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霸王餐”被拘留

近日,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兴达路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吃“霸王餐”惯犯。3月中旬,兴达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高新区一饭店内有一醉酒男子闹事并拒绝支付消费钱款。处警民警迅速赶往现场,饭店老板指着店内趴在桌子上的一名醉酒男子,称该男子在其饭店内消费236元后拒绝买单。处警民警现场核实情况后叫醒醉酒男子,并告知该男子应支付消费钱款,该男子不但拒绝支付,而且告诉民警其经常吃饭不买单,处警民警多次劝说无果后依法将其传唤至兴达路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调查。

男子吃“霸王餐”被拘留

经查,该男子杨某维(35岁,绥德县人),集吸毒、盗窃前科于一身,曾于2017年11月、2018年4月、10月三次均因消费后拒绝支付被公安机关处理。民警待杨某维酒醒后依法对其进行询问,杨某维对其在饭店消费后拒绝支付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维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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