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地名命名原則初探

摘 要:地名作為專有名詞的一種,其得名原因是有源可尋的,是有一定命名原則存在的。自然和人文是影響地名最重要的兩個因素。從這兩個角度出發,結合相關材料,對《左傳》中杜預作了詳細說明的或是後代專家已經作了明確考釋的地名進行初步研究,總結出《左傳》中地名的七個命名原則。

關鍵詞:《左傳》;地名;命名原則

名者實之徵也。地名作為專有名詞的一種,其名稱和所指之間有一定聯繫,存在著一定命名原則,這些聯繫和原則在不同程度上是有源可尋的。酈道元曾總結過地名命名的規律:“凡郡,或以列國,陳、魯、齊、吳是也;或以舊邑,長沙、丹陽是也;或以山陵,太山、山陽是也;或以川原,西河、河東是也;或以所出,金城城下得金,酒泉泉味如酒,豫章樟樹生庭,雁門雁之所育是也;或以號令,禹合諸侯,大計東冶之山,會稽因名會稽是也。”這些命名原則在實際中是存在的,不同時代會有不同的表現,《左傳》作為先秦時期一部重要歷史文獻,記載了春秋時期的大量地名。研究《左傳》中的地名的命名理據,一方面能夠反映出上古時期人們為物造名的思維方式和特點,另一方面挖掘地名中蘊含的古音古義,也有利於古漢語詞彙的研究。

一、以自然環境命名

地名是人們對所居住和活動的地域的命名,它首先反映了人們對所處環境的認識,尤其在上古時期,自然環境因素是人們認識某地,併為其命名的重要依據。

(一) 以山水命名

以山水之名為一地命名的依據由來已久。“水北為陽,山南為陽。”人們參照所在地方的山水為一地命名時,或直接取名于山水,或以山水名加上所在地理方位來命名。例如“汝陰”,杜預曰 : “汝水之南, 近鄭地。”水南為陰,地在汝水之南,故稱“汝陰”,這是以水名加所在地理方位命名。再如“繹”,《左傳·文公十三年》 : “邾文公卜遷於繹。”杜預注:“繹,邾邑。魯國鄒縣北有繹山。”孔穎達曰 : “彼繹邑亦取繹山為名。”表明“繹”是直接得名於繹山。以這種方式命名的地名較為常見,如“郟”、“下陽”、“南陽”、“稷”、“晉陽”、“曲洧”、“銅鞮”等,這裡不再贅述。

(二) 以地勢命名

地勢有高大、險峻之別,古人在觀察周圍地理環境時,選取較為突出的地勢特徵為此地命名。如以 “丘”為某地命名,多為丘陵地區或平原地區而居住地較為高大突出的地方,如犬丘、葵丘、犁丘、瓠丘等。以地勢為一地命名錶現了古人對所在地理環境的認識。

虎牢

《左傳·莊公二十一年》 : “王與之武公之略,自虎牢以東。”杜預注 : “虎牢,河南成皋縣。”“虎牢”即“成皋”,又 名“制”,鄭武公稱之為“巖邑”。洪亮吉曰 : “《爾雅 · 釋山》同 : ‘巖,巉巖,山貌也。’按成皋四面皆山,故曰巖邑。” 城皋四面皆山,可見地形之險惡,故杜預說虢叔“恃制巖險而不脩德”。《說文 · 牛部》 : “牢,閒也,養牛馬圈也。從牛冬省。取其四周也。”段玉裁注 : “冬取完固之意,亦取四周象形,引申之為牢不可破。”成皋四面環山堅固如牢,取其所象之形,故稱“虎牢”。

《左傳·隱公元年》 : “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杜預注 : “京,鄭邑,今熒陽京縣。”杜預認為段居“京”是“寵異於眾臣”。何為“寵異於眾臣” ? 鄭大夫祭仲曰 : “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京邑的範圍已經超過了先王的規定,可見段所居的“京”已超過先王之制所定的大都了,杜預所謂“段強大儁傑,大都以耦國”。可見《左傳》原文處處強調段所居“京”邑有“大”的特點。《爾雅·釋丘》 : “絕高為之京。” 《說文·京部》 : “京,人所為絕高丘也。”“京”本指丘中最高者,而“凡高者必大”,因此“京”又有“大”義。從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鄭之“京”邑和“大”有密切的聯繫,可見鄭之“京”邑因 其“大”得名。

召陵《春秋·僖公四年》 : “楚屈完來盟於師,盟於召陵。”杜預注 :“召陵,潁川縣也。”“召陵”為楚地名。《廣雅疏證》 :“卲,高也……《春秋左傳》齊桓公師於召陵,即此也。闞駰曰:‘召者,高也,其地邱墟,井深數丈,故以為名焉。’義亦與‘卲’同。‘卲’各本引作 ‘邵’。”“卲”從“召”得聲,“召”有高義。《爾雅 · 釋地》 :“高平曰陸,大陸曰阜,大阜曰陵。”“陵”是地面高大突起的地方,有高大之義。故闞駰說“其地邱墟,井深數丈”。可見“召陵”因地勢高而得名。

