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說君子不貪功,《左傳》

“當初離鳳闕瑤階,管叔鮮誣我全無經濟才。自從啟金滕玉冊,姜太公從頭釣出是非來。”

這是元曲中的一個唱段。有點意思。這裡用幾個典故,但是兩個亮點,一個是“誣”,一個是“經濟”。今天先談“誣”,以後有機會再說“經濟”。

“誣”說君子不貪功,《左傳》

“誣”字無好詞。栽贓誣枉、誣栽於人,這些都是一些令人傷感的詞句。誰不憎恨。根據我的研究,誣字,應該在春秋戰國時期才出現。理由有二,一是之前的典籍、考古沒有這個字,二是這明顯是一個形聲字,在商以前很少,在春秋以後很多。

“誣”一共在《左傳》出現3次,排名。“誣”的意思是:說假話冤枉別人。

“誣”一共在《資治通鑑》出現219次。

每個“誣”字,用在了史書中,都幾乎代表了一段悲劇。而誣字在史書中卻用的最多。

史書中談到“誣”,我們拿出來分享。

1. 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

2. 未能盡明,明主不曉,以為僕沮貳師,而為李陵遊說遂下於理,拳拳之忠,終不能自列,因為誣上,卒從吏議。家貧,財賂不足以自贖;交遊莫救視;左右親近不為一言。《報任少卿書》司馬遷

3. 故申、呂自嶽降,傅說為列星,古今所傳,不可誣也。《潮州韓文公廟碑》蘇軾

“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來源於:《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介推讓祿》左丘明。全文如下:“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難與處矣。””

大概意思如下:

後半段翻譯:上天沒有斷絕晉國香火,定然會有一個新的主人。主持晉國香火祭祀的人,除了文公還有誰呢?這個位置是上天定下來的,而那些大臣們卻以為是自己出力的結果,豈不太荒謬了嗎?偷人財物,叫做盜竊,何況把老天爺的功勞據為己有,這是多麼大的罪過啊!奇怪的是臣子們不認為這是罪過,反認為是合乎正義的事,國君也對這樣的人給以獎賞。從上到下都這樣是非不分,互相矇騙,我很難在這裡處下去了。”

我的看法:

介子推有功不言祿,並指責那些無功討賞者的可恥行徑,最後和母親一道隱退。這個故事讚揚了不貪利、不慕名的做人美德。

誣字雖不是高頻字,但是也有和其常配的字,就是一個贓字。但是我還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例如開篇第一段的那個元曲。在元曲中贓字經常代為了妝字。“賀驢兒寧反南朝,不背北番。這難道是我妝誣他的?”這是一個在元曲中特有的現象,估計那時候這個贓字不能隨便用,大家就找一個同音字來替代。

昨天說了寒食節,今天繼續說了介子推。也說了誣妝這一奇特用法。

明天談:從《三國演義》看“美人”,到美人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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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寂寞寒窗空守”詩云:

寂寞寒窗,空守安寧。

專注經典,另闢蹊徑。

金剛智慧,砥礪前行。

拋磚引玉,同為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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