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仿真冥币,执法为何“掉链子”?

治理仿真冥币,执法为何“掉链子”?

作者:陈正律师 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

清明祭祖很多地方都有烧纸钱的习俗,最近几年,高仿人民币的冥币颇为流行,各地媒体虽屡屡曝光,但每逢清明都会卷土重来。

治理仿真冥币,执法为何“掉链子”?

例如,今年清明期间,江苏、浙江、河北、贵州等多个省份的媒体就再次报道了仿真冥币的问题。

与媒体的“热追”不同,各地政府普遍保持了“冷对”的态度,相关政府部门不愿意主动监管,曝光之后,基本也只是应付式的被动执法。

这让我们非常疑惑,治理仿真冥币真的很难吗,政府的执法为何长期“掉链子”呢?

仿真冥币的大小、颜色、图案等都与法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有些甚至能够“以假乱真”。与传统冥币相比,仿真冥币代表的是当今的人民币,更有时代的气息,公众更喜欢购买仿真冥币,更多的是出于一种“以今推古”的猎奇心态,希望故去的亲人也能够享受到现今的财富。

治理仿真冥币,执法为何“掉链子”?

物以稀为贵,生产、销售仿真冥币无疑是抓住了公众的消费心理。

一方面,仿真冥币成本小、利润高,而且不愁销路,巨大的市场需求使其快速成为了暴利行业;

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基本不闻不问,违法成本几乎为零。更有甚者,例如据媒体调查,河北雄县的一些乡镇就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冥币“产业基地”,而冥币也成为了当地的支柱产业。

  • 治理仿真冥币并不缺少法律支持。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均明文禁止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

据此,生产、销售仿真冥币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这一点在法律上是相当明确的。

  • 仿真冥币看似小问题,实际上牵涉了众多的执法领域。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执法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然而《人民币管理条例》又将查处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执法权“转让”给了工商部门和不甚明确的“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此外,生产、销售仿真冥币还涉及到印刷、环保、殡葬、治安等领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执法主体还涉及到出版、环保、民政、公安等诸多行政部门。

  • 不难想象,治理仿真冥币之所以“掉链子”,不在于没有部门可以监管,相反是能够监管的部门太多,大家都不愿意趟这趟浑水,最终导致仿真冥币处于无人监管的“真空”之中。

据媒体调查,这些监管部门普遍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形,都不肯带头执法,都希望跟在其他部门的后头去搞所谓的“联合执法”。

政府的执法长期“掉链子”,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行政不作为,主观上肯定有消极执法之嫌,客观上也有诸多现实因素。仿真冥币的销售旺季每年只有清明那几天,之后便“烟消云散”了,因此,监管部门也习惯于采用清明之前发布禁令的“即景式”监管。但实际上,仿真冥币的生产是全年无休的,监管如果不能“功夫下在平时”,执法如果不是日常性、持续性的,那仿真冥币显然就无法根除了。

另外,监管部门可能还有执法的顾虑,毕竟清明烧纸钱是一种传统习俗,在法律上以封建迷信为名一律禁止,公众无论从观念上还是情感上还无法普遍接受,如果真去严格执法,执法的阻力和风险可想而知。相反,清明就那几天,即使媒体曝光也就那几天,过去了,淡忘了,监管部门也就万事大吉的。

需要澄清的是,清明烧纸钱虽有悠久的历史,可是仿真冥币却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事物”啊,在没有仿真冥币之前,冥币的种类也是多种多样。退一步说,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之下,监管部门即使无法完全禁止纸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不能够禁止仿真冥币,毕竟仿真冥币比普通冥币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更大。

我们每个家庭、每个人都是清明的参与者,需要集体反思的是,即使现在的生活变好了,我们有更多的钱财来祭奠故去的亲人,但是我们更应该自觉践行文明环保的价值观,尽量少烧纸钱、坚决不烧仿真冥币,这些都是我们的举手之劳。

如果没有了市场需求,生产、销售仿真冥币的行为也肯定会自动消失。

这些年来,政府一直都在倡导文明环保过清明,但是生产、销售仿真冥币的行为,不仅与文明环保背道而驰,而且还涉嫌严重的违法。

针对这种违法行为,政府一方面应该修改和统一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和处罚措施,坚避免多头执法;另一方面还要实实在在的开展日常的监管和执法,同时还要对行政不作为的渎职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相信,只要政府的综合治理不缺位,监管部门的执法不掉“链子”,生产、销售仿真冥币的行为必将能够得到彻底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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