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赵老师工作日没有向校长请假,说是去某村扶贫,被按旷课处理,应该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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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工作日没有按照规定请假就擅自去村中扶贫,校长给予旷工处理是符合规定的。

赵老师能够想到去村中扶贫,精神值得嘉奖。但他违反了学校的教学规定,却又必需惩罚。赵老师去村中扶贫,可以有以下几种途径:第一、利用非工作日去村中扶贫;第二、工作日请假经学校批准后再以个人名义去扶贫;第三、经过与学校商量,可以以学校的名义一个人或者多人去扶贫。

赵老师不请假就私自去扶贫的错误在以下几个方面:1、老师是学生的楷模,理应带头遵守纪律,而不是目无规定擅自行动;2、赵老师擅自离岗,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侵害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3、赵老师工作时间的主要任务是教学,放下教学任务去扶贫则是本末倒置了。

当然,如果有以下情况,也可以建议学校从轻处理甚至撤销旷工处理:1、赵老师能够合理解释当天扶贫任务事出有因,以至于要优先于其教学工作;2、赵老师能够合理解释为什么没有及时请假的原因。

总之,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无论我们做什么事情,哪怕是做好事,也要遵守纪律遵守法规,不要把好事搞成坏事!


深隐者


工作日,未经正常手续,私自外出,肯定属于旷工,理应按照学校的出勤管理办法,予以处理,这是学校严格出勤管理的必要举措,是保证正常焦旭秩序的必要行为,也是为学生负责的必要手段。

先举一个例子,本人在担任校长的时候,有一个老师,接到教育局的通知,去参加活动。该老师以为,既然是教育局通知的,肯定不用请假,结果,按照学校出勤管理办法,请假一天以内的,要提前给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请假。校长也不知道,副校长也不知道,第二天,本人巡课堂的时候,才发现有一个班没有老师,几十个孩子眼巴巴望着——这无疑是重大的教学事故啊!

马上把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找来,说不知道;其他行政干部,也都不知道——只有马上安排老师上课,然后与这位老师取得联系,才说是教育局某科室通知参加一个活动。然后,与该科室负责人联系,说是下面的工作人员通知的。

你说,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学校归教育局管,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人员,也是正常的工作安排啊!

但我以为,作为老师,必须以教学为重,作为教育者,要时时处处心里装着学生。所以,全体行政干部共同决定,该教师按照学校的出勤管理办法,按照旷工一天处理,扣罚当月所有收入的3/22(按照每月22天工作日计算,旷工按照3倍处罚,这是经过全体教师表决通过的),并在全校教师会上做出检讨!

其实,本人很清楚,这个处理,与教育局面上无光,但我们坚持认为,课堂大于天,学生重于天!后来教育局专门出台了抽调学校教师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程序:先征得学校负责人同意,由学校通知教师,并负责安排后后续工作。

同理,教师的扶贫工作,虽然重要(是否必须,本人专门写过文章谈论,中心观点,认为教育本身就是最重要的扶贫工作),但也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履行正常的手续之后才能进行。否则,谁都可以不经允许,私自前往扶贫或者做其它所谓的正当的工作,教学秩序如何保证?教学质量如何提高?学生的受教育权如何保障?

该教师不经履行手续就前往扶贫(本人持高度怀疑态度),核心,是没将学校的规章制度放在眼里,没将学生的受教育权放在心中,实际上,极有可能是一种借机发泄对扶贫工作的不满!

所以,不依照校纪校规严惩,不足以彰显规则的威严,不严惩不足以以儆效尤,不严惩不足以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管理秩序!


三水三心


赵老师去某村扶贫,是做好事,值得表扬和肯定。但在工作日去且没有向校长请假,就擅自离岗,被按旷工处理,则非常恰当,并无不妥。

不能因做好事就破坏规则,不然今后就没人遵守规则。老师有老师的工作纪律,学校有学校的规章制度,既然定下了规矩,那每一个老师就应该好好的遵守。不能因为某些看似成立的条件或者原因,就罔顾规则。


1、去扶贫本是一件好事,但既然选择在工作日做这项工作,那么作为老师,首先就应该向校长或者相关负责人请假,在经得同意且履行过相关手续之后再去做,从程序上要合情合理。

2、另外向校长主动请假也是对校长的一种尊敬和尊重,不然就是没有把校领导放在眼里,随意的缺席或离岗,性质太恶劣,换做是任何一个领导,估计都会将这位老师按旷工处理,甚至更严厉的处分,不然今后团队没法带了。

我们肯定扶贫做好事,但同样不能以此为理由而蔑视规则和纪律。

生活中这样的事情有很多,比如自己正在上班家里突然有事或者临时因为私事需要外出,那么第一时间应该向自己的部门领导说明情况,再经得同意之后然后再去做自己的事情,如果没有向领导说明就擅自离岗,那估计没有任何一个领导能够容忍自己的下属这样做,因为太不尊重人了,也太不遵守纪律了。

因此,此事中的赵老师工作日去扶贫且没有向校长请假,被按旷工处理,一点儿也不冤。因为换位思考我们是校长,如果自己的下属这样做,恐怕也会这样处理,对吗?


