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行郵稅稅率下調, 專家:刺激居民消費進口商品

個人行郵稅稅率下調, 專家:刺激居民消費進口商品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下調對進境物品徵收的行郵稅稅率,促進擴大進口和消費;確定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措施,進一步為企業和群眾減負。

行郵稅即“進境物品進口稅”,是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口稅的簡稱,指海關對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徵收的進口稅。

按照規定,海關總署明確了一定數額以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免徵進口稅。比如,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按行郵稅全額徵稅。

會議決定,從4月9日起,調降對個人攜帶進境的行李和郵遞物品徵收的行郵稅稅率,其中對食品、藥品等商品,稅率由15%降至13%;紡織品、電器等由25%降為20%。

去年11月1日,我國已經對部分海關進境行郵物品進行降稅。當時總體是將進境物品進口稅率由15%、30%和60%三檔調整為15%、25%和50%,涉及降稅的物品稅號佔稅號總數的69.7%。

在此輪行郵稅調整中,藥品稅率由15%降至13%,而在去年年底,藥品才被列入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1,適用15%的稅率。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表示,此次改革下調較低兩檔稅率,涉及食品、藥品、電器等人民日常生活用品和中低檔消費品,能夠進一步理順進口商品的價稅關係,減輕居民日常消費的稅收負擔,使人們以更低的價格購買進口商品。

李旭紅認為,新政策刺激居民消費進口商品,能夠給跨境貿易行業、電商行業、物流行業帶來機遇,為之提供新的增長點。降低行郵稅使得進口環節稅收負擔進一步下降,減輕了跨境交易領域的稅收扭曲,從稅制建設的角度落實了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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