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肥佬法官”蓝榕概和同事帮助1848对“冤家”化干戈

2012年12月11日,广东省首个以法官命名的“蓝榕概法官调解工作室”(下称蓝榕概工作室)在清远市佛冈县法院挂牌成立,6年里蓝榕概工作室已经由一变三,覆盖全县山沟;“小蓝榕概”更如雨后春笋,活跃田间地头。

至2018年11月底,蓝榕概和“小蓝榕概”,已调撤案件1848件,调撤率达90.86%。

“肥佬法官”蓝榕概和他的同事们,越来越受到佛冈人民的喜爱。

清远“肥佬法官”蓝榕概和同事帮助1848对“冤家”化干戈

蓝榕概(中)到当事人家中耐心劝说。


服判息诉无申诉

蓝榕概工作室成立后,佛冈法院党组把培养年轻法官的调解能力、做好传帮带培育工作作为新目标,使该院涌现了一批“蓝榕概”。

2018年11月27日,某包装公司因某科技公司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所见,互不退让。

蓝榕概工作室承办法官李海华经调查了解,发现合同因环保整改而无法履行后,再次同科技公司做调解工作,并告知从环保局调查的结果。科技公司表示愿退一步,可包装公司还是不退让步。

“背靠背”调解虽有了进展,但双方当事人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整整一个月时间里,李海华先后到双方当事人公司跑了十几趟,释法说理,分析利弊,12月17日,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

“蓝榕概法官一直教我们,要多点耐心听当事人说,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他们的问题,才能把握调解的切入口。”李海华告诉记者,“现在我们拿到案件都会逐字逐句研究案情,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坚决不放过。”

正因为蓝榕概工作室有一批像李海华这样的“蓝榕概”,个个都对调解孜孜以求,2018年1~11月,全院三个蓝榕概工作室调撤率达91.2%,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谐,服判息诉无申诉”。

解开17年的结

蓝榕概在执行工作中发现,许多当事人因未履行判决义务,积怨很深。

被执行人范某因未履行17年前的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蓝某和范某不再往来。按照判决结果,现范某应偿还蓝某本金和利息共计4万元。

蓝榕概仔细研究案情,4次到范某家中和村委了解情况,并亲自邀请蓝某参与执行。

“蓝老伯,您已看见范老伯的情况,实在无法偿还。您能不能同意范老伯在维持生计的情况下,偿还本金和小部分利息?”蓝某表示同意。

“范老伯,蓝老伯已经作出最大让步。您也想想办法,偿还这笔多年欠款。”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蓝某自愿放弃大部分利息,范某只需偿还本金和小部分利息,双方还同意以以物抵债的方式偿还欠款,这一起长达17年的旧案终于圆满执结。

至2018年12月,佛冈法院执行和解案件102件,同比增长7.4%。

“蓝榕概工作室不仅仅是蓝榕概法官的工作室,更是佛冈法院每一名干警扎根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践行司法为民的平台。”佛冈法院院长陈伟光如是谈。

记者 林思琪 通讯员 彭筠童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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