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闽0581执2493号
张伟平、蔡万迎: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石狮市富之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张伟平、蔡万迎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裁定拍卖或变卖张伟平所有的址在石狮市曾坑八七路南侧安居工程C2幢702号的房地产,并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或变卖。根据相关规定,本院向相关部门进行询价后,拟以456779元(大写:肆拾伍万陆仟柒佰柒拾玖圆)作为该房地产第一次网络拍卖的起拍价。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询价结果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石狮法院联系人:杨永聪,联系电话:0595-8861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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