闲云湖影日悠悠


赵老师没有请假,就去乡下扶贫,被学校按旷课处理,我看这虽然有点冤枉,但这个处理也是比较恰当的。

虽然老师扶贫是好事,但你在去做好事的时候不应该影响本质工作。更不应该不请假,耽误学生的功课而去扶贫。这是有悖组织纪律的。

老师下户扶贫应该在学校安排下有序进行。这样,学校可以把学校工作安排好,又可以让老师安心去做扶贫工作。做到教学扶贫两不误。

如果老师不请假,擅自做主,去村里扶贫。学生怎么办,你的课谁来上,学生出了事故谁负责,这一系列的问题就摆在了你的面前。如果真的出了事,你去扶贫的动机再好,也难得逃过组织纪律对你的处分。

作为一个老师,莫以我去做好事而逃避你对组织纪律违反的处罚。因为你是在违反组织纪律的情况下去做的。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所谓旷职,就是没有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请假并得到批准,擅自没有到岗的行为,赵老师在工作日没有向校长请假,说是去某村扶贫,这就是旷职行为,当然得按照旷职处理。

旷职,跟当事人去了哪里,到哪里干什么都没有关系。当事人只要没有请假且没有被批准,就是旷职。你去扶贫跟去逛街,性质的一样的。

赵老师心里一定觉得很冤枉,认为自己不是因私,而是在干很重要的工作。扶贫工作确实很重要,但是,只要这个重要的事情,不是学校统一安排的,领导并不知晓,你离开岗位就是旷职。

旷职是考勤范畴的事情,扶贫是工作内容,考勤只看你到岗没有,并不看你不到岗的原因。擅自行动,是一种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哪怕你做了再大的事再好的事,旷职的性质不会改变。

有人认为,扶贫也是工作,赵老师是因为工作而离岗,可以向学校申请取消旷职处理的意见。个人认为这是不妥的,学校也不会同意。考勤制度针对一个群体,在这个群体里的所有人都应该执行制度,违反制度就应该受到处罚。

如果违反制度后,提出原因就可以撤销处理决定,那么,任何一个人旷职都是有原因的,绝对没有无缘无故的旷职。哪怕就是在家睡觉睡过头了,从人性上来说也是可以原谅的,不知者不罪,睡着了不知道迟到旷职了啊。

如果学校这样做了,那以后制度也就成了一纸空文,没有任何人会去执行这个制度,因为违反了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可以找出原因免于处罚。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应该没有人不会吧?

本例中,赵老师的遭遇值得同情,但同情不能代替制度,按照制度,就应该以旷职处理。赵老师应该接受这次教训,以后按照制度规定做就可以了,吃一堑长一智,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是一件好事。


当代师说


请把问题描述详细,不要引发歧义。


A果薇


今年我们县把扶贫的教师撤

下来,都回到教学第一线,为我们县领导点赞。像这种因扶贫没请假,事后向校长作讲释,补请假手续,学校领导要以人为本,以实际情况为准,顾全大局。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李国民222623276


严格执行制度,不请假、不告知工作去向,这是一种目无纪律、自由散漫的表现,是一种工作作风漂浮的现象。我遇到过这样的现象,看到某人不在岗位,电话问他他说在下组开展扶贫工作,驻村队长问他他说今天没时间下组,在学校工作,两头欺骗,结果查实是去做自己的事情,最终被纪律处分。脱贫攻坚是当前的重心工作,组织会作出统一安排,任何人不能欺上瞒下,两头欺骗,最终是耽误了工作,也欺骗了自己。


梦中顺城


在职老师有工作任务为什么还安排去扶贫,既然安排抉贫就不能再安排学校的工作,我认为这和校长有很大关系,这个校长顶不住上级政府的安排让杂老师去扶贫了,但学校的工作任务不减,这就是为难这个老师,让他里外都不讨好,我认为不怨老师怨校长,你学校有任务就不该同意让该教师去抉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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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上级的安排,也应该与这个教师的所属学校的领导先沟通好,由所属学校派遣他去扶贫,一方面尊重学校领导,另一方面学校也要找人来接替他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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