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5岁初中生班主任批评后在家坠楼自杀,家长停尸校门提出巨额经济赔偿。你怎么看?

Mark英语课堂


虽然对又一个年青的生命的戛然而止深表痛心,但就教育的大环境而言,湖南省的做法必须推广。



至目前不任是家长还是学校的两种说法,学校和教师都不应该有什么责任。按学校就法是死者和其他两名同学在学校玩平板,教师从对学生负责任的态度进行教育,在如今没有什么惩治手段的情况下让家长带学生回家教育既是无奈做法也是普通性的做法,学生在家里出事,怎么能坏学校?即使是按家长说法,是别人玩,老师怪死者没有报告老师,这样也没什么问题。在此特别不用打“小报告”这个词,学校时老师要求学生协助管理并无不妥,这不叫什么打小报告。


家长在失去孩子时的悲痛心理可以理解,但停尸学校大闹,影响了学校正常的秩序就属于校闹。从教育的整体发展,不让现在学校和老师不敢管学生的现象蔓延,湖南省的做法真的应该在全国推广。

近期《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修订案)》中明确了5种违法形成,其中包括伤害教师、学校等公共场所停尸、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等。同时明确了四种行为学校免责,学生自杀、自伤位列其中。



近年来校闹的事屡有发生,学校和教师处与对学生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必须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干预,才能还教育一片晴天。实际上,到时这样的悲剧只会减少。

更多教育观点、教学经验、学习资源、教育技术,敬请关注“轻风教育”。


轻风教育


去年,我们这里的高中也出现了这样一件事,停尸索赔。

一个高二的学生,父母离异,他住在大姨家,平时父母都不来看望。

他内心可能痛苦,加上没有家庭的温暖,他提前写好了遗书,就放在家里的书桌上。然后第二天到了学校,自己寻找了一个空隙,就是水房里有个小而高的窗户,没有保险窗。

他在课间,偷偷到了那里,上课铃响了之后,同学们都进教室了,他就跳楼了,当场死亡。

事情出了以后,联系了双方父母,当时父母亲还推推搡搡,互相埋怨。但是当时也没有说赔偿的事情,父母还说了孩子自己自杀之类的话。

后来,他们都回家了。

第二天再来,口气就变了,说是在学校出的事,学校必须负责,于是,也像问题中一样,把遗体放在学校大门口,又哭又闹。

校领导一听金额巨大,就采取了一个策略“拖着”。

于是,日子慢慢过去,金额也在慢慢降低,终于降到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数额,双方达到共识。

那个可怜的孩子,死前父母漠不关心,死后,父母为了钱,还利用他来挣了一笔钱。

唉!可怜啊!


Longsuixinyuan


又是一个花样年华的少年,不能承受正常的挫折教育选择了轻生!实在令人难受,可怜的孩子,解决问题的方式很多种,为什么一定要选这一条极端的不归路呢?

谁对谁错再去讨论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一条鲜活的生命逝去后再也无法复生!这是令一切讨论都苍白无力的惨痛事实。

去年,我县也发生过一起同样的惨事。只不过,批评者不是老师,而是家长。女孩儿觉得父母偏心,对她上大学的姐姐更好,在与母亲争执了几句后,半夜里跑出去爬上楼顶跳下去了。后来,家长也做了傻事,拉了横幅,捧着遗像去学校闹,被公安机关以妨害社会秩序强行带离。学校坚持依法解决问题,没有给予任何补偿。这事在我们本地都得到了大家的认同,虽然情感上同情那个可怜的成绩优秀的女孩,道义上都鄙视家长校闹的做法。

大约十多年前,我孩子还在上小学,中午放学回家,讲了一件事情。说隔壁班有个孩子早上没来上学,班主任打电话通知家长,家长沿途寻找,竟然失足掉进小湖里淹死了!悲痛欲绝的家长做了一件失去理智的事,把孩子的尸首抱到学校,放在了讲台上!把正在上课的师生全都吓得尖叫!不少孩子事后被吓得生了病。学校报警后,警方迅速到场,费了好大工夫才把家长带离学校。后来,据说学校还给予了几万元的人道补偿。

