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账户有5000万卖地钱,给村民分4000万,剩1000万村委开支,合法吗?

明明155884370


你好!首先恭喜你,你们村这明显就是土豪村啊,你作为其中的一个村民显然是非常幸运的,即使按一般村子人口规模讲,且按照你们村有1000口人来说吧,4000万分到每个人头上就是每人4万元,如果你们家有五口人,那你们家就可分得20万了,你们家实际分得的是不是要比这个还数还多呢?!

不过在这里应纠正一点,题主所说的“卖”地应该是指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或者集体土地出租吧!因为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是不允许买买的。

那么,还有剩下的1000万该如何分配呢?归村委会支配合不合法呢?

这里要告诉你,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功能。所以,村级财务开支也属于村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内容。因此那1000万归村委会支配也是合法的。

不过,这1000万归村委会支配并不意味着由村委会主任或者村党支部书记一支笔来任意开支,是有具体的程序和规定的。

在我们这里,乡镇对于农村财务开支是有具体管理制度的。一般来说,每一项大于5000元的开支都应该经过党支部,村委会两会集体同意,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讨论通过,并且还要经过通财务监督小组通过。每一项大于500元的开支都应该经过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人的双签。

这1000万不是个小数目,这些开支更应该规范,应该主要用于村里面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村民们的公益事业。比如给每个村民代缴医疗保险,代缴养老保险,还有给高龄老人发一些补贴,给村里面唱大戏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等等等等。

此外,现在各地都实行了“村账乡管”,村委会的每一项开支,最终都需要乡镇会计服务中心来入账。

每一位村民作为村级自治组织中的一员,应该正确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召开村民会议的时候,大家要积极的参与,正确行使自己的表决权。不过,一般村里也在财务开支上是不会召开村民会议的,一般会用村民代表会议代替了。所以村民们为保障自己的权利,必须在选村民代表的这一环节就予以重视。必须把能代表自己态度的人选为代表才可以。

您觉得呢?


村姑说村事


村里账户有5000万卖地钱,给村民分4000万,剩1000万村委只开支,合法吗?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说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即便是村集体也不能卖掉土地,土地法明确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把土地放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对于题主所说的村里账户里有5000万的卖地钱,其实这应该是对土地租出去的钱,也是有一定的年限的。

村里账户有5000万元的土地钱,分给了村民4000万,剩下1000万作为村委开支,这可以说是合情合理的,当然也是合法的。村集体是一个自治组织运转也需要一定的经费,而且村集体也可以发展利民的项目,这些都需要经费留1000万作为村子发展的经费这事也可以的。




对于5000万的分配权主要在村民,或者是村民代表大会,但把5000万全部分掉的可能性不会太大,必须留一部分作为村里工作的运转经费,比如说村里组织街道打扫卫生这需要给打扫的人员误工费,再比如做一些普法教育等专栏宣传也需要经费,再比如村集体未来项目发展资金,也让村民获得未来项目发展的更高利润的分成。村里的工作工作经费主要来自村里的收入,上级财政部门不会给予拨付的,所以村里的经费得多少以及村里工作的运转情况都是村里自行的收入。

现在个村的资金都实行乡镇代管,也就是说村里设置账户,由乡镇经管站进行贷款资金,对于村集体使用资金的话,可以写说明申请村集体的资金,然后由乡镇有关领导进行审批,才予以拨付资金。现在村集体的资金使用情况管理的非常严格,而且没有招待的费用,当然在现实当中也会变相的出现招待费用。



总之,村集体账户里有5000万所谓的卖土地的款,给村民分了4000万,春节前留了1000万作为运行资金,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村集体作为一个基层的自助组织,在运营传当中必须需要一定的经费,而且对于村未来的发展也需要有一定的经费是投资项目。比如说南街村、华西村的发展都是村集体提供的资金,否则的话没有今天的辉煌。其实对于村集体的这种5000万的分配决定,也是经过村民代表会或者是全体村民的会议通过的,不可能就会出现村集体私自做出这个决定。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什么高见?是怎么理解的?敬请留言交流。


