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电驴”套上“缰绳”

记者 肖元

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将开始施行。新国标将对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前所未有的规范和治理,以期根除超标电动车带来的安全隐患。目前电动车存在怎样的现状?记者日前进行了调查。

市民评说有喜有忧

家住西安市长安区西寨村的李红民,半年前买了一辆电动车。他认为电动车安全、方便,妻子可以骑,孩子也能骑出去,而摩托车速度太快,如果是妻子和孩子骑出去则不安全,家人骑速度较慢的电动车出门自己会比较放心。由于家里离市区十多公里,骑自行车上下班太远了,比较下来还是电动车好。李红民对电动车挂牌照和戴安全头盔表示支持,认为是件好事。

在西安市长安南路的一家电动车专卖店,顾客李进同正在挑选车型。听说新国标实施后,超标电动车不让销售了,李进同说:“电动车确实是个好东西,我准备换个大一点的,外观漂亮一点的。”在西安市做了十多年小买卖的李进同住在沙坡,离市中心有四五公里,家里有3辆电动车,自己、妻子、孩子各1辆。李进同说,电动车充满一次电仅要5元,最少可以跑50公里,骑着进城方便;自己有辆轿车,但停车不方便,而坐公交车,有时候站点离要去的地方又比较远,电动车小且方便,自己外出办事还是愿意骑电动车。

说起电动车的不足,老百姓提到最多的一点就是,电动车电池不环保,用一两年就要换电池,而废旧电池也没有人回收,会造成环境污染。另一个电动车的不足是每天要充电七八个小时,有时候用起来不方便耽误办事,而且存在火灾隐患,而摩托车没油了加上油就走了。

西安市民刘卫说,电动车受老百姓喜爱的主要原因,关键是不用考驾驶证,路上骑行电动车也没人管,结果就是常能见到电动车在大街上发生各类碰撞事故,前几天在南二环路口,一名男子骑电动车超速翻了,电池都甩出来了,人也伤得不轻。

西安市民张跃说,自己骑摩托车,在路上速度跑到每小时40公里时,常被电动车超过去。电动车经常乱停乱放,男女老少都在骑,闯红灯很平常,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私家车主陈实广说,就在前几天,自己的轿车在门前停着,一个男青年骑着电动车经过轿车时蹭了一下,也不停就快速跑了,自己追也追不上。

电动车市场须治理

一位经营品牌电动车的经销商说:“就是因为有很多电动车生产厂家的产品徘徊在低价位上,同时还有不少拼装厂的存在,使得电动车行业整体形象不佳,做出来的电动车使用寿命短,刹车系统、大梁材质、烤漆等不过关,消费者将电动车买回家使用不到半年烤漆变色,刹车失灵,再过上两年就报废了。”

该经销商认为,现在销售的电动车百分之百都超标,因为要想让电动车的质量过硬,用的钢材厚度要达到标准,用轻而薄的钢材,人骑上去一颠大梁可能就断了,但如果把车架做成碳纤维材料的,再装上锂离子电池,那一辆电动车可能得卖到8000元至10000元,老百姓很难消费得起。同时,西安市夏季天气炎热,锂离子电池在高温下的安全性也还待验证。

早在1999年,国内曾出台《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而目前市场中几乎所有的电动车都已超出该标准。

一名经销商建议,消费者应尽量购买有质量保障的品牌电动车;经销商不反对给电动车上牌照、买安全头盔,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将市场规范化,而且电动车丢失后也便于找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也好确认。

强制性国标有严规定

新标准规定: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标准还规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缺陷产品调查,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对于控制器等主要零部件存在篡改隐患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消费者因购买、使用违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要引导当事人对生产、销售企业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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