身遭惨祸,家长的痛值得同情,但在孩子非因学校过失造成的死亡发生后,把责任推到学校身上,并将逝去的孩子作为要价的砝码,这种做法就丝毫不能纵容,否则,学校就没办法开展正常的教育活动了。一有事就找学校麻烦,不管是不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原因,应该定性为校闹,依法予以严惩。

但本案中暴露出来的教育中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缺失的问题,值得深思。


剑客谈教育


从网络上仔细阅读了相关内容,还原一下报道中事情的大致过程:

2019年3月6日中午,郑州市第六十二中学九年级二班学生谷某在教室为平板电脑充电被发现。班主任调查获悉平板电脑为另一名学生携带,包括谷某在内三名学生在自习课及午饭后利用平板电脑玩与学习无关的内容,时间已持续三周。老师批评后又和家长联系。

3月8日晨8:20左右,谷某母亲到校带谷某回家教育沟通,其余两名学生也分别在当天被家长带回家教育。3月9日0:28,班主任接到谷某家长电话,反映该生在家坠楼身亡。

3月9日凌晨,家长将学生尸体放置于学校门口。早上6点左右,在警方的主导下,谷某尸体被送往郑州市殡仪馆。随后家长提出赔偿。

4月1日,谷某家长在郑州市第六十二中学门口,再次携遗像讨说法。


事情的发生过程就是如此,但其中很明显地:学生带电脑到学校肯定是不被学校和老师允许的。初三正当中考前这个比较关键的学期,学生偷偷地玩电脑已经三周,这在老师和家长看来的确是生气,所以老师批评也是于情于理都没有不合适的。

尽管对不同学生来说,批评有一个方法和方式的问题。但我们也不能苛求每一位老师。

还有学生被家长在8日早上8:20带回家,9日凌晨家长打电话给学校说孩子跳楼的。这中间家长和学生的沟通看来是并不乐观,也没有起到一个缓和情绪和心理的作用,反而是加重了学生的心理压力、致使其情绪失控采取了极端手段。

不仅是老师和学生沟通需要讲方式方法,家长对中学生的教育和沟通更需要有方法方式,家长对孩子的引导和教育和学校老师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是一个目标、互相配合的,主要是从孩子的心理和情绪的稳定和疏导上去做。

心不通、情不顺、事不成。这是多起未成年极端事件给大家留下的教训。

这个事件具体怎么发展对于旁观者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更多的家长和教育者从中吸取教训,尤其家长,自小教育孩子,要有达观的精神,要注重孩子的情商与沟通合作能力。

实际上孩子采取这种极端方式,关键不是老师的批评,而是其对老师批评的理解。更何况从老师批评到其在家跳楼还有十几个小时的时间呢。

至于说家长要求赔偿,其情可悯,能否达成,这就在双方的沟通了。不过这件事如果仅限于赔偿,那也就只能茶余饭后唏嘘嗟叹的谈资了,这个孩子的自杀只是他自己还没有学会担当,把所有的责任都用自己的死推脱给了老师和家长。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件,估计也不是最后一件,这对于学校的教育、老师对学生的管理上自然又累积了一点压力。

中学生选择面对问题的时候,选择这种极端的方式,可以说是压力大,归根结底还是其心意不通、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处理好自己的问题!这种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有其个人因素,也有后天的因素!这种后天因素主要还是教育的影响,而其自小的家庭教育又是主要影响力。


快乐庭院


  4月4日上午10点34分,郑州市教育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郑州市第六十二中学关于学生在家坠楼事件的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称:针对近期媒体报道郑州市第六十二中学九年级学生谷某因班主任批评,在家坠楼自杀一事,对于一个青春生命的逝去,学校全体师生感到痛心和无比惋惜,也深知家长痛失爱子的心情。事发后,学校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在向郑州市教育局上报的同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调查事情经过。
3月9日凌晨,家长将学生尸体放置于学校门口。早上6时许,在警方的主导下,谷某尸体送往郑州市殡仪馆。随后,家长向学校提出巨额经济赔偿。目前学校与家长正在积极沟通,善后事宜尚未完全达成一致。