“隰”即“犁”。《左傳·哀公十年》 : “於是乎取犁及轅,毀高唐之郭,侵及賴而還。”杜注 : “犁,一名隰。濟南有隰陰縣。”《爾雅 · 釋地》 : “下者曰隰。”《說文·阜部》 : “隰,阪下溼。”段玉裁注: “阪形故高,而其四旁窊溼處亦謂之隰也。” 可知高地四周陰溼低下之處謂之“隰”。又《說文·阜部》 : “陰,闇也。”段玉裁注 : “閉門則為幽暗,以為高明之反。”“陰”為“高明”之反,亦有“低下”之義。可見 “隰”也是因其地勢低而得名,所以此地也稱“隰陰”。

(三) 以奇特現象命名

這種方法是指古人以當地奇特的自然現象為該地命名。

《左傳·成公六年》 : “必居郇、瑕氏之地,沃饒而近盬,國利君樂,不可失也。”杜預注 : “盬,鹽也。猗氏縣鹽池是。”疏曰 : “則盬是鹽之名。盬雖是鹽,唯此池之鹽獨名為盬,餘鹽不名盬也。”可見“盬”僅是對這一地區所產鹽的特殊稱呼。《說文·鹽部》雲 : “盬, 河東鹽池,袤五十一里,廣七里,周總百十六里。從鹽省,古聲。”段玉裁注 : “《周禮》‘苦良’,‘苦’讀為 ‘盬’,謂物之不佳者也。”“盬”義取於“鹽”,又為地名。《水經注》引服虔雲 : “土人鄉俗引水裂沃麻分灌川野,畦水耗竭,土自成鹽,即所謂鹽鹺也,而味苦,號曰盬田。”“盬”之名得於其地有鹽,水苦而地薄,故魏獻子曰 : “郇、瑕氏土薄水淺,其惡易覯。”久居鹽鹼之地,易生惡疾。“盬”因其地生鹽 鹼而得名。

瓜州《左傳·昭公九年》 : 故允姓之戎,居於瓜州。杜預注 : “瓜州,今敦煌。”“瓜州”即今敦煌。《漢書·地理志》 : “敦煌,杜林以為古瓜州地,生美瓜。” 顏師古曰 : “即春秋所云允姓之戎居於瓜州者也。”因地生好瓜而命名為“瓜州”。

乾時“乾時”的得名杜預有明確的解釋,《春秋·莊公九年》:“八月,庚申,及齊師戰於乾時,我師敗績。”杜預注 : “乾時,齊地,時水在樂安界,岐流。旱則竭涸,故曰乾時。”“乾”即“幹”,其地有河水,因在旱季乾涸所以名“乾時”。

二、因人文因素命名

(一) 以姓氏為名

在以血緣為紐帶的中國傳統宗法社會里,人們往往按姓氏群居在一起,因此以姓氏為居住地命名,也最具區別意義。《左傳》中多是某城邑成為大夫、卿士的食邑,或成為某氏族的居住地,則以居住者的姓氏為此地命名。

陽樊又名樊。洪亮吉引服虔曰 : “樊仲山之所居,故名陽樊。” 高士奇曰 : “《晉語》蒼葛曰 : ‘陽人有樊仲之官守。’” “陽”蓋為古邑名,因樊仲山居此,命名曰“陽樊”。

蒲姑《左傳·昭公九年》 : “及武王克商,蒲姑、 商奄,吾東土也。”杜預注 : “樂安博昌縣北有蒲姑城。” 《釋文》 : “蒲,如字,又音薄。”洪亮吉曰 : “蒲與薄通, 古本或一作薄也,此‘蒲’當讀作‘薄’。”“蒲姑” 又作“薄姑”。《史記·周本紀》 : “周公東發伐淮夷,殘奄,遷其君薄姑。”《史記正義》引《括地誌》曰 : “薄姑城在青州博昌縣東北六十里。薄姑氏,殷諸侯,封於此,周滅之也。”《左傳·昭公二十年》 : “昔爽鳩氏始居此地,季萴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後大公因之。”杜預注 : “蒲姑氏,殷周之間代逢公者。”薄姑氏為殷商時諸侯,周公滅之,遷其君於逢伯陵之地,以姓氏命名,稱其地為“蒲姑”。

懿氏《左傳·襄公二十六年》 : “取衛西鄙懿氏六十,以與孫氏。”杜預注 : “戚城西北五十里有懿城。因姓以名城,取田六十井也。”疏 : “謂之懿氏,則以懿為氏族之名,蓋上世有大夫姓懿氏,食邑於此地,因以其姓名其城也。”“懿氏”是以氏族名命名其食邑。

長勺《左傳·莊公十年》 :“公敗齊師於長勺。”杜預注 :“長勺,魯地。”《左傳·定公四年》 : “殷民六族, 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以法則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公之明德。”疏 : “令其移家居魯, 用就受周公之命,是以使之共職事於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則“長勺氏”本商之遺族,受命於周公而遷居於魯地。“長勺”蓋即長勺氏所居之處,楊伯峻 :“長勺原為殷民所居之地。”則“長勺”是因姓得名。

