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院優秀法官”一波操作,“白條”變“真金”

在鄉寧縣人民法院,最忙碌的身影裡一定有他。即便每天面對大量案件,各種無法預料的情況,甚至承受著各方面的壓力和不理解,但他依舊堅守著自己的信仰,懷揣著一顆為民之心,腳踏實地,奮力向前,風雨執行路上永遠有他的身影,他就是榮獲“全國法院優秀法官”稱號的關茹文。

關茹文,自2011年擔任鄉寧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以來,帶領全體執行幹警創新執行方法,規範執法行為,在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協助執行難求、特殊主體難碰的背景下,迎難而上,敢於作為,敢於碰硬,用實際行動踐行著“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

2013年,鄉寧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先進集體”;2014年,關茹文被省高院授予“涉民生”專項執行活動先進個人、執行局被省高院授予“涉黨政機關”專項執行活動先進集體;2016年,關茹文被省高院評為全省優秀法官,並授予“二等功”。2018年,關茹文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優秀法官”。

司法為民 最大限度實現合法權益

2018年9月26日,申請執行人盧某通過微信為鄉寧縣法院送來感謝信,信中寫道:法官關茹文等人不畏邪惡,不畏強權,不辭勞苦,秉公執法,使長期臥病不起的他生活有了著落,為弱勢群體(農民工)伸張了正義,他對法院的執行工作表示認可和感謝,也為法院有這樣的好法官點贊。

2014年3月1日,申請人盧某經人介紹到被執行人溫州某建設公司工作。同年12月27日,盧某因隧道崩塌導致傷殘二級,經法院和相關部門調解,溫州某公司應向盧某支付賠償款,但法律文書生效後,公司拒絕履行義務,盧某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後,關茹文立即通過全國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車輛、房產、工商等情況進行了查詢,且依法及時凍結了該被執行人的賬戶,向其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該公司仍未按時履行義務,亦未及時準確申報其財產狀況,遂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該公司項目流動性較大,人員無法找到,關茹文和執行幹警一起走訪了幾十名當時施工的相關人員,終於找到了該公司負責人的聯繫方式。通過電話,關茹文不厭其煩地多次對公司負責人進行溝通和勸解,講明不按時履行義務所帶來的不利後果,並對其進行利弊分析,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分期履行義務,如今已履行完畢。

“如果說法院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那麼執行就是這道防線的最後一個環節,只有消除了‘法律白條’,讓它變成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群眾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最後的實現。”關茹文說道。

2016年以來,關茹文帶領全體執行幹警,堅持“一性兩化”工作思路,充分發揮執行工作職能作用,攻堅克難,執行案件質效和執行隊伍能力得到全面提升。2016年至2018年10月,共受理民事執行案件2198件,結案2122件,結案率為96.54%,執行到位金額9128.1萬元。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率為94.98%;終本合格率為96.8%。執行質效重點指標綜合排名在全市第一方陣,尤其是2018年以來,持續位列全省第一。

法律無情 執行過程彰顯人文情懷

歲末年初,當人們置身節日的喜慶之時,關茹文卻為了能讓債權人過個好年,依然帶領執行幹警們繼續加班加點,奔忙在“迎新春、打拒執”行動的第一線。

2014年12月31日,申請人張某與被執行人常某的丈夫張某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並出具欠條,約定2015年年底付清房款,否則協議作廢。後常某的丈夫張某去世,房款既未付清,常某也拒不騰房,雙方發生糾紛訴至法院。鄉寧縣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常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騰出房屋並支付租金15000元。

判決生效後,常某未履行,張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關茹文受理該案後,多次與常某談話,並邀請村委會進行調解,可常某每次都說丈夫已去世,以自己並不知情為由拒絕騰出房屋。多次協商無果後,2018年2月6日,將其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進行拘留。拘留期間,常某的公公將常某6歲殘疾女兒抱至法院蹲守。考慮到孩子無人照顧,關茹文自掏腰包找了一位保姆照看,同時基於常某對拘留所民警的信任,幾次前往拘留所通過民警給常某做思想工作。最終,常某認識到錯誤,與申請人張某達成和解。

“法律是無情的,無論誰觸犯法律終將受到制裁。但人是有情的,在執行案件的過程中,不僅要依法辦事,也要儘可能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關茹文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

打擊拒執 增強執行工作威懾力

關茹文經常對幹警說:“基本解決執行難,光靠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是不夠的。”因此,要推動打擊拒執罪工作的開展,需要在辦案中樹立證據意識,讓被執行人的“僥倖心理”無法實現,從而增強執行工作的威懾力。

2018年12月13日,鄉寧縣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劉某拒不執行判決案,當庭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6個月。據瞭解,申請執行人任某與被執行人劉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劉某拒不向法院報告其財產狀況。執行法官多次實地走訪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劉某在某煤業公司工作,月平均工資收入在5000元左右;另外,劉某還在外同他人合作經營生意,有固定收入。2018年8月2日,被執行人劉某將20000元出借給康某做生意,並將借條拿給執行法官“炫耀”。在偵查階段又發現,劉某多次用自己的收入參與網絡賭博活動。10月12日,劉某被鄉寧縣法院拘留15日,釋放後,仍拒不履行,被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罪移送公安機關。

劉某一次次挑戰法律權威,存在僥倖心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致使法院判決無法得到執行。正是因為承辦法官在辦案過程中,及時調取劉某的工資流水情況,使其終究不能逃脫法律制裁,最終案件圓滿執結。

這就是關茹文,群眾親切地稱他為公平正義的“守護神”,他用實際行動詮釋了一名共產黨員的忠誠與擔當,他用執著與堅守展現了一名執行幹警的鐵骨與柔情。

本報記者 袁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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