宗元


对于这种事情,首先要看这个土地的性质,正常来说土地买卖其实基本上个人是没有权利进行的,毕竟土地属于国家属于集体,而个人有权利租出去,但是对于题主说的这个问题,应该是土地流转的钱,大规模土地流转买卖其实已经不是一个村镇能决定的,而是要到县市一级别才能决定的,而这个钱只有一部分是给村组和个人,一部分属于政府。

对于5000万的土地流转钱,这个数目非常的巨大,而且应该是每一个人每一户都有份,甚至有可能按照户口土地面积来分配这批钱,正常情况下这些钱都是应该分到个人手上,毕竟每一户都是土地拥有使用权的,而并不是村委会的,对于这些钱怎么分,其实当然应该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而且还要保证每一户的利益保障在里面。

毕竟土地是村民名义下的,而且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就是村民,所以道理上来说这些钱其实应该全部分给村民,但是村委会留下了一千万,这些钱留下来应该给村民一个说法,毕竟这个钱数目巨大要集体协商这个钱怎么用,怎么用才能使得村民的利益最大化,村委会至少在这些钱的管理和用途上进行交代,因为这是集体拥有的。

村委会在处理这笔钱的运用上不应该私自做主,而是应该通过集体协商,共同对这笔钱的用途进行商讨,让村民都能享受这笔钱给大家带来的利益,而且在使用的过程中必须应该账目透明化,当然以现在的形势,很多村都应该有一些村委会集体用款,用于建设一些集体项目,而像这个一千万的巨款这个钱就更应该好好商量怎么用才合理而不是朦朦胧胧的糊弄过去。

当然村民有理由怀疑这笔钱的用处,毕竟贪污受贿这种事情并不少,中饱私囊的事情更是非常多,特别是像这么大数额的巨款,如果是有人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 ,要说没有人打这方面的主意那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对于村委会为什么要留下那么多的钱不分给大家,其实村民有怀疑也是正常。

而村委会留下那么多钱有可能是为了村里面考虑,毕竟土地流转出去村民没有了土地就等于没有了经济来源,而村委会要为村民考虑后路,留下这个钱有可能是做一些投资也说不定,但是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这个钱的作用和去向以及账目应该公布 ,让村民有知情权,但是如果只是做村委会开支那这个问题就不简单了,村委会做什么要那么多开支,这些开支村民同意了吗?再说了村委会这些开支是不是真的用在了村里大家都享受到了这个福利待遇,当然很多时候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会有人控制不住,而村官其实看起来小,但是危害可不小,而且还是直接造成危害的,比老虎更让人讨厌。


无法超越的足迹


全部留住5000万,和留住1000万,村委都没有权利,村委自作主张,那就是违法,全体村民表决同意,那就是合法。同样道理,村集体的土地,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和表决,村委自作主张租出去,也一样是越权、违法的。因为,在村委出租集体土地的时候,每亩每年是多少钱,租期是多少年,村民都应该有知情、和表决的权利。说到村委的组成,举我所知,就连村委所有成员,都是在村集体的选举中产生,村支书除外,《选举法》有规定,村支书由上一级政府,乡或镇来任命。村委的工作使命,是执行村民的一切表决结果,如果村委逾越了这一原则,那就违背了村民的选举意愿。就是留住,经过全体村民表决同意的1000万,用来作村集体的发展基金,以后的一切运作,都是全部村民代表的参与和建议,村委也不能全部说了算。村委私自用1000万元,无论作什么开支,都是违法的,也是法律不充许的!


杨惠阶


很合理的,因为是在咱们国家呀


天空追逐者


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只要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怎么分配都是合法的。


米饭不加糖


这里面没有合不合法的事,全体村民大会通过就行


守拙归山林


这个题目说的不对,应该是村里留了4000万,给村民分1000万。反正我们这村基本都是这样的,因为现在村干部的胃口大的很。


用户8732871157674


能做分4000万留1000万这样的好干部真不多了,大多数分1000万留4000万,知足吧,说心里话能做到这样的好干部真不多了,珍惜吧!


pinerese


这样应该是不错的,总比告诉你全部拿去某不知名公司入股了强!不奢望分红,别到时候公司负债了村民还要还债!关键把钱入股回扣肯定不是小数,要不村干部会成暴发户吗!哪个公司若是有一大笔投资而且不要利息不用还还不是天上掉下大馅饼了!就算投资一个亿给一半回扣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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