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两人签了生死状打架,一方把另一方打死,是否要负法律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暖秋


除非是进行拳击等体育活动,否则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即使签了“生死状”也不能免责。



如题所述,两人约架互相签了“生死状”,约定在这场“比武”过程中,如果造成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也不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这样的“生死状”真的有效吗?真的能让打死人的一方免除法律责任吗?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从民法角度来看,像这种“生死状”在本质上是一种免责条款,即免除一方因侵害对方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的条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预先免除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此,即使签了这份生死状,打死人的一方也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其次从刑法角度来看,像这种“生死状”在本质上构成被害人承诺,即约架双方互相承诺,他们“比武”是出于自愿,如果一方被不幸打死,那么另一方也没有犯罪。根据有关刑法理论,虽然被害人承诺可以作为违法阻却事由,但被害人能够承诺的范围却是有限的,重伤以上的伤害程度是完全无效的。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心甘情愿地让你杀死他,你真杀了也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


除非是进行国家批准的拳击赛事,事先签订的“生死状”才是合法有效的。


冰焰


生死协议,免责约定,这样的约定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

打架斗殴这些行为属于法律禁止性行为,轻微违法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依法可以进行治安处罚。若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还将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等刑事犯罪,依法应当进行刑事处罚。

一个建立或订立的基础是在违法,甚至是犯罪的行为上,原则上这样的行为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从民事法律方面分析,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另外一个,打架或约架所签订生死状是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同样属于无效行为。

所以,这样的生死状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赔偿,依法承担的刑事责任还是跑不掉!当然,签订这样的协议可以在对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及主观恶性方面有所降低,在对量刑或赔偿金额上可能会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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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律师


需要,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故意杀人罪。

老王为了让小杨泄愤,跟小杨说:这是我的车,随便砸,没事。小杨把老王的奥德赛砸个稀巴烂,小杨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老王为了塑造真男人的形象,跟小杨说:你可以编造我年轻的时候实现百人斩的谣言,到处去跟别人说。小杨真就这么干了,直接的后果是造成老王娶不着媳妇,小杨不构成诽谤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老王为了戒毒,跟小杨说:你把我绑起来关在这个屋子里,没我同意不要放我出来。小杨照做,邻居听到老王的嚎叫,报案,小杨不构成非法拘禁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老王晚上睡不好,学习提不起神,跟同桌的小杨说:你扇我几个耳光,让我清醒清醒。小杨照做,老王被打成猪头,小杨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老王失恋,跟小杨说:你砍我,把我手砍了,我不想再依靠右手了。小杨照做,老王重伤,小杨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老王跟小杨有世仇,两人约定决斗,签下生死状,老王惨死,小杨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从上述例子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上允许我们自己通过承诺的方式放弃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包括财产、名誉、自由和一定程度的身体权利(轻伤以下),但轻伤以上的身体权和生命是不可以承诺放弃的。通过签订生死状进行决斗的方式就是拿自己的生命作赌注,承诺放弃自己的生命,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没死的那一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犯罪辩护黄佳博


为了一决胜负,签生死状,这是古代武将的做法,是一种江湖习气,但是于现代法律所不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也不论出于对方同不同意?只要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发生,并且实际又造成了伤害的后果,那么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如果说两个人订立了生死状,而产生相护打斗。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两个人都有故意杀人的性质,都有要致对方于死地的故意。也就是说,都有对于对方的死亡希望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心理,所以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如果造成严重的后果,可能就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在古代,两个人为了一决高下,签订生死状而互相打斗,只要对方同意,无论造成什么结果,都不负任何责任,这是古代的一种契约精神,在当时的条件下是允许的。



但是在现代的社会,这就是一种相互斗殴行为,对方都有伤害甚至杀死另一方面故意,所以这种行为社会危害很大,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以这种方式一决胜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两个人签订这样的生死状,也是违反法律的,是无效协议,无效协议产生的后果只能有当事人自己承担。

所以遇事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动,且不可做草莽英雄。


法重情深


需要负法律责任。我国法律中“生死状”并不能让杀人者免除刑事责任,不构成法律所认可的辩护理由。

首先,“生死契约”从合同法的角度,是无效的。《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道: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两人斗殴,约定生死概不负责,这种“免责条款”按照上述条文,没有法律效力。另外,我国合同法还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条款视为无效。《合同法》第七条就有规定: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显然,双方约定打架斗殴,打伤打死在所不问,已经严重违反了上述要求,不能成立有效的合同。

