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严格“乡案县审”规范案件审理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张晓航 通讯员 刘玉琳 卞春晓)“李书记,这个案卷需要补充相关证据,装订也要进一步规范,请补充修改后再次报送。 ”近日,临邑县纪委、县监委审理室主任贾丽洁对临邑镇纪委书记李向东说。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临邑县纪委、县监委从去年以来实行“乡案县审”制度,审理室对乡镇(街道)所办案件严格审理,一审案件材料、二查办案程序、三看文书归档。坚持“四严审”原则,严审事实材料,确保移送审理材料齐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防调查不细;严审程序环节,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进行退卷,要求补充相关证据和程序,严防办案不实;严审量纪情节,反复对照党纪法规,准确把握量纪标准,严防定性不准;严审装订标准,确保案卷管理科学化、标准化。

通过推行“乡案县审”,去年全县乡镇(街道)移交的211件案件全部审结,所有案卷材料送到县纪委、县监委统一打印目录和卷皮,统一装订,做到了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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