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之恩有時竟一文不值

2018年4月10日,堂弟跟他一個同事來鶴壁玩兒,我帶他們遊覽鶴壁風景。

在淇河邊,聊起了游泳。我問堂弟水性如何?他說自己曾從水中救起過一個人,如果水性不行,十幾年前就沒命了。我問他怎麼回事?他說,救人時,落水者抱住了他,二人一起往下沉,他憑著過硬的水中技能,才摔開了落水者。然後拉住落水者的腳,把他拖上了岸。救上來一看,原來是自己的同學。

無意中救了同學一命,該是親上加親了。我問堂弟:“你現在跟那個同學的關係怎麼樣?”他答:“早不來往了!”我問:“為什麼?”他答:“那傢伙,沒法說!”他肯定有一籮筐的怨言,但一句話概括了。

堂弟的那個同事說:“救命之恩,勝似再造父母,怎能這樣!”

我指著堂弟的同事問堂弟:“你救過他的命嗎?”

堂弟回答說:“沒有!”

我說:“你沒救過他的命,跟他的關係卻能這麼好,連串親戚都能一起來。而救之一命的人卻斷絕了來往,確實沒法說!”

大家都笑了。

後來我想,如果熟人去問那個落水者,為什麼跟我堂弟斷交了,他肯定也能說出我堂弟的一大堆不是來!

試想,如果一個死刑犯在行刑前,你一句話救了他的命,他肯定會一輩子給你當牛做馬,報答你的恩情。可是在日常社會交往中,救命之恩怎麼就變得一文不值呢?

有二個實例,可以說明一點問題。

AB二人關係較好,參加工作後,B得了病,A借給他錢去看病。後來,B做小生意,A再次借給他錢。一次,A有急用,想借B點錢,B一口回絕,沒錢。再後來B修房,又來借錢,A只借給他一部分。之後,一次喝酒,B對A說:“我生意上的事都是找別人幫忙,你也沒幫過什麼!”A覺得,B太不知足,多次幫他,還嫌不夠,看來無論如何都得不到他的滿足,於是,跟他疏遠了。

CD關係不錯,一次D提出借C一萬元錢,C主動說,借給你二萬元吧,D說越多越好,於是借了二萬元。一次,C急用錢,借了別人五千元。當C向D講述此事時,D說:“我可沒錢,即使想幫別人,也沒這個能力。”隔了幾年,D又向C提出想借二萬元錢,這時C再次買房貸款十六萬,沒有借給他。於是,D不滿地說:“我交的朋友都有用,有的能借給我錢,有的能幫我裝修房子,只有Z某一點屁用沒有。”D明顯指桑罵槐讓C聽,C覺得,對他來說,D也沒有一點屁用,何必理他?於是,慢慢疏遠了D。

從以上實例可以看出,朋友關係越來越遠,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一、開放時代,人們的個性變得越來越強,你只要有一點對不住我,我馬上就會對不住你。對友人的忍耐力越來越小,顧全大局意識越來越淡漠。

二、自己不想借給別人錢,卻總想借別人的錢。如果不想幫助別人,就不要總想向別人索取。不對等的關係,最難維持。

三、交朋友的目的不純,總想利用別人。你有用,就跟你交朋友,你沒用,馬上遠離你。如果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你也沒用,別人憑什麼跟你交朋友?

朋友間應以純潔的友誼為基礎,不應摻雜更多的物質因素。沒有友情的朋友是狐朋狗友,是狼狽為奸的利用關係。

人無完人,各有各的毛病。要多看別人的長處,少看別人的缺點。朋友間需要互相謙讓,如果只強調自我,關係就會越來越緊張,最終必然分道揚鑣。要想做到與人無仵,就要學會大智若愚。別人說話刻薄,你裝作沒聽見。別人給你臉色,你裝作沒看見。別人以怨報德,你裝作不知道。但這都是有條件的難得糊塗,絕不是讓你放棄做人原則,任人隨意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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