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帶3名同事賭博 法院副局長被記過

上班带3名同事赌博 法院副局长被记过

“3月7日上班時間,鹽亭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胥科和司法輔助人員程燕、劉豔、顧晉在某茶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胥科受到記過處分……”這是四川省綿陽市紀委監委最近通報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參與賭博典型案件之一。

近日,四川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對黨員幹部賭博行為處理的規定》,要求狠剎“賭博斂財”不正之風,嚴肅處理黨員幹部賭博行為。《規定》要求,全省黨員幹部必須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不準以打麻將、打長牌、玩撲克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賭博。

《規定》明確了11種黨員幹部嚴禁從事的行為,包括以賭博方式索取、收受、贈送他人財物;在公務時間或者公務場所賭博;與管理服務對象賭博;聚眾賭博;參與網絡賭博;在國(境)外賭博等。同時明確,若存在被嚴禁的這11種行為,黨組織應當視具體情節,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處理。

《規定》還提出,因賭博犯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賭博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並免予刑事處罰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為壓實主體責任,《規定》要求,對直接管轄範圍內發生黨員幹部賭博問題不制止、不查處、不整治,或者隱瞞不報、壓制不查,以及所在地方和單位黨員幹部賭博之風屢禁不止的,或者在專項整治賭博問題期間履行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追究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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