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取消公攤面積後,已購房人群會得到適當賠償嗎?

呂益磊


有句話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原本是15000一個平方,買100平建築面積萬150萬,套內面積是80個平方,而現在改了之後呢就是150萬➗80個套內面積等於單價就是18750元一個平方了,這個改了以後對對開發商和購房者來說沒有什麼區別的!

就目前貴州貴陽來說的,這幾年GDP漲速都是前國前三的,靠的是什麼?無非就是房地產和旅遊業,就目前貴陽而言大數據並沒有帶來多大的收益,貴州這兩年的發展最起碼有40%的GDP是靠房地產拉動的,2014—2016年這3年貴州各地房價都比較穩定,省會貴陽平均保持在5000—6000左右.地州市基本都不過5000,地州市下面的縣城都保持在2000-3000左右,過了2016年整個貴州的房地產市場房價就飛漲了,以貴陽為例:2017年貴陽房價普遍800-9000左右,到了2018年之後各個區都保持在12000-15000左右,個別樓盤都賣到3萬了!

頭幾天看了一篇報道就是說咱們中國大地遍地都是房,空置率70%入住率30%、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很多地方部門沒有像樣的產業來支撐各部門的財政支出,所以只有各種賣地給開發商來賺錢,

開發商也要計算各種開發成本所以房價就會上漲,當地方部門財政預算不足了怎麼辦又賣地啊,原本房價5000現在漲到了10000啦,相關部門當然按照現在的行情來賣地啊,開發商又計算開發成本啊,房價又漲,一直這樣持續循環下去!到最後就是城市沒有人住,房價房租一直漲買不起房的越是等越買不起就連租房都成問題了,最後全部回農村!

還有就是關於調價控價的問題,這個根本就調控不了的,有繼續出售土地給開發商這個房價就永遠是開發商說算!

這個是我對房價的一些觀點,特別是在中西部省份這些現象太普遍了,沿海城市會好一點因為有各種產業來支持,不全部靠房地產!沿海城市房價會漲是為什麼呢?因為人多地少啊。

在很久以後沿海的城市房價肯定會下跌到,從1990年到2020年這30年都是大量的外出務工的跑到沿海上班找錢去了,造成大量的住房需求導致房價上漲,等到哪天各個省份外出打工的人員都回到自己老家就業了,那時候就是沿海城市房價下跌的時候了,也代表著整個中國人民走向小康生活了!



365天生活小幫手


住建部即將出臺的取消公攤面積,按套房實際面積計算的〈住宅規範〉,引起全社會的關心和關注,展開了熱烈的議論。

這一新規出臺,對購房者,特別是棚戶區拆遷安置人有許多利好。可以買到和調換到實實在在的套房面積。規範了用公共面積來衝抵私有面積的算法,以前是買一100平方米,拆遷100平方米,實際得到的套房面積只有70一80平方米。用公攤面積30一20平方米來衝抵。實際得到的100平方米是虛數。

這個虛數影響後期的物業管理費,燃氣費,房產稅等,都得按100平方米的虛數來計算交納。

出臺新規,將保護購房者,被拆遷人的利益,體現公平,公正。

在帶來好處後同時,也讓許多人擔心,擔心會逐推房價進一步上漲。成為"換湯不換藥"的形式,轉嫁給購房者。

相信國家即然有新規定出臺,就有相應辦法來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

只要動真格,做好兩手硬,房價是可控的。一是調控好開發商的開發建設用地,二是通過國家權威專業技術人員對所建設的商品房進行建設成本核算,對利潤收益進行調控,限制最高房價區域,不能全由房開商確定。為什麼就不能少賺一些,讓利點給老百姓??只要措施有力,房價是可控制的。

即將出臺的新規,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思考,已經購買了商品房的,會得到適當的補償嗎?我認為已經成交,完善了全部手續,是不可能有補償的。

從法理上來講,什麼新政策,新辦法,新規定出臺實施,都是有執行時間規定的。購房在前,新規範在後,新規定不適用於之前事項。

住建部即將出臺(正在徵求意見中)的新規定,是對今後新建設的住宅規範要求。其中還要求,4樓及以上的必須安裝配置電梯。

總的來說,是好事,在我國已實施多年的住房面積包含公攤面積的計算將成為歷史。


洪爺33344611


您好。

這個問題,你應該已經知道答案了,何必不死心呢?

很多網友都解釋的很清楚,

你買房漲價了,你會給房地產開發商補差價麼?


顯然不會,所以,請接受現實。調整心態。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我是楊汶衡,一個返鄉創業者,每天我會用文章和短視頻,記載創業路上遇到的各種問題。大家可以關注@數字運城 ,查看一下,希望我的回答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數字運城


以前購房的應該不會退。

政府取消公攤,想想應該是為了保護消費者,讓大家明明白白消費,明碼實價!

而不像以前,公攤面積的多少,由房開說了算,大部份購房者並不清楚,有一種被矇在鼓裡的感覺。

至於會不會調高些賣價?

估計會。因為各公司也會算成本,沒有誰會做賠錢的買賣。


天隨人願望


公攤面積不退款,而且已經買了房寫有公攤面積和室內面積,付款的價格當然是按照公攤的室內的一共價格付款。但如果現在取消公攤面積,如果我過幾年出售我的房子,那現在應該按照公攤面積出售要求付款,還是按照現在的室內面積要求付款?如果是按照政策取消公攤面積,那我以前已經付出公攤面積的錢怎麼辦?向誰去收錢?



政府沒有取消公攤面積,住宅建築應以套內面積進行交易,只是交易方式發生改變了,公攤面積還是客觀存在的!已購房的人怎麼可能得到補償?建築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套內面積+建築面積(1-公攤比例),這樣算下來就可以算出原來房價的套內面積的單價,如果這項規範執行下來,只能是說套內面積的單價升高了!關於公攤比例,開發商在報建時,已經在規劃局裡備案了,收取物業費事,很容易轉換!這樣開發商公攤部分面積暴露出來,隸屬關係就出來了!那些屬於業主,那些屬於開發商,顯而易見了!這項跟國際接軌的舉措,是利國利民的!






探之名


沒有了公攤,單價就高了!


越陳越香1954


近幾年小車在降價,6年前我賣的車,現在銷售處會不會退我八幹元?你先回答這個後,我再回答樓主的問題!或者說香港回國了,那中國把英國向倫蹲再租來九十九年?怎樣?小編?


克林頓783


想多了!法不溯及既往。


用戶7273446716131


買房與買車買手機不一樣嗎?難倒不允許降價?不允許做活動?不允許國家減免購置稅?你的這個問題完全沒有任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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