(二) 因新建城邑而命名

春秋時期,常有諸侯國因遷於他處而營建新城,或因戰事新建都邑的事情,這些新建的城邑在命名時大多加“新”字。例如“新鄭”,《左傳·隱公十一年》 : “吾先君新邑於此。”杜預注 : “此,今河南新鄭。”高士奇曰 : “鄭居之號新鄭,以別於初封之鄭也。”新邑是指鄭武公營建新都,加“新”字是為了區別於初封之鄭。也可以在舊地名上加“故”、“下”,例如,晉本都 “絳”,後遷新田亦稱“絳”,於是稱舊都為“故絳”。 《左傳·成公六年》 : “晉人謀去故絳。”杜預注 : “晉覆命新田為絳,故謂此故絳。”

新城《左傳》中晉、鄭、宋、秦皆有地稱“新城”。晉之“新城”即“曲沃”,《左傳·僖公四年》 : “大子奔新城。”杜預注 : “新城,曲沃。”《左傳·閔公元年》 : “為大子城曲沃,賜趙夙耿,賜畢萬魏,以為大夫。”把太子新城曲沃稱為“新城” ; 秦之“新城”乃梁之“新裡”,《左傳·僖公十八年》 : “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命曰新裡。秦取之。”《左傳·僖公十九年》 : “春,遂城而居之。”杜預注 : “承前年傳取新裡,故不復言秦也。”梁國之“新裡”秦取而城之,稱為“新城”。

新密《左傳·僖公六年》 : “圍新密,鄭所以不時城也。”孔疏 : “密是邑名,鄭人新築密邑,故傳稱新密。”城邑本名“密”,因新築其城而加“新”字。

下國《左傳·僖公十年》 : “秋,狐突適下國。” 杜預注 : “下國,曲沃新城。”“下國”即“曲沃”。《左傳 ·莊公十六年》 : “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軍為晉侯。” 孔穎達引《晉世家》雲 : “自桓叔始封曲沃以至武公滅晉,凡六十七歲,而卒代晉為諸侯。”曲沃本晉大夫桓叔始封之地,其後代武公代晉為諸侯後遷居新田,故 “曲沃”為晉之舊國。《左傳·莊公二十八年》 : “曲沃, 君之宗也。”杜預注 : “曲沃,桓叔所封,先君宗廟所在。”曲沃是晉之舊國,有先君宗廟,故尊稱為“國”。《左傳·僖公十年》 : “秋,狐突適下國,遇大子。”疏: “此曲沃,晉之舊國,故謂之為下國也。”曲沃武公為晉侯以後從曲沃遷於絳,又遷於新田,故稱曲沃為 “下國”,以別於新都。

(三) 因帝王所居命名

古人在地名中加上“帝”、“王”等字,表示該地是帝王居住的地方。

王城“王城”即“郟”,又名“郟鄏”,《左傳·襄公二十四年》 : “齊人城郟。”杜預注 : “郟,王城也。”孔穎達曰 : “成王定鼎於郟鄏,周公就而營之,謂之洛邑,亦名王城。”此地為周王所居之處,故謂之王城。

帝丘《春秋·僖公三十一年》 : “狄圍衛。十有二月,衛遷於帝丘。”杜預注 : “帝丘,今東郡濮陽縣。故帝顓頊之虛,故曰帝丘。”帝丘又稱“顓頊之虛”,因顓頊帝居此而得名。

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是影響人們對某地命名的最重要的兩個要素。這些命名原則,有的用得比較普遍,如以山水命名;有的則不多見,如因帝王所居命名。這些命名原則可以互相交叉,如“晉陽”,就是以山名加所處之地的地理方位命名。

從我們對《春秋左傳》地名的探討中可以看出,地名的得名原因是有源可尋的,是有一定命名原則存在的。古人在某地定居,總是首先觀察周圍地理環境的特點,以此作為識別的標誌,因此自然地理因素是上古時期為某地命名的主要依據。而隨著社會制度的完善和生產力的進步,同姓氏宗族的聚集,帝王名人的影響,城邑的新建或遷移等人文社會因素也成為人們辨識和標誌一地的重要依據。

“考地所得,可資以解說當時各氏族之活動區域及其往來轉徙之跡,與夫各族之間離合消長之情勢, 則已可為古史描出一粗略之輪廓。”地名從獨特的層面反映了一定歷史時期人們對周圍世界的認識和探索,一定程度上記錄了重大的歷史事件、民族的變遷和融合,及自然地理環境的變化。地名裡蘊含的豐富文化值得我們深入研究。

《左传》地名命名原则初探

來源:《洛陽師範學院學報》 2011年第12期

選稿:常宏宇

校對:袁雲

天津衚衕命名理據

以山東地名命名的植物研究

中國地名命名的地理文化特徵

中西地名命名及文化意蘊比較

“吳衙內鄰舟赴約 ”地名更改探析及其他

《左传》地名命名原则初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