首先为孩子的离世表示遗憾。

然后我想说孩子自杀这事儿我不想多说什么了,谁对谁错这种事一定是会有一个官方定论的。但是对于这种家长的处理方式我是非常不认可的。

实际上这类事件并不算太少。

家长们能豁上不让孩子入土为安,把事情做的这么绝,现实中还是有的。

之前山东某地也上演了这么一出。这起事件学校没有赔钱(起码是没有公开赔),而且就时候的表现来看,估计也不会赔——家长们走后学校放鞭炮庆祝。



我个人不赞成家长这么闹。

这样做的目的多数就是想把事情搞大、搞乱,逼着当地各部门以及孩子学校尽快启动赔偿。

就好比我发的这也报道中死者的伯伯一再强调“人道主义赔偿”一样要么目的达成之后就撤了,要么一看讹钱无望只能放弃!

我希望在这类事件中各地的学校、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一定要坚守底线!

之所以一直会有人这么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有人这么做成功过!所以才会有人不断的效仿。

这种事情的最终判定依据不能也不可能是来自于任何一方的说法,有法律程序才是正确的做法。

真为孩子感到悲哀!

总有一些人试图用舆论、群体事件等方式把事情搞大,依次逼迫相关部门就范!一旦有一个人成功了,就会有更多人学着搞这种闹剧。该给的钱、赔的钱一分不能少,但是不该给的一律不能给!


最后,希望孩子早日入土为安,天堂没有那么多病痛、冷漠和无情。


随便看看微笑不语


先还原一下事情的经过:

2019年3月8日,郑州62中初中生谷某与另两位同学玩平板电脑。被老师发现后,那两位同学都承认玩平板了,只有谷某死活不承认,老师请来家长协助教育,家长领回谷某后进行教育。

谷某回家不久,从自家楼上坠亡,4月1日,家长手捧遗像,到校门口闹事,要求学校给予巨额赔偿。


这是教育局的官方陈述。家长有另一种说法,事发原因是老师发现一个同学拿了另一个同学的平板后,埋怨谷某不“告密”,就让谷某写检查,写了几遍都“不合格”。孩子因为压力过大而跳楼自杀。

综合上述信息,家长说法明显站不往脚,老师既然已经查出了另两个孩子拿平板的事实,怎么会将予头对准一个“第三人"呢?即使这是真的,那么,写个检查怎么会“压力很大"呢?

顺便说一下写检查,我也常常抓一些违纪学生。有的孩子写检查,写了半天,没头没脑的,只写了一行。只能退回去重写,让篇幅达到半页或者一页,然后憋吭憋吭的写半天,勉强凑上半页,也只能这样了,然后批评教育上一会儿就完事了。

这种事情,写完就算完了,哪还有什么压力。孩子在家里跳楼,很明显,压力一定是来自于家庭。

这个孩子死活不承认自己玩平板,说明他是有顾虑的,这个顾虑应该百分之百来自于家庭。因为三个孩子,另两个对玩平板一事“供认不讳",而只有这个孩子死活不承认,充分说明老师这儿不可怕,可怕的是家庭。如果老师可怕,那么另两个孩子也一定会死活不承认。

有些家长平时与孩子缺乏沟通,孩子一旦犯点小错,往往揪住不放,唠叨个没完。孩子本来心里不痛快,家长又不给他台阶下,孩子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就容易出事。

对于家长到学校“闹事",我觉得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赔一笔款,暂时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都是小事。钱,学校会筹到的,或者政府会给买单,学校的教学秩序过一段时间也会恢复正常。但是,由此而造成的深远影响绝不可以小视,学校越来越像个裹着小脚的女人了,畏首畏尾,不敢大步向前。



当老师批评几句、让学生写个检查还要担惊受怕,心有余悸,面对着形形色色的学生,老师就成了被关在笼子里的老虎,即使有再大的本事,也无法使出来了。

教育的悲哀,就是民族的悲哀。


爱河北人


我理解家长的心情,绝不支持家长的做法!

但我想说,教师过错明显,家长会获得巨额赔偿,老师会担责!

