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神仙也分三六九等,也有金身被毀,大廟不收小廟不留的

“梁國”,是“大商王朝”治下的一個偏陲小國,疆域不足萬里,又多是高山大澤,所以並不為世人矚目。

萬里江川,又不過區區百餘城,除了都城上邑,其他的,幾乎多隱在山間水畔,鮮為人見。

好在梁國也有著自己的禮樂威儀,社廟宗法,尊卑等級,一板一眼,亙古相傳。這也使得國祚就好比千年老龜,雖不得出人頭地,可貴在氣息綿長。

“蒼蠅雖小,五臟俱全”,起碼寧曲是這麼認為。

……

其實,這片星空下並不是全由人類主宰,山海中多有精怪。

人要殺妖獸精怪,取寶煉丹,以修仙道;妖獸精怪,反過來也要吞食人類,用以強大自身氣血。

各族之間,勢同水火,相互殺伐不斷。漸漸有那驚才絕豔的,大道通天,或是巧遇機緣,慢慢就成了神仙。

當然了,神仙也分三六九等,有的自開天闢地,便承襲香火,享有神位。也有的是憑一己之力,挽狂瀾、救萬民社稷於危難,才被人捧入社廟,尊崇供奉。

還有的就不堪了,因某種緣由被打破了金身法相,跌落神壇,大廟不收小廟不留,死活不起的,也就成了世人口中的“謫仙”!

這也正應了那句讖言,叫做“失之毫釐謬之千里”,相比之下,“謫仙”要比“真仙”更加難纏,畢竟死過一次或是半死不活的,做起事情來,顧忌便少了很多,就像世俗中人說的那樣,光著腳的就不怕穿著鞋的。

但無論真仙或是謫仙,那都是這片星空下的頂級存在,萬古不滅,為所欲為!

凡人修仙尋道,建邦立國,妖怪同樣如此。

據說在這片星空下的某地,就有妖怪割據一方,自成一國。其中大能者,更是能夠斬仙弒神的存在!

凡人國度為求自保,一般都設有仙軍,或抵禦妖怪,或與他國廝殺疆場。

仙軍招收的自然也是練氣士或者仙人,但像梁國這種小國就不然了,因為底蘊不足,所以往往會拿一些體魄強健的凡人充數。好在境內罕有妖獸精怪作祟,又忍得住氣,不與他國爭鬥,於是,仙軍也就成了梁國普通百姓,養家餬口的一條特殊出路。

……

原本身為仙軍的仇盛幾個,日子過得很是滋潤,可偏偏一頭不開眼的妖獸卻突然闖進了他們所巡查的地界。

那東西喚作‘青獠’,據說只是剛剛結丹,可剛剛結丹的妖獸,卻也不是他們這些普通仙軍所能夠抗衡,畢竟連仇盛這個統領,都只是一個略比旁人壯實一些的普通大漢而已。

於是,在兩次圍剿,丟下了十幾具袍澤的屍體過後,仇盛等人真的沒了主意。

平日裡趾高氣揚的仙軍大人,一個個似乎都成了得上瘟疫的草雞,蔫頭耷腦。

發昏畢竟代替不了該死,出來混,遲早也是要還的,看起來,好像眼下就到了他們應該償還的時刻。所以叮囑過婆娘孩子,安排好了家中後事,強打起精神的諸位仙軍大人,持刀仗劍,再次進了山林。

山,叫做落魂山,樹,叫做九丈楓。

相傳名字都是早年間因一位真仙所取,原本這裡叫做珞珈山,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彰顯尊貴。

可後來真仙為仇家所殺,慢慢也就改成了落魂山。

山頭還是那幾座山頭,起伏連綿,蒼翠依舊。可奇的是那些九丈楓,因為沒有了仙家法言加持,肆意生長,終於由打九丈漸漸長到了百丈!

天下事本如此,福禍兩相宜,有一弊,便有一利!

行走在山林間,仇盛面如死灰,與其說是搜尋那隻妖獸,倒不如說是在為自己尋找一個稍有些風水的墓地。

突然,風雪當中傳來了兩聲嘶吼,頓時讓仇盛幾個差點沒尿了褲子。儘管怕的要死,可求生時爆發出來的那種驚人潛力,倒也讓他們聽出了一絲別樣味道。

畢竟,哪一個都曾被自家的婆娘拽住耳朵,或是踢中下體,當時他們所發出慘叫,想來比起剛剛的那兩聲,應該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帶著幾分猜測和幻想,仇盛幾人小心翼翼靠近當場,果不其然,他們瞧見了一個半裸少年,還有就是那頭妖獸“青獠”的屍體!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仇盛幾個熱淚盈眶,感嘆聖賢所言不虛。

‘你們有刀沒?’寧曲望向跪在雪地中,磕頭如搗蒜的幾條漢子。

‘你要拿來防身?’

‘我只是想剝了這傢伙的皮。’寧曲踢了一腳青獠。

‘為啥?’

‘沒瞧見我光著哩?’

