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判决书该不该将双方提交的证据,双方质证意见,以及法院认定的结果进行详细表达?

逍遥37939681


一份规范的判决书,应该将原、被告双方递交的证据以及双方的举证、质证意见、庭审答辩意见清晰地表达出来,这样一来通过判决书就能够将双方的庭审意见清晰的表现出来。

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做到这一点,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由于认知程度、文字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制约,加之没有统一的规范,即便是同一事实同一法律关系的判决书,不同法院制作的判决书千差万别,判决书的质量高低也非常明显。判决书将双方的举证、质证意见清晰地在判决书中完整的表现出来,不是太多。

令人欣慰的是,有一些法官已经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尝试,一批高质量的判决书相继展现在大家的面前。 一份高质量的判决书啊,写的有理、有据,让原被告双方心悦诚服,对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也是重大的。


陶建武律师


法院判决应全面展现所采信证据、双方意见、所认定事实以及裁判理由,但并不是机械照搬。

司法认定的过程可以分为举证、质证和认证三个环节。所谓举证,是指双方当事人提交证据,并在庭审中展示。

所谓质证,是指针对所提交的证据,双方发表质证意见,再由法官决定哪些证据予以采纳,哪些被排除在外。被排除的证据不再具有证据资格。

所谓认证,又分为采纳和采信。采纳即采而纳之,是指经过双方庭审辩论,由法官决定哪些证据具有合法性和关联性,可以据此定案。采信即采而信之,是指经过对证据的分析,排除其中相矛盾的证据,以最终认定案件事实。

上述过程环环相扣,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就是司法产品;再进一步根据事实来适用法律,并作出裁判。

可见,一个好的判决,必然是能够反应上述过程的,这也是司法公开的要求。但对其中未予采纳的证据,则不必然出现在判决中,而是在庭审中展现。



风云26610126


最高法的判例就非常规范,分析式释法透彻让人看得懂


拯救正义


这是应当的,裁判文书有释法说理的作用,但是证据部分以及事实部分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是个人隐私以及商业秘密的不体现。


边城人民


当然应该。。


成都律师李英俊


这是必须的。


喵咪to佛


我在哈尔滨中院一审有一个诉被告欠款8百万元的案件,证据完整有欠据,有司法鉴定报告及其它佐证的证据,己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但办案人刘善全判决败诉,所有证据不说采信及不采信,胡乱说几句话,也没什么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本不透明,更何谈公平公正,本来上法院是来维权的,反而将债权给判没了,上哪讲理去。


用户1623174172094


一般人都知道打官司打的是证据牌,谁的证据充足,谁就能赢得官司。现实中,判决书一般都能列出证据,对它认定的支持事实的证据都予肯定,而不支持法院认定的事实的证据,在判决书中只字不提,致使败诉一方大或不解:为什么不采信我的证据?你法官有什么理由?没有人回答你,让你猜,所以说在败诉方心里司法永远不公平公正。因此,判决书应当写明对证据采信与不采信的理由,这也是判决书的灵魂。


大悲谷


这都是扯淡!在北京延庆县沈家营法厅法官徐小飞,他搞地方保护,贪脏妄法,我做为原告提供的证据根本不采信,被告没有证据材料,被告说怎样就怎样,法官就说我证据不足,法官就像被告养的宠物狗一样!


车缘12


原来有这么多的人认为法律是公平的,是法,官判的不公,惹的人认为法律不公,多害人啊。常常认为是人都明白的理,在法官那里就被颠倒了,你说怪不怪经过专业学习的法官让人觉得吧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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