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的常見稅種,其實就是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以及附加稅(包括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還有印花稅。
年銷售額500萬以下的法人企業、非法人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都是小規模納稅人。
按照最新的財稅[2019]13號文,月銷售額在10萬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增值稅免了,增值稅的附加稅也就跟著免了。
而且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不是法人企業,所以也不交企業所得稅。
另外根據最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按經營所得,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交個稅,而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全年收入總額-全年成本費用及損失。
一般市場主體的利潤率(所得率)在3%~30%之間,我們以一個每月營業額(即銷售額)為30000元(全年收入總額為360000元)的個體工商戶為例,假設它的利潤率(所得率)是20%(不同行業不同地區利潤不一樣,這裡是為了估算方便),那麼全年應納稅所得額=360000×20%=72000,那麼全年要交的個稅就是應納稅所得額全年72000×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1500=5700元。
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是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360000元的萬分之三,全年共交108元。
綜上可得,本例中的個體工商戶全年交稅為個稅5700+印花稅108=5808元。
實際的情況,個體工商戶的利潤率往往很低,交的稅就相應很低,可參考本文的方法,自行判斷稅種和計算應繳稅額。如果是虧損的情況,個稅就為0,只交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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