……

片刻之後,寧曲身上裹著一件棉袍,隨著仇盛幾個出了山林。

不是沒有刀,而是幾人並沒有讓寧曲去把那妖獸的皮給剝下來,因為那東西在他們眼裡都是難得的寶貝,更是可以晉身的豪禮。

朝堂上的那些達官顯貴,雖不能親身斬妖除魔,但還是希望有一件來自大妖的東西帶在身上,用以彰顯自己的權勢和地位。就好比一些獵戶,總會披一些虎皮狼皮,不管是不是他親身獵取,但在世人眼中仍能展現出自己的不俗武力一樣。

而且,據仇盛幾個講述,被自己打死的“青獠”,那是一頭三階妖獸,只差一步就可以得窺大道,幻化人形,放在整個梁國都十分罕有,其價值自然顯而易見。

寧曲非常後悔,所以始終板著臉。

原因無他,僅僅是因為他沒能如願的穿上獸皮所做的衣服,眼下行走在風雪當中,光是靠仇盛從自己身上扒下來扔給他的那件棉袍,還是會從腳底下往上嗖嗖鑽風,照樣冷的要命。

更何況,仇盛等人臨來時就已經安排下了後事,抱定必死之心,身上所穿的袍子,當然也不會太好。

……

出落魂山二十七里,有一小城,叫做“安平”。

安平城,南北長十里,東西寬十里,四四方方。“安樂太平”,寓意平安。

城池不知始建於何年何月,雖說城牆垛口早已傷痕累累,卻不失昔日的那種巍峨。

與梁國其他的城池一樣,安平城只有正西一處城門,樓閣房舍也都朝西而建。一來,可以減少外敵來襲時的薄弱所在,二來,也是祖制舊規所使。畢竟天無二日,只有人王地主才可以面南背北,城池房子也是一樣。

遠遠望去,城門上鐵畫銀鉤般兩個大字,“安平”!

據說,這也是當初那位真仙以天地做筆,歲月為墨寫就,才會得如此神韻。而且只要是進了城的人,便真會得到神靈眷顧,安享太平。

半柱香過後,寧曲在仇盛幾人帶領下,終於見到了安平城裡權勢最大的那位廖百射。

廖,是姓氏,百射是官位。

“你就是那個與“青獠”搏命未死的少年?”百射大人一身裘皮,頗具威嚴。

少年臉上驚恐又現,狠狠咬著牙,像是強忍著才沒有讓自己失態,口裡顫聲道“大人說笑了,我不過是個孩童,身小體弱,沒被它當做午飯吃掉,實屬萬幸。’

對於少年的舉止,百射大人像是意料之中,憐憫的瞧了一眼寧曲,隨後柔聲道,‘不管僥倖也好,得仙人庇護也罷,沒死就是沒死。既然能有這種本事,何不加入到我仙軍中來呢?’

‘仙軍?’

‘就跟仇盛他們一樣,穿上我梁國的征衣,保這安平城一方平安。’

‘我也可以?’

‘你可有一十五歲?’

‘還不滿十二嘞。’

百射大人皺了皺眉,接著嘆了口氣,‘那還是算了,過幾年再說吧……’

即便梁國的仙軍再怎麼不堪,可總不能拿個孩子來湊數不是?少年被拒之門外,眼下也就少了一個能夠管吃管住的安身之處,所以只能跟這城裡的大多數人一樣,自食其力。

安平城內,近乎十餘萬人,雖然知書識字,懂禮懂法,但好像還沒有完全脫離刀耕火種的那個年代。春種秋收,暮息朝作,更多的則是進山狩獵。

畢竟,種植黍谷需要靠天吃飯,誰又曉得老天會不會開眼?今天來場雨,明天刮場風,想想都讓人上火。

如此一來,打到的獵物也就成了相互之間換取所需的硬通貨。比如,三張狐皮能夠換上一罈子酸酒,再好一點的,也可以換來自己趁手的武器。

……

寧曲簡直快悔青了腸子。

他後悔自己沒說實話,更後悔拿不到妖獸青獠的屍體,因為這不僅是讓他少了一件能夠遮風擋雪的皮袍子,還讓他接下來想做的事情沒了著落。

安平城不大,也沒有他一磚一瓦,出去狩獵,又恰巧缺少了能夠剝下獸皮的刀劍,一時間,這個十一半歲的少年終於懂得了什麼叫做為難。

‘那小子,對,就是叫你!’

少年垂頭喪氣的走在街上,路旁一家酒鋪裡的老者掌櫃忽然喊道。

‘叫我?’

‘大風大雪的,這條富貴街上除了你,哪還有旁人?’

四下望了望,除了這家鋪戶的幌子還在風雪中搖曳,寧曲果然沒有瞧見任何行人,所以只好慢吞吞的走了進去。

‘你身上的袍子、不是你的吧?’老者眯著眼睛,目光有些閃爍。

寧曲滿臉警覺,‘別人送的。’

‘送的?’

‘也沒說是送是借,反正是他親手遞給我的。’

‘該不會是偷的吧?’老者直撇嘴。

‘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

‘你是君子?’

‘應該不算吧。’

……

‘老傢伙,你這麼有錢,為啥要請我一個窮孩子吃飯哩?難道這就是人們口中的“窮生奸計、富長良心”?’

少年手裡攥著一塊骨肉,一邊狂啃,一邊揣摩著老者的心思。

‘你咋能夠看得出來我多麼有錢?’

‘就憑你身上的袍子,比那個什麼仙軍統領送給我的都要好,而且有酒有肉,又有這家鋪子,還想怎麼有錢?’

‘哈哈,哈哈,照你這麼一說,這條富貴街上也就沒有窮人了。’

‘整條街上都是這樣?’

‘幾乎不差,只是這身上的袍子和你手裡骨肉,那都是從獵戶手裡換來的大路貨。酸酒是自家釀的,至於這間酒鋪,也不過是在牆上戳了一個窟窿,方便與人兌換而已。’

老傢伙大笑。

‘已經很好了……’少年滿臉崇拜。

看到少年這般表現,老者立時露出一副奸計得逞神色,就見他猛地用手抹了把臉,然後鄭重道‘既然你覺得我好像趁了一座金山,那我要是把這些統統給你,你可願意?’

‘白給?’

‘只要你肯叫我一聲爺爺。’

老傢伙神情肅穆。

‘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

‘那你現在就滾!’

‘爺爺……’

有所為有所不為,還要看置身何時何地,其實到了最後,也可以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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