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同“先取证后救人”这种见义勇为的策略吗?

冰派正好的易水糖


我不同意这种‘先取证后救人’的见义勇为的说法。见义勇为这种良好的中国人做人的精神值得中国人代代相传,更值得社会广泛支持,或许有人会说与答回答无关。

见义勇为的前身是舍己救人,这里的‘舍己’也并不就是指把自己的身体或生命舍去,而是指在救人之先或之时,不去考虑自己的一切,也许是中国人几千年优良传统的精神在血液中的凝结,见义勇为的行动中也牵连中国人本能(外国人没有的)反应。如果是恶人恶意欺善,尽快救出善者这也是良心本能的反应,不惩戒或惩治恶者又怎能救出善者呢?于是只能尽快制止行恶行为,如果是恶言伤害,那好,多用点时间也是可以‘先取证’后说理,这也可说是讲得通(先取证后救人);如果是恶意之行咧,你还先取证后救人,人也无需救了。尤其有的就一瞬间与你施救相关的事,也无后救了,就与你的一个即时的行动动作紧急相连,你的本能反应会促使你立即行动施救。当然在施救过程中,你面对的是行恶者,行恶者不会轻易就范,是确实有可能存在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要是能先取证又何尝不是好事呢?谁又能做得到咧。

再说,见义勇为从法律的层面也标明了,见义勇为的正当防卫可以无限,这就表明了从法律上对见义勇为者的本能反应的认可,同时也表明了在施恶者面前法律对见义勇为者正端防卫的认可。当然,现在的法律还有空白处,为犯罪的施恶所利用,无声中保护了施恶者及犯罪分子,应属于法律修改的范畴,不属于见义勇为者,先取证后救人的范畴了。

能做到先取证后救人自然是好的,用先取证后救人做理由讲是不应该的。


梁巨甬甬甬通218


看到一个美女站在悬崖边垂泪低泣,莫非是想不开,要……

英雄救美的时候来了。我正要纵身向前,猛然想起了那个护母杀人的山东人于欢,想起了那个杀死了入室窃贼反而陪了人家六万块钱的老头,想起了那起反杀案……对呀!我先取个证啊。万一失手拉不住她,最起码得证明不是我把人家推下去的吧!我真是太聪明了。

想到这,我用半秒钟的时间取出手机,再用半秒钟打开手机录像机,再用半秒钟调好角度……我怎么能这么快?

一切准备就绪,却发现悬崖上那个美女不见了。

当天晚上,电视里播出了一条新闻:一妙龄少女轻生跳崖,路人在旁边袖手旁观……

以上故事纯属虚构,个中深意自行领会。


杏林帅哥


时代发展到今天,见义勇为这一被中华民族传承和颂扬的义举和美德,竟然要被人为地扼死了,实在是痛心和悲哀!

取不取证,勇不勇为,现在不是我们老百姓说了算,那么让我们讨论其问题有何意义?

就让腐肉烂下去,就让歹徒猖狂下去?连这点最淳朴最血性的正义行为都要用绳索绑起来,到底遂了谁的心,顺了谁的意?

如果,让众华夏人把这点高贵的品质都泯灭去,那我们的身上还有几根可以值得骄傲和弘扬的肋骨?

如果,没了这根肋骨和囊气,外敌来犯,我们还有没有勇气保家卫国,歼灭强敌?

是不是要去取证?遭受强暴后再去考虑反击?


高粱179816305


这种策略就是用来搞笑的,救人这种事儿哪一个不是火烧房啊,哪里还容得下你去取证,有那取证的功夫什么事都耽误啦。就像赵宇一样,当他看到女邻居正在被侵犯时,是不是要等男子掏出作案工具之后,赵宇上前说一句“哥,你先暂停一下,我拍照取个证”,然后再出进行救人,要真那样,恐怕都大战数个回合了。

对于见义勇为者来讲,救人就是救急,生与死只在一线之间,你稍一迟疑可能被救者就会丧命,哪还容得下你思前想后啊,所以说这种策略根本就不成立,等你在取证的空档,罪犯可能早就把你KO了,哪还让你有时间准备证据。

如何保护见义勇为,我们不能在这些细枝末节上下功夫,如果在这些方面下的功夫越多,那么对见义勇为者的束缚越大,最终可能就会让所有勇敢者望而却步。那么我们该如何保护见义勇为者呢?我想一个根本的途径就是加强事后的保护,进一步放宽见义勇为的尺度,不要管什么过度不过度,不要管什么事前事后,只要看到有罪犯陷他人于危险的紧急形势下,其它人上前解救都应该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而不是是否防卫过当、用劲儿大小。

见义勇为本身就是冒着巨大的风险,我们不能让他们在遭遇风险之后,还要遭遇认定上的风险,就像赵宇一样,不但无功,而且还被拘留,这样就太伤人心啦。


元芳有看法


先取证,后救人?

