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農村城鎮化

論農村城鎮化

孫述考

中國農村城鎮化,是新時代改變農村傳統居住條件,向城市化轉變的重要舉措。但如何科學地論證、合理規化農村城鎮化,經得住時代與歷史的考驗,將農村城鎮化建設成為百年建築工程、綠色生態工程、綜合益居工程、文化與藝術工程,這將成為檢驗一個時代的巨大的標誌。

農村城鎮化,不等於傳統的城市化。傳統城市,市民沒有土地。而農村城鎮化不必要去模仿城市管理模式。改善民居條件,不一定非要建高樓大廈。要根據國情、鄉情、民情。

農村城鎮化,最終的目標,是讓農村舊貌換新顏,幫助農民富起來。在這一目標的指導下,農村城鎮化的一切建設與規化必須看成一件嚴肅的大事,辦成一件讓農民滿意,讓社會滿意,讓後代受益的人居工程,而不是因為城鎮化,讓農民失地、失業、失望。所以,每一個地區進行每一個鄉村城鎮化規化時,要進行該地區功能性聯合,保證資源搭配,保證農村長遠發展。不要把城鎮化看成一件短視工程、急功近利的工程。不要讓城鎮化成為農村發展倒退工程,更不要讓城鎮化成為官員趁機買賣農村集體土地的貪腐工程。

其實,中央的城鎮化決策是非常好的。但全國各地區,能否用心去理解中央的城鎮化政策,抱著對國家政策負責,對農村規化負責,對農民生活質量負責的態度,這也是檢驗地方,尤其是村一級黨員幹部執政水準高下的一個重要標誌。

當下,很多地區農村城鎮化,拆遷急功近利,矛盾突出。城鎮化了的農民,用土地換新房,生活水平不但沒有提高,反而,因為失去了土地,使廣大農民失去了勞動的機會,靠吃救濟糧度日。生活水平下降。因為,土地賣淨,土地款被村幹部花淨,農村成了貧窮村。這種草率的農村城鎮化行為嚴重違背了中央對農村城鎮化是為了改善農村農民生活條件,發展社會主義新城鎮的初衷。

所以,農村城鎮化不要求快,要求精,求細,求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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