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骯髒的“瘦馬”交易之下,有多少女子成為了富豪們的犧牲品?

中國歷史博大精深,其中,有很多令人驕傲的歷史事實。可以說,這些歷史是我們精神家園的基石,是中華文明最精華的部分,直到今天,它仍然發揮著積極作用。同時,中國歷史上也有很多糟粕,是當代中國人應該唾棄的,也是應該引以為戒的。

其中,所謂的“揚州瘦馬”就是一例糟粕。

在骯髒的“瘦馬”交易之下,有多少女子成為了富豪們的犧牲品?

“揚州瘦馬”並非指的一種比較瘦弱的馬匹,也不是動物,而是專門指代一些經過培訓,嫁給富豪人家做小妾的悲慘女性。她們的瘦並非天然的瘦,而是為了滿足那些富豪人家的病態審美。這種現象最早出現在了明朝時期的揚州地帶,江南美女多,揚州更是美女集中的地方,這些經過培養的所謂“瘦馬”更像是一件商品,放在今天就是“二奶預備”隊。

明末張岱的《陶庵夢憶》一書中記有:“揚州人日飲食於瘦馬之身者數十百人。”清人吳熾昌《客窗閒話》卷四“瘦馬”條記載:“金陵匪徒,有在四方販買幼女,選其俊秀者,調理其肌膚,修飾其衣服,延師教之,凡書畫琴棋、蕭管笛弦之類,無一不能。及瓜,則重價售與宦商富室為妾,或竟入妓院,名之曰‘養瘦馬’。遇有貧家好女子,則百計誘之。”

在骯髒的“瘦馬”交易之下,有多少女子成為了富豪們的犧牲品?

由於,有利可圖,培養、販賣“瘦馬”很快就發展成了一個完整的產業鏈,很多人都從事這個行當,並且,從中賺取了大量的錢財。而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可能有這幾點:

一是、當時商品經濟發達,特別是江南地區已經十分富庶,很多富豪就有了尋歡作樂的本錢。而這些富豪經常出入花柳地帶,各種各樣的美女他們都見得多了,也就膩了。後來,就發展出了這種尋找超瘦弱美女的變態需求。

二是、從中醫理論上來說,這些富豪由於養尊處優,不事生產,總是尋歡作樂。陽氣也就被消耗的很多,而為了繼續展示自己的陽剛之氣,他就需要找那些更加陰柔的、瘦弱的女子來襯托自己的偉岸高大,這便是他生理上的一個反應。

三是、封建社會,商人地位十分地下,在政治上沒有什麼前途,只能用金錢來縱慾,來填補自己內心的脆弱。可以想見,那些富甲天下的富豪們玩膩了各種娛樂活動後,就像著魔了一般尋找滿足其病態慾望的“瘦馬”。

在骯髒的“瘦馬”交易之下,有多少女子成為了富豪們的犧牲品?

這也就催生了這樣“瘦馬”產業,這個產業也是古代版的服務業。雖然,在客觀上促進了消費,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但是,它所摧殘的卻是人的良知、優秀品德乃至做人的底線。

而“瘦馬”主要是出身於貧苦家的孩子,她們很小就被人口販子物色好了,她們的父母或是家貧無立錐之地,或是為家裡男孩籌集聘禮,更有甚者是拿孩子抵債。她們的命運從一開始就是如此的悲慘,等人販子把她們買去後,等待她們的將是一生的折磨。

這些女孩子被人販子像動物園的動物一樣訓練,特意讓她們吃的很少,用人為的方式將這些女孩子餓瘦,以滿足潛在客戶的需求。而“瘦馬”當中,也會被劃分為很多等次,等次越高,賣出的價錢也會越高。對於這些高等次的“瘦馬”而言,她們的命運應該算是裡面最好的了。

在骯髒的“瘦馬”交易之下,有多少女子成為了富豪們的犧牲品?

她們從小會學習一些高雅的藝術,學習各種上層商圈人士的禮儀,日常娛樂生活等。這就是古代版的“高端外圍女”,她們有氣質、有知識、有涵養。像這樣的優質美女,能夠匍匐在那些大腹便便的土豪腳下,那這些土豪們還不春心蕩漾、雄氣勃發嗎?

他們想象者自己像上帝一樣享受著這些柔弱、美麗、優雅女子的崇拜,一般情況下,他們都會把這些高等次的“瘦馬”收入囊中。這些“瘦馬”也大都會衣食無憂,但是,在精神上卻無法有更高的追求,因為,她們始終是富豪們的“玩物”。

而那些低等次的“瘦馬”在人販子的訓練科目中就相對有些低端了,她們有的就只讓學習一點字、懂得財會,以便可以在特定時間裡成為商人的助手,這樣不但可以服侍商人們的生活起居,還可以成為半個工作人員,對商人來說,可謂是一舉兩得。

在骯髒的“瘦馬”交易之下,有多少女子成為了富豪們的犧牲品?

還有的就是,只學習一些裁剪手藝、做食物,就是做奴僕的培養方向,最終,只能做這些富商的奴僕。可以說,人販子培養“瘦馬”的流程就像生產商品一樣,他們按照富商的需求,進行批量生產,並且,“瘦馬”發源地的揚州也當之無愧的成為了全國“瘦馬”商品的集散地。

全國各地的人販子也會紛紛趕來物色買主喜歡的“瘦馬”。這些“瘦馬”們還會被人販子倒手好幾次,有的會相互交換,就像商品一樣。“瘦馬”被人挑到買了去或許還是好的,這樣起碼可以在固定的人家裡生活,有著一絲低層次的尊嚴。

而那些被挑剩下的“瘦馬”往往會被人販子低價賣到妓院裡,只能用自己瘦弱的身軀生活。她們在生活上更沒有一絲尊嚴,永遠都沒有出頭之日。等到她們年老色衰之時,流落街頭者有之、病弱致死者更多。

在骯髒的“瘦馬”交易之下,有多少女子成為了富豪們的犧牲品?

這些可憐的女子,就這樣在這種骯髒的“瘦馬”交易之下成為了犧牲品。

而在今天,還有一些人販子幹著拐賣婦女的勾當,他們往往把一些貧困地區的女子販賣到一些相對富裕的地方。這跟當年販賣“瘦馬”的人販子有什麼根本區別呢?人權何在?對這些人販子一定要堅決打擊,就像是人們曾大力呼籲:“把這些人販子最高判死刑”以威懾他們一樣。

所以,筆者也真心希望販賣人口這樣違揹人類良知的行為儘快消失,讓女孩們不再被當做物品去交易!

【《揚州“瘦馬”》《陶庵夢憶》、《客窗閒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