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担当 敢亮剑 善作为--永嘉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实效

勇担当 敢亮剑 善作为--永嘉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实效

勇担当 敢亮剑 善作为--永嘉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实效

2018年1月-2019年2月,永嘉县检察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3件65人,共批捕涉黑恶犯罪13件61人,起诉涉黑恶犯罪9件47人,金某某等人黑恶团伙虚假诉讼系列案件被评为全市践行“枫桥经验”优秀案例。

勇担当 敢亮剑 善作为--永嘉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实效

去年以来,永嘉县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勇担当 敢亮剑 善作为--永嘉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实效

聚焦统筹布局,主动推进专项斗争勇担当

拧紧责任链条。切实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来抓,成立由检察长为组长的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设联络员岗位,建立检察长、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联络员四级责任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组织部署力度,设立办公室负责专项斗争具体工作,多次召开院党组会、院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传达上级指示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整体推进落实。

压紧制度落实。主动加强制度建设,于2018年3月联合县公安局制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详细规定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具体要求等。通过党组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全体干警大会、周三夜学等,专题学习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部署阶段性任务,努力提高干警思想站位和业务水平,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

抓紧互联合力。密切协作配合,与县扫黑专班、政法委、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县扫黑专班统一部署、院扫黑小组协调开展、案件承办人具体负责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确保案件办理责任到人。设立专人专岗,指派检察官参加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实现集中办公、实体运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共享,主动对接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部门,及时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确保信息对接常态化,形成打击合力。

聚焦办案质效,精准打击黑恶势力敢亮剑

重拳依法严惩。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积极引导侦查,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现100%提前介入,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同步审查,对侦查活动进行同步监督,确保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精准办理。坚持依法从快从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铲除黑恶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在严守底线、严把证据的原则下确保办案效果。如张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承办人在把握主要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基础上,对涉案成员组织地位进行树状分解,不纠缠细枝末节,大幅提升办案效率,该案提起公诉后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严把案件定性。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厘清涉黑涉恶案件特性、表现形式等问题,正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严格把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如胡某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组织骨干办案力量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集中办理、严格审查,并对案件法律适用、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其中对收取保护费这一主要犯罪事实,将公安机关定性的寻衅滋事罪变更为敲诈勒索罪,获县法院支持。

紧盯流程管控。全面监控案件信息材料,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指定员额检察官收集、整理专门台账,完整登记案件信息,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材料、涉案财物、办案期限、办案程序、法律文书进行全程留痕监督管理。全面加强案件追踪跟进,采取定期数据汇总通报、定期评查、不定期系统查阅等方式,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管理质量。

聚焦职能延伸,全面铺开专项斗争善作为

倒逼线索审查。深挖立案监督、违法办案、漏捕漏诉、“保护伞”线索,实行线索审查留痕机制,要求承办人员在黑恶案件审查报告中必须写明有无“保护伞”线索,通过“留痕”倒逼严审细查。去年以来共向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扫黑办等部门移送涉黑恶犯罪线索14条,“保护伞”线索12条,已立案调查5件。

强化综合整治。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监督作用,针对个案中暴露出来的社会治理问题,以及涉及到领域、行业的共性问题,深入分析,积极提出对策,把工作延伸到综合整治、堵塞漏洞上去。如办理胡某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查明该组织成员通过非法暴力手段多次在瓯北街道各个娱乐场所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200万元后,我院立即向县公安局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加强对娱乐场所巡逻盘查力度,严厉打击发生在娱乐场所的违法犯罪行为,延伸办案效果。

有力宣传造势。发挥媒体、媒介重要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利用微信公众号、在院刊《永嘉检察》开设专栏、在12309举报中心电子屏幕循环播放扫黑除恶宣传视频等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和典型案例。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农村文化礼堂巡回法治宣讲、党员志愿者普法活动等宣传检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职能和典型案例等,扩大扫黑除恶工作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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