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永嘉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谢黎明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永嘉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谢黎明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日前,永嘉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谢黎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平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黎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16年至2019年,被告人谢黎明在担任永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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