古语:红颜祸水,最毒妇人心。她还纠结一个“诈骗集团”向吴秀波讨钱。吴秀波也不是开银行的要不是自己到了无力再支付6000万了,吴秀波不是一个糊涂人,万不得已他是不会通过法律途径了结这段感情。小三这次从美国回来也是奔着钱来的。检察官能开出逮捕令,这时有充分证据。相信我国的法制体系,不会平白在机场抓捕人的。


海纳百川233699882


要不别睡。

睡都睡了。

负责的男人,要不就娶。

不负责的男人,要不就给嫖资。钱货两清啊。

毕竟,据说,刚刚开始睡的时候,女孩才18岁,满没满18岁还可能存疑,而大叔已经是大叔。

小女孩可以说是情窦初开,不识人世,不识人心。大叔可是知道自己的身份的呀?应该算是诱jian吧?

所以,明知不能娶,还要睡,那就给嫖资咯。

只不过,普通男人嫖一嫖,可能几十几百块而已。大叔么,挣得多花得多吧,嫖资贵一点可以理解。

价格太低了,也对不起大叔的身份和地位吧?

是大叔先不讲法律(享了齐人之福),又不讲道德(诱骗18岁少女),还三观不正(拔屌无情),现在偏又拉了法律来为他背书,把七年宠妃打发去了慎刑司的啊。

所以,看不起他,不代表就是看得起那小女子啊。对小女子而言,可能本来想要的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离分”,结果得不到人,当然想捞钱咯。

突然觉得,这个年度大戏,好像《甄嬛传》里头的,皇上与华妃啊。

记得当年年纪小,她十指青葱、娇艳如花,却无端惹了大叔的情肠or情欲。于是,七年里,她独宠后宫,被他骄纵得不像话。可是,最是君恩如霜,翻脸比翻书快。更可惜可怜的是,华妃还有个哥哥可以仗势一阵,这个小女子只有老父老母。

所以,抱膀子的看客们才这么不喜欢大叔吧!

可是,从此以后,金刚经被玩坏了。罪过罪过。



云是鹤家乡680


女人多是感性动物。对感情往往是陷进去就难以自拔。陈跟了吴七年自然是有感情的,这七年也是她从一个女孩变为一位女人的过程。最好的青春都奉献了这位年长的父亲般的男人,所以当吴提出分手时心里自然是受伤和不甘心的。虽然她也有错,可依然难舍这份情感。我想她之所以一再加码就是不想真的分开,而是想让吴给不起分不了,用这样无奈的方式想挽留这位已经不爱她的男人,也是她唯一的办法,却没成想这样做反倒让对方抓住了机会,直接按敲诈勒索罪抓她入狱。这就是如此现实的社会,金钱至上的世上真没有什么真爱而言。女孩和女人都应引以为戒,别轻信男人的花言巧语,切记:男人爱你的时候什么都可以答应你,但都是骗人的假话千万不能当真!


新蓝调


我的观点?我站在吴秀波一边?理由,这样的女孩儿?1是家庭教育的原因?2是这个女孩儿太懒惰。不踏踏实实工作去挣钱过奢靡的生活……而是靠偷情,同居来过上奢靡的生活……这就是现在的女孩儿们,都选择走截经。都用这个办法去做人,去处理问题?大家说……谁的错误……厚脸无耻……那解站在女孩儿一边的人……谁能回答出来?是谁主动的?有一句俗语:叫做,母狗不调腚,公狗怎么的……与人,偷情,同居不就是为了,以后上位吗?上不了位。就用这种办法。欺诈吗……真是,厚脸无耻……没有底线的,厚脸无耻……


媚楠


吴秀波,在还没有曝出轨之前,在我们的印象当中是他是一个非常正派的一个演员。而被爆出轨后为何吃瓜群众们一边倒的情况在指责着吴秀波。

在人们的传统概念呢,你既然和女的睡了觉,如果不是夫妻关系,那就属于买卖之间的关系,就应该要给钱,那么吴秀波和陈昱林之间的是否是这层关系?很明显他们就是属于长久合作的关系,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既然是属于买卖之间的关系,那么就涉及到道德于法律这层面。婚内出轨本属于三观不正,没办法受到法律的约束,却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买卖总要有一个合理的价格,当你超出了一个合理的范围,用不正当的手段索取,当然会受到法律的约束。

据报道女方向吴秀波要分手费,第一次索要600万,第二次索要300万,第三次索要2000万,第四是想要10个亿,真的是一次比一次狠,导致吴秀波忍无可忍,就报了警。

婚内出轨当小三都属于三观不正,当今社会,这样的事情太多了,人们都嘻以为常,有那样的想法很正常。而女方一次一次的索要钱财,她贪婪的内心永远无法满足,最后才导致进入监狱的结局。吴秀波的色,最后导致了他身败名裂。



假期知道


陈是贱人,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可以说比陈更贱!

陈在跟吴的七年时间里,最起码没跟其他人乱来,她放弃自已的事业一心一意对吴,应当说她还是有情的,虽然说这是一段注定会受道德谴责、违背社会公德的孽情,但也不能否认她是付出了的(身体、情感)。可你吴秀波是怎么做的,有原配夫人,又和小三一起生活七年。在家里有原配空着、外面有小三伺候着的情况下,还特么又搅和着小四小五小六。。。。。。吃着碗里的、舀着锅里的、还搅和着米缸里的,装情圣?我呸,十足十的没有最贱、只有更溅的下流丕子!末了还送人进监狱,就算是请个保姆也要付工资、睡个婊子也还得付嫖资吧!现在陈进了监狱,落得个鸡飞蛋打的下场,也是贱得咎由自取!

陈对她的律师朋友说过,她手里有很多吴秀波的证据,我很好奇那是些什么证据,一旦引爆了,吴会不会也进监狱!!好期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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