我只想提醒重要一点:教师在这件事情上的错误就是不应该让你学生回家!学校和老师没有任何权力剥夺孩子受教育资格!

这一点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老师负有重大责任!管理孩子是对的,但不能把她撵回家!

养了15年的孩子突然说没就没了,家长肝肠寸断、痛不欲生。试图找出死亡的原因和理由,难掩自己悲痛,迁怒于学校和老师,完全可以理解。

如果不是老师批评,孩子就不会死。如果当时少说两句,孩子可能就不会跳楼,如果当时不是老师逼迫,孩子也不会死,一切都是老师逼得。此时的父母,满眼已经不是孩子的缺点和错误,而是孩子的生前的音容笑貌,只要生命还在,一切都可以原谅!

正如有一次我女儿长病,平时我们对她的要求非常严格,做不完作业要怎样怎样的,但那天,我抱着女儿坐在沙发上,她感冒了,吃饭一点也不好,爱人在下饺子,突然,女儿头一下靠在了我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当时吓的我大叫,我们扔了一切,饺子在锅里打滚,拔了电源,就往医院跑。就像疯了一样,一边跑,一边打电话找人,到了医院,女儿就像没事了一样,找的大夫一脸的懵:你们这是干什么呀?孩子这不是好好地吗?回家吃点药就行!

没有孩子的人,不知道那份着急,宁为别人做儿女,不为别人做爹娘!

有人说,日本的一个孩子,参加老师组织的活动,意外死亡,父母到来以后给老师鞠躬道歉:对不起,孩子给老师添麻烦了。我其实严重怀疑这件事情的真实性。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这样冷静的父母,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这样理性的教育。现在的故事,胡编乱造的太多,正如前几年很励志的一个故事,也是发生在日本,一个宾馆的打扫厕所的,每次刷完马桶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刷的马桶干净,都会拿被子在马桶里舀一勺水喝下去,有一个老师吧,正好遇到一个日本的学生,当老师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日本学生一脸的懵逼:这怎么可能,在日本,为了节约水资源,厕所所使用的水都是污水经过净化的中水,这样的水并不能喝的!但他却欺骗了相当的一部分人!

停尸校门口,大闹学校,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我就不支持!

这样一弄,打乱了学校的正常秩序,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影响了别的孩子学习,这是不可以的。

如果感觉到孩子实在是死的冤,可以到法院起诉,走正常的法律程序,而不应该到学校门口去闹!

这些年,我也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凡是孩子在上学的时候,不管是上不上学,也不管事情是不是在学校发生的,只要发生命案,都可以和学校牵扯上。

也是前几年的事情了,一个老师在批评孩子的时候,不小心打了孩子的头一下子,结果孩子两周以后突然死亡,家长找到学校,认为孩子是被老师打死的,所以,到学校去闹,似乎这个案子最后学校和老师都做出了赔偿,

我估计最终学校会赔偿一部分金钱了事。以往基本都是这样处理的,所以,一旦出事就到学校去闹,这也是惯例,也是惯出来的病!


寐语小筑


整个事件最大的争议性,应该是为何谷某一直不承认自己玩平板电脑。老师调查过,但是却没提供实质的证据。

不得不说,谷某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比较差。但是被冤枉和接受不了批评教育这两个是不同程度的。

回想一下我们学生时代,若是被叫回家面壁思过,停学警告,那对于学生时代的我们来说,那真的是弥天大祸!怕得瑟瑟发抖。那会儿心理压力有多大,谁经历过谁知道。

若谷某是被冤枉的,那么这一次的教育批评真的是毁人贞洁牌坊,而且是没办法反驳的那种,很容易让一些偏激的人产生轻生的念头。

事件的第二个侧重点,是回到家后父母做了什么事情。

谷某是时隔一天后自杀,这一天内发生了什么事?

家长是严厉批评了吗?话说重了导致孩子承受不起?

