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建立村组干部处分公示及涉案款物清退制度

[九江新媒体JJXMT.CN]近日,在德安县磨溪乡五星村的党务公开栏出现的一份“党员干部处分通报”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关注和热议。有群众坦言,“以前只看到党员干部提拔公示,没想到干部受处分也要公示。”这是该县增强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一个缩影。

该县出台了《德安县村组干部处分公示公开办法(试行)》和《德安县村组干部涉案款物清退办法》,明确规定了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村组干部,必须将受处分对象的基本情况、违纪违法事实、处分决定和执行情况以书面通报的形式在所在乡镇和村支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对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认定的需退赔的涉案款物必须以现场清退、上门清退的方式及时准确清退到位,坚持依纪依法、公开透明。

“应该让处分公示和选拔任用公示一样形成常态,这不是为了让受处分人员更‘丢脸’,而是要让更多的党员干部知道,党纪国法的红线碰不得,让更多的群众知道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有更多获得感。”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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