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個問題,可以從實質、形式兩個角度來分析:
增值稅屬於流轉稅
商品交易、勞務服務追根溯源,會發現不是一個完整的閉環業務,同時,每個流轉環節都需要繳納一次增值稅。每次繳稅金額,如果按照流轉貨物的銷售金額乘以一定的稅率來計算,由於貨物流通無盡頭,那麼就會導致時間越往後推,繳納的稅款結存金額越大。所以,為了保持繳納的稅款最終是以貨物或服務的市價變動總額為基礎來計算的,每次流動都需要按照市價差額、稅率來繳納稅款,這樣不斷累加達到了最終效果。
最終不會導致雪球越滾越大,維持在與市價一定比例的水平之內。
增值稅專票
增值稅專票只有一種,並不存在銷項稅發票和進項稅發票,因為對於銷售方來說是銷項稅,對於購買方就變成進項稅,所以增值稅專票有三聯,即記賬聯、抵扣聯、發票聯。“記賬聯”用於財務做賬,一般會作為憑證附件裝訂於當中,“抵扣聯”記載了採購環節附加的增值稅額,一般我們稱為“進項稅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由客戶交給供應商,供應商將進項稅票單獨裝訂成冊備查;"發票聯”記載了對外銷售或服務環節附加的增值稅額,一般我們稱為“銷項稅票”,註明上註明稅額為“銷項稅額”,開具發票方將開具的銷項稅票單獨裝訂成冊備查;
每個月度終了時,按照本期開具的專票上記載的“銷項稅額”扣除收到的專票上記載的“進項稅額“後的淨額,來申報繳納當月應該繳納的增值稅。
不知道我的解釋是否夠通俗易懂,希望對大家工作、學習有所幫助。如有任何疑問,請關注我的頭條號“財經奧迪特”,私信我,點讚我,轉發我,評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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