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老大阿罗拉
【1】改革有关政策精神
目前正在有序进行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精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都要纳入改革的范围。今后不再保留这些类别的事业单位,只保留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这当中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很多就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例如有的报刊杂志社、有的政府办的宾馆、印刷厂等等,所以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参与改革的概率比较大。
【2】转为国有企业职工
按照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一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将逐步转为国有企业,主要是指那些经营条件还比较好,资产债务较少,转为国有企业之后能够正常运行的事业单位,甚至工作人员福利还能提高的。这类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之后,员工不再属于事业编制人员,事业编制予以收回,事业单位撤销,工作人员与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国有企业员工,按照国有企业的模式管理。
【3】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但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当中,并不是所有的都符合转企改制条件,有的不具备相关的技术条件,资产债务也比较混乱,转企改制之后难以生存,所以也不会简单的推向社会。对于这类事业单位,主要将与相关的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人员编制并入相关的事业单位,优化整合之后按照新的事业单位性质,一并明确编制和人员类别。
凭栏思君VIP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际上现在已经变得很大了。而且未来机构改革的方向是,它们将逐步转为企业。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撤销后,对于职工的安置方式,一般有这么几种:
第一,混编混岗人员回到原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人都知道,各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非常频繁,经常有不在原单位工作的人,所以如果原先属于别的单位在自收自支单位工作的人要回到原单位。
第二,原单位要注销,这会从法律关系上消灭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注销或者破产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当然一些地区会出现N+1,N+2,甚至2N+1的经济补偿方案。但所有的前提是不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了,也不在这个单位转变为的企业工作了。
第三,如果不接受相应经济补偿,那么可以在原单位改制的企业继续工作,继续累积工作年限,一般工资待遇会略有提升,至少也会不变。不过通常来讲,由于相应企业不会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相应的职业年金会直接给大家发到工资里。
第四,事业单位毕竟不同于其他地方,如果地方政府其他编制有空缺的话,一般会首先使用这些空缺编制安置职工。这些编制一般就不再是自收自支了,就是全额拨款或者差额拨款之类。
第五,最后一种方式就是提前退休。根据我们国家原先关于提前退休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国有集体企业要破产注销时,对距退休不足五年的职工,允许他们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这样退休的职工是以事业编性质退休。毕竟,企业性质退休和事业性质退休差距很大的。
一般来讲,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会在本次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中,被注销掉,也不是单独一个单位去成立企业,独自面对市场风险。一般都会划入大企业集团的下属单位,比如城市发展集团、城市投资集团等等。不过相应待遇会慢慢下降,接近市场化是肯定的。
暖心人社
作为有所了解的人,我来回答一下。
事业单位按财政拨款类型可以分为全额财政拨款,差额财政拨款,自收自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主要是承担政府职能以及公共服务职能,有没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其中不少是参公单位,比如环保局的环境检测站,人社局的劳动监察支队,食药监局的执法支队;差额财政拨款单位主要也是承担公共服务职能,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自身经费来源,不用财政全部负担,如医院,部分景区管理处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就是有固定编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弥补其人员和日常经费开支,不用财政拨款,一般都是垄断型单位,比如自来水公司,话剧团,招待所等等。
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就是先进行分类,分成承担行政职能类,大都是现有参公单位,公益一类,也就是不宜有市场配置资源的,比如义务教育,基层医疗等等,公益二类,可以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比如其他类型医院,高等教育等等,生产经营类,也就是具备企业职能,可以推向市场的,比如招待所等等。
分类改革完成后,承担行政职能的把职能划归机关,人员或转为行政编制,或按照老人老办法继续保持参公身份;公益一类将强化公益职能,政府加大投入,确保其服务好百姓生活;公益二类将有序发展,可能大幅减少编制,实现合理发展,既要有市场竞争,也要是政府主导;生产经营类则全部推向市场,取消编制,或者转为企业,或者撤销,人员则根据其原有身份确定,比如属于军转的或者原有事业编制的,可以分流到其他单位或者转为企业后继续保持固定编制待遇,合同制人员则会面向社会自主就业,也就是俗称的解除合同,失业,不过会得到一定补偿。
也有的地方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会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就是不管原来什么身份,统一取消编制,不过这样做的前提是得让大家享有一些优惠条件和待遇,不会生硬的实施。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也许不是坏事,从前面改的出版社,新华书店,邮政局可以看出,成为公司后业务发展很好,人员待遇更高,毕竟事业单位里面收入补贴控制比较严,得按照国家规定,收入再多都不能乱发。而成为企业后相对灵活,可以根据效益确定待遇,人员收入会有一定增长。不过具体还要看单位类型而定,对有些单位是好事,对有些单位是坏事,不过改革都会照顾好大部分人利益,不会过于激进,相信都能得到妥善安置!
