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食品經營許可證》式樣部分內容調整

快看!《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部分内容调整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調整

《食品經營許可證》式樣部分內容的公告

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地方市場監管機構改革進程,市場監管總局決定自2019年6月1日起調整《食品經營許可證》式樣部分內容。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整監製部門。《食品經營許可證》式樣正本、副本中的監製部門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調整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二、修改格式說明。《食品經營許可證》式樣副本格式說明內容中第5條修改為“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三、更改投訴舉報電話。將《食品經營許可證》式樣正本、副本中的投訴舉報電話內容修改為“12315”。

四、食品經營者在2019年6月1日前已經取得的原式樣《食品經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經營許可證》式樣調整內容

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3月21日

附件:

發佈單位:中國工商出版社 數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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