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醉”駕女司機 血液酒精含量高達204 mg

魯網淄博4月4日訊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是每一位駕駛員都必須遵守的底線,但就有這麼一位“大膽”女司機,抱僥倖心理飲酒後開車,結果被周村交警抓個正著,而該女司機此前就因酒後駕車被交警處罰過,這次居然還不吸取教訓,這下不但駕駛證被吊銷,還要面對刑事處罰。

3月25日21時許,周村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在新建路與和陽路路口開展夜查酒駕醉駕集中行動時,遠遠就看到一輛小型車左搖右晃的行駛過來,於是要求該車立即停車接受檢查。車上的駕駛員是一年輕女子,當女子搖下車窗後,濃濃的酒氣撲鼻而來,民警立即對該女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該女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9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在詢問中,女司機馬某承認自己在晚飯期間喝了3瓶啤酒,喝完酒後自己覺得還很清醒,而且家就住在附近,就抱著僥倖心理大膽開車上路了。

經核查,駕駛人馬某曾於2017年12月份因為酒後駕駛被查獲處罰過,此次屬再次酒駕。根據血檢報告馬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04 mg/100ml,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馬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將被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同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還要面臨刑事處罰。目前,此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通訊員 吳小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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