而在刑事的角度,死者的“同意”,并不能免除杀人者的法律责任。在我国的刑法实践中,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这个问题还可以这样看:我国法律并不允许所谓“安乐死”。也就是说,一方用不会造成痛苦的方式导致他人死亡,同样构成杀人罪。按照“举重以明轻”的原则,就算安乐死也构成犯罪,那么,采取不这么“安乐”的方式致人死亡,从逻辑上来说同样构成犯罪。

综上,题目中的“生死状”并不能免除杀人者的法律责任。


王瑞恩


民事责任。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所以生死状规定无效。无效的后果就是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即一方把另一方打死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侵权造成他人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等一些费用。

刑事责任。两人签生死状属于当事人承诺排除犯罪的行为,但这个承诺是无效的,造成后果的,仍应负刑事责任。所以双方即使签署了生死状,一方将另一方打死,根据《刑法》规定可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与生死状类似的就是竞技比赛,比如拳击。这个比赛签署生死状也是无效的,把人打伤也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一般在正规的拳击比赛操作中,裁判会及时制止参赛双方可能会出现危险的对抗行为。再加上合理的拳击比赛规则,有效地降低拳击比赛的危险性。所以一般在竞技比赛中按照裁判要求并且遵守比赛规则,造成人员伤亡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解法说律


法海一粟认为,两人即便签订了生死状,一方把另一方打死,同样要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1、生死文书是无效的。生死状在法律上就是一份生死合同,其基本内容就是相互免除对方打死或者打伤自己时对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根据上述规定,这种免责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此,所谓生死状即生死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

2、打死或者打伤对方的,应当依法承担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1)打死对方的,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打伤对方生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应当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除了前述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鉴于双方订立生死状的事实,在确定赔偿责任时,会考虑这个重要的法律事实。简单地说,如果一方打死或者打伤了另一方,打人的这一方不会承担合同赔偿责任的。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看到这一个问题,感觉仿佛自己一下子穿越回到了古代,因为只有在古代或者在电视剧中,我们才有可能看到生死状这种文书。我们才有可能看到在电视剧中打打杀杀,死人遍地的时候,而不用追究到底是谁把人杀死的刑事责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可以非常明确的告诉大家,这种所谓的生死状是绝对的违法和无效的!

你这里所提到的生死状,其实就是一份内容为,相互免除对方打死或者打伤自己时对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但是这样的合同显然是无效的。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内容的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按照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规定,把人打死,或者打伤,显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那么这样的责任是不能被任何私下的协议所代替或者免除的。所以即便打架双方之间签署了这样的协议,一旦一方把另一方打伤构成轻伤以上或者直接把对方打死,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算你拿出双方的协议,这种协议也是废纸一张。如果这样的协议被认定为有效,那这个社会不就乱了吗?


任律师工作室


记得小学的时候,有两同学签生死状,然后打架了。被老师发现后,大骂一顿,印象很深刻老师说生死状是没用的,打死人也一样要抓你去枪毙。那时候单纯,不懂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像现在有的小孩违法犯罪了还嚷嚷自己还有几个月才十四周岁。我只知道那节课不用上课,很开心。一转眼差不多二十年了


就叫做粉皮吧


南郭律先生,专注法律与生活,用法律讲生活,欢迎关注。

首先说签订的契约是无效的。

因为成年人打仗本身就是不对,况且应该知道打仗有死亡受伤的危险。

至于致人死亡构成什么罪还要具体分析。

情况一: 一下子就致人死亡的,也就是说打巧了,就死了,这样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或者故意伤害(故意致人死亡,你知道打哪里就能一下子将人打死)

情况二: 打架过程中,打到最后,一方有人已经求饶,认输,但你依旧不依不饶,继续殴打致人死亡的,属于故意杀人(伤害),这属于重罪,判刑的话就10年起。

情况三: 如果多人打仗则属于聚众斗殴,这就需要看你在案件中扮演的角色而判定刑法力度了。

最后告诉你: 不管哪一种情况,都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的,遇事别冲动,如今社会是依法治国,你伤了别人,你也跑不了,还连累你的家人,你自己还坐牢(甚至死刑),何必呢?

遇事多思考,别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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