如果说老师的批评太重了,伤到孩子了,那当时另外两位同学就是最好的证人。

个人认为,老师的做法没错,如果在学生犯错都不可以批评教育,那就真的不需要什么师德,上课讲课就好,爱听不听你家的事。而老师唯一称得上的错误,可能是教育的方式,应该在发现孩子的问题时立马致电家长让家长到场进行教育,老师只起举报作用。


熊孩子专治


若水有话讲,和你不一样。

这对于一个家庭是一个惨痛的代价。但如果不找到真正原因,那谁能保证这是最后一例。

先说说官方最新通报吧。个人认为通报的大致内容已经对责任归属做的说明:教师的教育方式没有大的什么问题,处理方式也并无不妥之处。对于家庭积极沟通,抚慰家庭情绪,积极解决赔偿问题;对于以后的工作就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规范以后的教育工作。


那说说各方对这件事的态度吧,分三方面说。

从家庭角度,开篇就说了,这对于一个家庭是天大的灾难,中年喪子,是谁都无法接受,但既然不成事实,总不想人财两空。中国自古就有“死者为大”之说,自然可以以此为借口,向学校索要一笔赔偿,再加上现在师生关系紧张,社会对学校又常处于不信任状态,家庭站在弱者的角度,最后结局,肯定是会赔偿的。有人说,应该分出责任大小的,但这事是很难分的,而且领导喜欢息事宁人,反正学校出钱,又不是个人掏腰包,给钱就给钱唄,殊不知学校的钱,是广大纳税人的钱,但纳税人又不是特定的人,自然没人关心。我说句难听的,就一分钱不应该赔。

从教师角度,自己所教学生选择了轻生,内心一定很悲痛,另一方面自己的批评又是导火索,自然心理压力很大。好的是,政府现在的调查、社会媒体的舆论导向都显示:教师的处理方式是没有问题的。从另一方面减轻了教师本人的压力,责任不在自己,舆论压力就变得很小。但个人认为,内心的压力却不会减少多少,自己熟悉的人,转眼就阴阳两隔,悲伤人之常情。其实这件事对于教师本人,也是一种伤害。这件事的阴影会跟随他整个教学生涯;对于今后的问题学生的处理,教师本人会变的犹豫不决,可能会出现,不敢管、不愿管的退缩心理,毕竟学习在生命面前不值一提。

从学校的角度,自然也不愿看到此类问题发生,学生轻生对学校声誉影响很大,如果经过无良媒体放大扭曲,学校的荣誉将受到很大损害,以后的招生可能变得困难,自然不愿事情扩大,最后会选择相互妥协。庆幸的是,这件事没有发生在学生在校期间,如果真是这样,估计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媒体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理智。还是那句话,学校和家长最终会达成协议,学校最终会给孩子家庭一定数量的赔偿金。

事情为何发生

1、缺乏生命教育?

有很多人认为这一切发生的原因是学校缺乏人文教育,缺乏生命教育,不重视健康教育,本人对此观点不敢苟同。第一我们无法确认学校是否真的没有这方面的教育,因为这些教育本身就贯穿在日常教学中,一周一次的班会也常常提起珍爱我们拥有的一切,珍爱我们的生命,感恩自己的父母,等等这些县城学校都有,更何况省会城市学校。另一方面,以前的学生也没有什么所谓的生命教育,犯了错,老师打,父母打,反而一个个都活波开朗,更是很少听说有轻生的。更何况受处罚的三名同学呢,其他两个无事,所以本人认为此观点站不住脚,纯粹误导大家。

2、缺乏挫折教育?

这点观点我是基本赞同,现在的孩子面对挫折不堪一击,稍微遇到一点困难,就选择逃避,甚至轻生。但个人认为挫折教育和学校关系不大,学校只能教学生面对挫折时要勇敢面对,但不可能人为的提供挫折,让学生面对。而且在平常学习中,面对学习的困难就是挫折教育,面对老师的批评就是挫折教育。但现在的家庭不能接受让孩子面对挫折的。一是现在家庭大多数都是一个孩子,怎么舍得让孩子吃苦,什么事都是家长安排好,面对教师的批评,更是很有可能直接投诉到学校领导或教育局,自己孩子成绩不好,不从自身找问题,都是归因于教师教学方法不当,无法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后的情况是,家庭不敢挫折教育,学校不愿挫折教育,进去社会,只能被动接受挫折教育。

3、缺乏家庭教育?

