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年貪 2.7 億,陳樹隆被判無期、罰 1.7 億

政事兒

2019 年 4 月 3 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樹隆

受賄、濫用職權、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一案,對被告人陳樹隆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以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億七千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陳樹隆受賄所得財物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陳樹隆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22 年貪 2.7 億,陳樹隆被判無期、罰 1.7 億


經審理查明,1994 年至 2016 年,被告人陳樹隆利用擔任安徽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安徽省信託投資公司總經理、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長、中共蕪湖市委書記、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發展、項目開發、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 2.758 億餘元。

陳樹隆在擔任中共蕪湖市委書記期間,徇私舞弊,擅自決定給予相關公司設備補貼,並超越職權給予該公司全額返還土地出讓金,造成國家財政資金損失共計人民幣 29 億餘元。

陳樹隆在擔任中共蕪湖市委書記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期間,利用履行工作職責的便利,在獲悉有關上市公司的內幕信息後,作為知情人員,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安排他人買入相關股票,累計成交人民幣 1.21 億餘元,非法獲利人民幣 1.37 億餘元;陳樹隆還將掌握的內幕信息故意洩露給他人,導致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股票交易,累計成交人民幣 3205 萬餘元,非法獲利人民幣 3031 萬餘元。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樹隆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應依法數罪併罰。鑑於陳樹隆到案後,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構成重大立功,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受賄財物中部分系事後知情,且收受他人給予的 6000 萬元系未遂,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016 年 11 月 8 日,中紀委官網消息,陳樹隆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7 年 5 月,陳樹隆被雙開。經查,陳樹隆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毫無政治信仰,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嚴重扭曲,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長期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進行經商營利活動,大肆攫取鉅額經濟利益,將商品交換原則帶入黨內政治生活,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嚴重破壞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吃喝;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生活紀律和廉潔紀律,毫無道德底線,大搞權色、錢色交易,收受禮品、禮金,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及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政資金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陳樹隆簡歷

陳樹隆,男,漢族,1962 年 11 月生,安徽巢湖人,1987 年 7 月參加工作,1985 年 4 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

1983.09 —— 1987.07,在安徽財貿學院會計學系工業財務與會計專業學習;

1987.07 —— 1989.04,安徽財貿學院教師兼輔導員;

1989.04 —— 1993.08,安徽省財政廳綜合處科員、副主任科員;

1993.08 —— 1994.06,安徽省國債服務中心副主任;

1994.06 —— 1998.01,安徽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省財政證券公司總經理(正處級);

1998.01 —— 2000.12,安徽省信託投資公司總經理(副廳級)、黨委副書記,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省財政證券公司總經理(1996.01 —— 1999.02 兼任安通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1996.05 —— 1998.02 兼任安泰期貨公司董事長);

2000.12 —— 2001.03,安徽省信託投資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01.03 —— 2002.09,國元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正廳級);

2002.09 —— 2003.12,合肥市副市長(2003.02 兼任合肥市委工交企業工委書記;2000.09 —— 2003.12 在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學習,獲管理學碩士學位);

2003.12 —— 2006.04,蕪湖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6.04 —— 2006.07,蕪湖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6.07 —— 2008.06,蕪湖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8.06 —— 2008.07,蕪湖市委書記、市長;

2008.07 —— 2011.10,蕪湖市委書記;

2011.10 —— 2011.12,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蕪湖市委書記;

2011.12 —— 2012.06,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

2012.06 —— 2016.02,安徽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6.02 —— 2016.11,安徽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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