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填志願:“同位分”與“等效分”不可混淆,可能導致滑檔

2019填志願:“同位分”與“等效分”不可混淆,可能導致滑檔

本期導讀:“同位分”與“等效分”是一回事兒嗎?真不是一回事兒!其中,不少專家廣為引用的“等效分”概念,極有可能2019年繼續讓考生和家長誤入歧途,操作不當,滑檔掉檔沒商量,一起來看一下吧:

現在,越來越多的家長已經開始掌握了“位次法”報考,當然“線差法”也有一定的用武之地。今天,有家長問,位次法、線差法和兩者結合法,到底哪個更靠譜兒。這些概念都有同位分和等效分有關係,下面我們展開來講。

2019填志願:“同位分”與“等效分”不可混淆,可能導致滑檔

位次法的適用範圍

高考錄取是按招生計劃數來進行的,哪怕同分考生也要計算小分排出位次,這是位次法盛行的理論基礎。

我們舉一個極端的例子: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在你們省招收200名考生,我們知道國人“清北情結”深厚,前200名考生一般都會選擇清華北大。除非有考生願意去華西醫學院口腔醫學,否則第201名考生極少有機會被錄到。所以,這個時候,別談什麼258分的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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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華五”、老“C9”、“兩財一貿”和“兩電一郵”等行業頂尖高校或其他的985大牛,每年招生計劃相對固定,什麼位次適合報哪所高校,業內業外人士都比較清楚。

很明顯,這些重點高校特別適用於“位次法”,越往下誤差越大,我們在昨天的文章中提到,臨界點就是省內第一所“雙非”大塊頭高校,位次法就要結合招生計劃來做進一步分析測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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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差法的適用範圍

一般來講,線差法只適用於、而且特別適用於分數線附近的考生。比如山東本科線是435分,那麼435分或者再加2、3分,看看往年壓線錄取的院校基本相對固定,其實是比較好理解的:辣雞院校有願意報的就不錯了。

這是另一個極端的典型,同理也是線差越大,誤差越大,至於有些專家提到清華北大或重點高校線差258分或是358分,很是有點扯的成分,這個線差對報考就沒有任何參考價值。正像用位次法來報專科高職一樣,也是意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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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無論是“位次法”還是“線差法”,都有其相對固定的適用範圍。去年,我們在另一篇文章中以湖北為例,做過詳細的數據分析,至少在本科這個批次,“線差法”比“位次法”誤差更大,除了分數線附近院校外,“線差法”好用,“位次法”一定好用。

鑑於此,我們推薦大多數考生用“位次法”結合招生計劃變化情況來填報志願,還是相對靠譜兒的。那麼,問題來了,相同位次換算出往年的分數,可以頂格報考嗎?它叫“同位分”, 還是叫“等效分”更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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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舉個例子來說明一下:2017年山東師範大學文科錄取分數是560分,對應最低位次是9556名。2018年高考成績揭曉,山東一位考生考了9500名,高考分數是584分。那麼584分與往年這個560是什麼關係呢?

我們認為,這兩個分數叫“同位分”比較準確,不能稱之為“等效分”。其實,“等效分”這個專業術語,最先出現在大學專業錄取過程中,比如東北師範大學設專業級差,專業間級差為3分,某603分考生第一專業報高了,減去3分,以600分與其他考生比較,參與第二專業錄取。這個600分,就是這位考生第二專業的“等效分”;如果第二專業仍未錄取,則以597分的“等效分”與其他考生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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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效分”,顧名思義,就是錄取過程中具有相同等效的錄取價值。我們反對在報考過程中,使用“等效分”這個概念,是囿於很多考生和家長容易被誤導,認為今年584分,與往年560分具有相同的“報考價值”,加上本來存在的“不浪費一分”報考的思想,容易產生頂格報考的衝動,輕則被動走調劑,重則組團滑檔。

我們建議大家把它當成“同位分”來對待,現在政策一時一變,招生計劃一年一變,“同位分”(相同位次對應的分數)往往並不具有相同的報考價值。這一點,提醒家長們一定要認清。即便是招生計劃不變,考生人數不變,政策不變,所有基本要素不變,也至少要做到“同位分”回撤三兩分報考,從而提高選院校、定專業的有效性。

大家對這個問題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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