这个观点我无法判定,毕竟我对孩子的家庭不了解,自然无法给出结论。但基于孩子回到家十几个小时才发生轻生的悲剧,个人认为家庭在沟通方面应该有点问题,而且作为父母,孩子的心理变化应该有所察觉,孩子被批评后的言行举止应该会有异样的表现,未能引起家长的重视。

个人结论:对孩子的教育,绝不是把什么事情都做好,更不可能只有爱的抱抱。而应该养成孩子独立的性格,在面对错误时,要有批评,有爱意,批评的是某个错误行为,爱的是孩子本身。面对别人对孩子的质疑时,不偏袒、不冤枉,错的事情一起改正,对的事情据理力争。孩子的教育,家庭是首位的,自己用心,孩子才能更健康成长。

我是若水,只为遇见你。


上善若水5202014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9年3月8日,郑州某中学初中生谷某与另两位同学玩平板电脑。被老师发现后,那两位同学都承认玩平板了,只有谷某死活不承认,老师请来家长协助教育,家长领回谷某后进行教育。谷某回家不久,从自家楼上坠亡,4月1日,家长手捧遗像,到校门口闹事,要求学校给予巨额赔偿。

很多事情都是有因才有果的,但是很多时候,人们只注重“结果”,而不去了解”原因“,所以,这样的事情,对于旁观者来说,也就见怪不怪了。

那么做为当事者家长来说,他们提出巨额经济赔偿,理由是”很充分“的:

1、因为班主任的批评,孩子才去死的,班主任不批评,孩子不会死。

2、15岁的初中生,家长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付出了很多的精力和财力,需要赔偿。

3、教师教育孩子是职责,不教育不管不行,教师没尽责,但是,教育过了头孩子死亡那更不行。

家长的出发点就是孩子死了,结果是悲惨的,什么原因都免谈,教师把孩子给”教育“死了,就是老师的责任,所以,家长就凭以上三条,就可以提出巨额赔偿。

这样的结果,无论是谁都是不愿意看到了。我们的教育中,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可思议的案例,一言不合,就以死相抗,到底是家教出现了问题,还是学校出现了问题?到底是教师管教的太狠,还是学生的承受能力太差?

我们的教师现在都是惊弓之鸟,学生犯错了,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真的就怕第二天一觉醒来,一个雷从天上掉下来砸到自己的头上,某个孩子出事了,某个孩子怎么怎么样了,教师真的担不起。

从题主所述的这件事来看,学生回家后自杀的,那么如果说教师批评学生带了一把火的话,学生的家长有没有火上浇油呢,这将如何查证?就这样把责任全部推给教师,是不合理的,更何况是巨额的赔偿呢。

教师要防止发生这些类似的事件,该如何自保?我认为可考虑几个方面:

1、教师要了解全班孩子的性格特点和心理素质,最起码要心中有数,哪些孩子自尊心强,哪些孩子心理承受力差,哪些孩子性格倔强等,以便在教育的过程中,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


2、遇到比较大错误时,教师批评孩子最好有第三者在场,哪怕是学生在场也能证明教师当时批评学生,都有哪些言行,即能自保,又不至于被冤枉。

3、教育的结果,一定要让家长认同,家校共育才能让孩子心服口服,不能教师说一套,家长说一套,让学生钻了空子。无论什么事情,教师与家长要及时沟通,将一些小事及不好的苗头及时遏制,不让其扩大到不可收拾。

4、教师要取得学校的信任和支持,这些是需从教师平时的工作表现积累出来的,试想如果一个平时师德就不怎么样的老师,发生这样的事情,学校能帮着说话吗?反过来,一个责任心、师德俱佳的教师发生这样的事情,别说是学校,就是其他家长也会支持自己的。

我想“教育”这个话题,当人们提起来的时候,不是”师生之间的横眉冷目,你死我活,家校之间的针峰相对、告状闹事。而是“师生之间的尊重爱护、平等和谐,家校之间的支持理解、信任合作。

我是月亮姐姐Nancy,感谢友友们的精彩评论、热情点赞、温馨关注!(文中图片源于网络,侵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