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频繁跳槽纳入征信你怎么看?

中汇新媒体


这个我并不赞同,首先这是我的观点。

跳槽这个词,看上去是个贬义词,但是这也是需要多方面因素的。

如果这家公司自身拥有问题,为何不能跳槽。

跳槽,只要是正常辞职,没有给原有公司造成不良影响,为什么不能跳。

跳槽,相信大部分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生活工作,并非完全是信用问题。

如果,单方面的旷工离职,或者携带不良因素的离职,这是不好的,不单纯,这样的人纳入也不是不可以。

工作,是个人意愿的问题,只要是正常的辞职,不应过多干预,难道原有公司的制度工资待遇不好,征信机构能给予补助吗?肯定不会,那么你为什么要管。


老茶随说


跳槽:原指牲口放着这栏的草不吃,换到其他槽吃食,近代徐珂《清稗类钞》中“跳槽”一条说得甚为明白:“原指妓女而言,谓其琵琶别抱也,譬以马之就饮食,移就别槽耳。后则以言狎客,谓其去此适彼。"后因网络的发展,这词很快替代了换工作、换单位之类的用词。

个人认为一个职场人士,在初期换工作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因为职场本就是一个人挑单位,单位挑人的过程,人要找到一个符合自己的岗位,单位设置职能要找到一个合适的人,这是一个过程的,人的职场规划发展,单位的战略发展,都要通过跳槽来更新。

对于频发跳槽纳入征信,个人认为是社会在发展的一个证明,建立信用社会,打造和谐环境,对于个人在职场和企业在用人方面都会有一个参考,但重点在于“频发”二字怎么界定,多少次为频发?多长时间内为频发?是否纳入征信,报告由谁来上传,是由个人还是由单位?这个都没有规章来说明。

征信是对于个人影响很严肃的事情,但对于单位是否有约束力,这都是一个未知数,职场上个人本就趋于弱势,如果再有征信的捆绑,个人会更加顾忌,虽有《劳动法》的保障,但目前《劳动法》在正常的环境下,保障了多少人的权益,我相信个人都有个人的看法。

个人认为在频发跳槽上征信的事情不是拍脑袋就可以解决的,它的出现将影响全国人民的职场环境,发展规划。所以还要有待商榷,需要相关的规章完善,政府政策的引导及单位用人环境的正规化。

职业规划师建议,在跳槽前务必做好成本分析,是否是自己规划的过程;且稍有不慎可能给公司导致惨重损失,以及负面影响,严重的话可能会遭到公司起诉违约。

以上仅为个人看法,如有不当请指正和补充。


King風


我在网上看到过这样的一个段子,不知是真是假,是这样的,一个很大很大的杭州公司老板有天晚上去公司视查,发现七,八点钟岗位上没人加班,很生气,最后要求公司员工必须晚上十一,二点下班,最近我才知道,是996模式,这是公司制定,但员工有的能接受,有的不能接受,当有的员工刚进入这类公司作息模式时,是有个适应过程,有的员工不适应,必要辞职,如果这个求职者在类企业的选择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被迫走人,对个体的人本身就是一种伤害,如果国家层面还要去补一刀,我认为很不合适,我要问,难道这个人不想安定吗?他愿这样漂吗?难道我们有些企业就没有问题吗?


大先知377


脑残思路,怎样定义“频繁”?跳槽不完全是员工的主观决定的,不一定是员工的责任,难道每次跳槽都个第三方机构来裁定,看看是谁的责任?

如果频繁跳槽要纳入征信,那企业一年内开除员工超出一定比例是不是也应该纳入征信?


三金老师来了


个人认为,纳入征信肯定是不对的。难道是要否定劳动法吗?诚然,现实情况是全国各地都出现用工荒情况。但这不是打工族的错,因为大环境的影响,企业也不好做,成本增加,效益不好,但这不是理由,既然想办企业就要承担自己该负担的责任。效益不好,应该考虑开源节流,提升产品附加价值。而不是跟打工族较劲。大家都清楚,现在的打工族本身压力大,家庭生活压力更大。成家的大都要负担双方老人,医疗呀等等费用,下有孩子,要养身体,要上学,除去这两块支出,基本上就只能苦自己了,不要说人情往来了,可能只好祈求千万别让自己生病了。所以打工族跳来跳去很正常,他们只是混个生活!没有不想多赚点,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状态。而且相对来说,大多数打工族还是比较容易知足的。至于如何解决用工矛盾,我觉得还是应该多寻求经营渠道,多想想经营策略,多提升企业信息化功能建设,多与政府部门沟通,了解各种产业政策和方向。


宇龙道财经雅苑


主要是公司对员工的待遇问题,比如我司员工,每月全勤只有3000多一点,又没社保,又没按国家规定有节假休息日。一月三十天,节假日上班又不加工资。天天晚班,这样的狗屁公司谁能呆得多久。拿什么征言。


一个弟落的秀才244


简直他妈扯蛋,企业开不起破工资还怪员工跳槽,国外企业员工几十年不跳槽,不从企业自身找原因,如果工资和各方面福利都做到位了,企业文化和谐,恐怕员工还不想走呢,中国企业的很多狗屎老板一个个言而无信,还寡妇梦球想着员工对自己忠诚,真是痴人说梦!!!


Marvin59


最简单的问题,企业如果真正按劳动法来实行用人制,你企业有多少成本可承担。不说几千人大厂,就几十号人你按国家规则来走老扳都承担不了的,企业家们?人不光为生存,也为了生活,地主己被打倒,己没有了长工,你给不了待遇,开不了好工资,还拿啥征信强制于人,你们是不是耍赖上隐了?


秋来桂香




酒儿酒之


谁愿意跳槽呀,如果都在事业单位,电台,法院,公安,教师这样的单位,有几个人跳槽的?跳槽的很多都是给私企老板打工的,有些不给交社保,有些干到一年半年就找个借口给辞退了。有些实在没什么前途才辞职的。搞什么跳槽纳入征信,真的可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