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普法宣传员

“特殊”的普法宣传员

在钰华街道的各个幼儿园、小学、中学,在钰华街道综合服务站,在钰华街道普法宣传阵地,你总会看到一个个子不高,说着南方口音的,年龄大约在50岁左右的宣传员,耐心的、热情的向你普及法律方面的知识。没错,这就是钰华街道的“特殊”的普法宣传员郭某。

“特殊”的普法宣传员

郭某,2012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6年3月份解除矫正,转入安置帮教系统,属于钰华司法所的刑满释放人员。在安置帮教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日常普法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郭某缓和两个儿子和自己的亲子关系。经过接近两年多的帮教,郭某也有了稳定的工作,家庭也变得越来越和谐。

2017年8月份,郭某心想,自己还有一年半的时间就要解除安置帮教了,自己要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于是郭某主动要求参加司法所的普法宣传,“我在司法所服刑的时候学了很多的法律知识,我得让更多的人跟我一样懂法、学法、守法,将来不会因为不懂法犯错,跟我一样后悔”。

到目前为止,郭某参与了司法所组织的“非法集资”、“6.26禁毒宣传”“创城创卫”“双安双创”等多次宣传活动,帮助200多名群众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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