滑天下之大稽!

首先,见义勇为救人于水火之中的特征必是于情况紧急,危急,突发状况下发生的,其次见义勇为之人绝大多数是非法律专业人士,于危急突发状况下不可能做到法律专业人士的全面冷静对待。

见义勇为之人内心深处思想道德理念必是具有正义感极强,并且勇敢的人,而且世俗文化传承下的大众百姓之中具有这种优秀特质的人并不多。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文化传承下的,优秀民族精神灵魂信仰的行为体现,于危难时刻挺身而出是我们民族自古以来宣扬的侠义精神,更是于当下社会浮躁肤浅不堪的思想道德意识形态,世事人心,人性的当头棒喝!

社会在飞速发展进步着,希望法律法规能够与时俱进做好为社会,国家,民族安全安定生活环境保驾护航的准备。更要于见义勇为的民族精神予以保护,予以弘扬!


浮华背后4887


等你取证的时候一切的先机都流失了,你还怎么就住?

救助心脏病人,等你取完正,最佳的黄金救助时间没了。

救助被侵犯的弱者,你取证的时候犯罪实施完毕了也很有可能已经把你伤害了

所以量力而行!别喷,我受伤没事,不能因为救助别人让自己父母孩子无助!说,我说的比天大,我也会,但是行动,还是会有很多顾虑,这个社会太现实,你的见义勇为成本比他们实施犯罪的成本和几率更大!

因为你出手罪犯就会拼命,而你拼命了就是防卫过当,不拼命你就有可能丢了姓名!

我就想知道,那个拘留小伙子14天的警方至今为什么没有回应?


无尘56681297


人道主义是第一位,这点忘了就麻烦了。生命是宝贵的,对人只有一次。但你出头作好事。可能引来负面影。比如济南汇森公司诈骗案,因为市公安局的正局级政治部主任和林业局的一把手退休后参与了,一年多时间骗了400多人,有几千万元,我本来相信政府,领头出面解决,市公安局根本不管。现在处理几亇人,区法院,市法院判决了,好象事件解决了。但受害的40O多人还不知道。有些人很惨,家破人亡。我也被公安局暗暗地监视了一段时间。你说何苦呢?不过我不后悔。因为没做错事,担心什么,害怕什么!


那老先生


“先取证后救人”,这样的问题也就是在现在这个法律健全的社会,用来自保的见义勇为措施。看来梁山好汉式见义勇为在当今社会已经行不通了!

法律是公平的,任何人都可以充当受害者和侵害者,当然也可以并应该充当见义勇为者制止犯罪。可往往事情就很复杂,并不像电影里犯罪分子可以杀无赦,因为他还有人权。这就很难办了,力度和分寸很难把握。应该保护施害者,还是保护被害者呢?是鼓励犯罪还是杜绝犯罪的发生呢?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也是法律制定应该重视的问题。不要让见义勇为者寒心,不敢制止犯罪,不愿制止犯罪,不想制止犯罪……

应该让犯罪分子不敢犯罪,害怕犯罪,不能犯罪才是我们大家应该推崇,应该努力的方向。所以对见义勇为者应该加大鼓励,才会让大家有主人翁精神,敢与犯罪分子作斗争,让犯罪消灭在萌芽中……

愿世上多些美好,少些欺凌,人人充满正义,为人类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爱尚电子asdz


很多时候来不及,

如果有地方着火了,消防车🚒到了以后,不是先去争分夺秒的救人与灭火,而是想办法先取证!等待取证完成以后,万无一失了再去救人与灭火的话,恐怕最后剩下的就是废墟了!

如果有人打架,警察去了,不是限制打架,而是你们继续,让我先取证,等我取证完毕以后你们再停手!那是什么后果?

如果路上遇到一位老人在过马路,路很窄,一辆汽车飞速而来,丝毫没有刹车减速或停车的迹象,眼看差一点就要撞上了,你正好在旁边路过,那么你是先取证呢?还是先救人?


千手千眼媒体


警察办案都是讲证据的!不是你说什么就什么的!现在这个社会,见义勇为真的很难!弄的不好自己还惹一身腥,赵宇案就是个例子!如果赵宇当时听到声音直接打电话报警,顺便再拍个视频作为证据,一来犯罪嫌疑人听到报警拍视频会忌惮,二来自己又不用动手,惹的一身腥!自己也就没有后来的这些糟心的事了!现在好人难做,可是当危险或者危难出现的时候,又有很多人第一时间冲出来见义勇为!这说明我们很多普通老百姓都是善良的,正义的!我想说的是:要不要见义勇为?肯定要!但是现在要讲方法,讲证据!最大限度的保护好自己!不能让自己做了好事还糟心!(本人观点仅限类似赵宇案,别喷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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