文思正言
事业单位改革中,对事业单位是按照现有的社会功能进行区分的,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大多数归属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改革大方向是转制为企业,而对于职工的安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继续留用的人员。对于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继续留用。但留用人员不再按照事业编制进行管理,而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企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二,提前退休的人员。一些省份对于工作年限满30年或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编在岗职工,允许在本次改革中提前退休。退休后的待遇由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政策,一次性核定后不再变动。
第三,自愿离职的人员。部分人员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也不愿意进入企业工作,经协商可以和转制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企业按职工实际工龄每满一年支付其本人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无编制人员。对于编外聘用人员,很多省份的政策根本没有提及。对于这部分人员,很大的可能性会被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还有一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为不具备转企的条件在改革中将被撤销,对于被撤销单位的人员安置,主要由原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培训转岗等方式将人员安置到其他适合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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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撤销后,对职工如何安置?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是转为企业。对于这些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根据人随事走或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开展人员安置工作。
原则上,对于年限满30年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并经单位同意,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以提前离岗或者退休,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政策,审批档案退休费。
对于事业单位职工中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选择自谋出路的人员,企业需要按照本人实际工龄每满一年支付其本人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标准发放。
如果是正式在编人员,会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不会简单推向社会。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自定事业编制不算编制内人员。
总体上来说,有编制人员的安置是比较有保障的,一般不会失业,而没有编制的人员可能大部分都要重新找工作了。
叶公来帮忙
自收自支事业机构和自收自支类编制,都由机构编制部门实行备案制管理,不是机构编制正式的机构和编制类型,在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这部分机构和编制,都会被撤销。根据即将出台的《机构编制法》规定,不允许地方政府自行设立和使用机构、编制类型。
已经成立的自收自支类机构全面撤销,自收自支人员和合同制管理人员,都随事业单位改制,在新改制的企业中重新签定劳动合同。或者随单位改制,自主择业或自主创业,这类人员通常会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在创业时给予一定的优惠扶持。
按照规定,工作满一定年限,距离退休年限不足5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由社保部门直接接管。在机构改革中,对涉及改革的人员,要按照“妥善安置,不能简单推向社会”的原则,制定合理方案,充分考虑职工个人利益,进行合理分流安置,以维护社会安定大局面。
真宁腔调
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因为存在经营性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在2020年底前将全部被转为企业,实行合同制管理。随着单位性质的转变,职工安置不可避免。从目前各地的实施情况来看,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转企,基本上采取三种安置方案:
1、分流安置。部分人员(尤其是差额拨款人员)随单位职能的划转,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被分流整合到其他事业单位,继续保留事业编制属性。这部分人占比不大。
2、直接转企。其余大部分人按照单位改革要求,剥离事业身份直接转为企业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职工工资待遇和绩效按照市场效益分配,不再受事业单位管理规定限制。这对资产较多的事业单位绝对是个福音。
3、买断工龄。对于部分年龄较大距退休时间较近(如在5年以内)的职工,允许一次性买断工龄,灵活就业,养老问题交归社保。
80后小公
事业单位的改革已经明确的提出来要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就在前几年国家也对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分类的标准也没有按照以前那种以拨款方式为区分的标准,过去的事业单位主要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方式,现在主要分为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作为现在来说,自支自收类事业单位实际上现在的变化非常大了已经,一部分被定为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未来的机构改革方向是将他们撤销并改制为企业,还有一部分被改为公益。
总体而言对于自支自收类事业单位撤销后员工的安置,无外乎以下几种渠道:
一 对于那些混编混岗人员,回到原单位,这也是因为各类事业单位的人员之间经常会因为工作上的需要而来回借调。
二 原单位注销,劳动关系解除,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注销或者破产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前提是你不会再回到单位或者由单位改制的企业工作才能够领取。
三 不想要钱的话也可以选择留在单位改制的企业中工作,并且会继续增加自己的工作年限,进而涨工资。
四 补到其它地方政府单位的空缺当中。
五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国有集体企业将要破产或者注销时距离退休时间不足五年的职工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且是以事业编人员的身份退休。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改革中会被注销,但不会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改制成为企业而是会成为大集团的下属单位的可能更多,相应的工资也会降低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读完的朋友可以点个关注,谢谢!!!
五根鸡毛
谢题主!
对于不在编的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也就是自收自支的这些部门),是我们国家为了减少财政开支,也是对事业单位的一种改制,从而更好组合事业单位的工作销力。
至于对原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通过改制重组,对目收自支的原工作人员,是怎么样分流的,一,做到到了退休年龄即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二,可以通过办理辞退手续,当必须要对当事人的社保费耍进行补偿,三,对一些愿意去企业的人员可以从冫新分配并给予社保费的对接,这样让原事业单位的职工,能高高兴兴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通过这样改制,是为了事业单位的工作更能服务于社会,更好地为了对改制后这部分人的合理安制,同时也是对社会的负责!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顾云孙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止是生产经营类的,由于历史原因还有小部分行政公益类。国家事业单位改革不是已自收自支来分类的,关注这方面的网友可以搜一下,是分为行政类,公益类,还有生产经营类的(当然一般都是自收自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