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祭祀“五禁止” 绿色清明更“清明”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

■禁止在城乡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景区等露天场所抛撒、焚烧纸制祭祀用品。

■禁止在防火期的防火林区域焚烧冥纸、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

■禁止将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带入殡葬服务单位内焚烧,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搞封建迷信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制造、销售迷信殡葬用品提供运输。

晨报融媒体讯(记者 陈金)又到清明时节,今年的清明节较以往明显“清明”了许多。去年以来,我市严格执行文明祭祀“五禁止”,全面封闭焚烧场所,往年烟尘缭绕、纸灰漫天的景象已不复存在。近日,记者在前往祭扫的人群中,已看不到携带冥纸冥币的情况,更多的市民积极响应文明祭祀的号召,采用献鲜花、放音乐、书写寄思卡等各种方式开展祭扫活动。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成为了主旋律,落实到社会大众的实际行动中。

据介绍,文明祭祀“五禁”包括: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违反上述规定,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工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没收迷信殡葬用品,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禁止在城乡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景区等露天场所抛撒、焚烧纸制祭祀用品等有损市容市貌,影响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由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予以劝阻和制止;禁止在防火期的防火林区域焚烧冥纸、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违反上述规定,由林业等相关部门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禁止将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带入殡葬服务单位内焚烧,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制造、销售迷信殡葬用品提供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上述行为,通报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违规行为,没收迷信殡葬用品。

同时,要求办理丧事活动应当文明节俭、遵章守礼,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革除丧葬陋俗,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对违反以上规定、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或处罚;构成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采访中发现,对于我市执行文明祭祀“五禁止”规定大多数市民表示认同,“禁烧”效果确实很明显,与以往每逢祭扫烟雾弥漫形成鲜明对比,“烧纸存在安全隐患,又浪费资源,‘禁烧’百利无一害,希望更多的人从心底支持文明新风,在行动上为文明祭祀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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