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共享农房”吗?农房如何实现“共享”?

阿春説村


你听说过“共享农房”吗?农房如何实现“共享”?

我听说过“共享农房”这件事。这种共享模式多是在一些城市的周边农村,是在“城市人不准到农村买房”这一政策背景下,为了盘活农村闲置房产,实现部分城市人的田园梦而诞生的一种新生事物。

在农村,确实存在不少的闲置农房,其原因是:部分农村人去城市打拼,其在农村的房屋闲置下来;部分城市年轻人继承了农村老房,而不回农村居住;农村老年人去世留下的房产,子女又都有自己的住房。这部分闲置农房,在农村占有很大比例,由于新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禁止城市人到农村购买,农村人又只允许一户一宅,所以这些闲置房屋无法盘活,一任荒废和慢慢倒塌。而“共享农房”,可以让城市人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农村养老和休闲的空间,实现他们的田园梦,同时又给农村人增加了收入。所以做为一种新生事物,目前发展态势良好。

农房如何实现共享?目前主要是通过通过“互联网+”的模式,将农村可以利用的闲置房推介出去,让城市人通过长期租赁、短期租赁、周末度假等方式,合理利用农村闲置房,农民获得收益,城里租客能够体验田园休闲生活,实现市民的农民的双赢。

共享农房的需要者,多是城市有田园情结的人,有艺术家,也有“上班族”,更多的是想到农村养老种菜的老年人。长租的方式最适合艺术家和养老者,短租或者周末度假的方式,更多地是适合城市年轻人。长租的城市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设想,对农房进行更大的装修改造,以适合自己的欣赏口味,使农房更加诗意化。

不过,“共享农房”做为一种新生事物,在运行中还需要不断探索,要保护好农户权益,也要保护城里租户的权益。农房共享,必须保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城里人对闲置农房的装修改造,不得超出原住房面积进行改建、翻建和和扩建,同时要防止以盘活闲置房屋的名义进行违法建设,禁以租代售的方式变相实现城市人到农村买房,杜绝农民为发展共享私自建房。为了维护这些基本原则,共享农房应该由村集体统一组织进行,签订规范合同,长期租赁的期限也不能超过20年。


齐东晏子


所谓的“共享农房”其实就是一种短期的房屋租赁模式。由于现在的农村有许多人外出打工,要么家里空无一人,要么只有少许的留守人员,所以,有部分农房被闲置了下来。为了使这些闲置的房屋派上用场,产生市场价值,才出现了“共享农房”这一概念。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农房共享呢?

1、要对闲置状态的房屋进行规划设计、装修改造,达到能居、宜居的要求。否则,你就是有再多的农房,也会无人问津。

2、要进行大力宣传。俗话说,酒好也怕巷子深。你家的农房再好,再宜居,别人不知道,也不会去居住。所以,要做好宣传工作,譬如可以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做一些广告,将自己的闲置农房推介出去,以便需要的人能找到你的房屋所在。

3、能够有人统一管理。外出打工不是随时都可以回家的。对于短期租住户怎样管理?这是一个大问题。如果设立一个机构,农户把房屋交给机构统一管理,会方便许多。


农房共享听起来很新鲜,其实,它不是一个新概念,它仅仅是城市出租房屋的一个翻版。许多农村人在城市打工需要租房,而有些城市居民想体验一下乡村生活,也需要在农村租一个居所。仅此而已。

另外,农房共享模式有一定的区域限制,不是哪一个乡村都可以实现的。一般来说,农房位于大城市的郊区、有旅游资源的乡村应该比较容易实现农房共享的目的。而一些偏远地区或没有旅游资源的地区基本是难以实现农房共享的目的的。因为,城市人也不“稀罕”这些地方,即便是去居住了也没什么可玩的,就不会再去了。



总之,农房共享模式不是什么创新模式,这种模式的局限性很大。许多地区是无法实现的。譬如,对于许多“非热门”地区的闲置农房来说,共享农房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就是不收任何租金,也不见得有人来住。所以,共享农房并不能给大多数地区的闲置农房带来任何利益。


老胡说三农


现在大家听“共享”二字的频率还是比较高的。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办公室等等。农村大量的年轻人外出务工,家里的住宅常年空闲,如何把这些房子利用起来,出现了“共享农房”,它的探索也是我国正在进行的农村宅基地改革的一个缩影。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借助企业平台的专业运营,大量的闲置农房可以派上用场。城里人可以来居住,农村人可以获得红利。

农房该如何实现“共享”呢?

第一,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房共享绕不开的问题就是农村宅基地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包括抵押、出租和转让,到底是保护还是伤害农民利益,要由农民说了算,如同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座谈会上说的,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

     现行《物权法》和《担保法》并没有赋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担保职能,要全面推行农房(包括宅基地)抵押、担保,必须修改相关内容,使农村集体宅基地与城市国有宅基地具有同等的用益物权。

第二,科学合理的规划。两种方式,第一,发展农家乐,农民自营,但是需要建立相应的行业标准,确保农民利益和市民的权益。第二,公司统一运营。公司和农户签订合同,对农房进行改造,统一运营。农民获得一定的收益。

我认为,共享农房有着很大的前景,但是各项制度保障要做到位,保证农民的利益。


崔建宾


你听说过,共享,农民吗?农民如何实现共享?

太搞笑了,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一波过去,现在又来一个共享农民,农民是个人,怎么共享?如何实现?难道租给你一天又租给那个一天吗?农民是个人,要像个车那样给你们,使唤来使唤去!那不死翘翘,现在不管是哪个阶层的人?无论是工人还是老板,还是,农民,只要是个人,他都是爱自由的,就算是为了钱,迫不得已,内心还是渴望自由的,

共享农民实现不了,但是农民愿意出租一块地来给你们,做共享菜地或者小花园,这个共享菜地是可以实现,什么菜,你种一点,我种一点,这样也蛮有意思的,因为很多人在城市是没有地的,周末要是想和小孩子搞个周末,农场也是可以的,农民完全可以提供给你这样的条件,至于共享农民人他们本身就算了!因为我也是农民,我也不愿意别人来共享我,也有一颗人人平等的心,就算做不到人人平等,也不愿意别人来共享,

这么脑残的问题是谁问出来的?根本就没有创意,换过来,别人去共享你,你愿意吗?

房子可以共享,这区可以搞个共享餐厅,就是你买的菜,我买了菜,可以去那里炒?餐具,火,调料,那里都是配有的,共享房子的话,就是提供给一些了,外来旅游者,他们只要出很便宜的水电费,卫生费,就可以住上两三天,临走的时候,保证房子那里干净完好无缺,这个可以考虑,还可以,有个共享鱼塘,水库什么的,意思就是说,你也拿鱼去那里放,我也去放鱼,到了成长的时候,几个月就可以去钓鱼?或者捕捉,如果是捕捉的话,可以平分,钓鱼的话,只要是闲暇空时节假日你想约就钓,这个也可以考虑


深圳有拍


答:我听说农房共享这个名词,我觉得农房共享永远实现不了,为什么?

(一)农房是农民私人财产,你有什么办法让农民,自愿拿出来让城市人来共享呢?是强治,还是抢占,这就是个问题。

(二)农民工到城市打工,都是租市民房子,怎么市民到农村就成了,农房共享了呢?

(三)现在的专家制造些名词,花了不少心思,他们是政策见意者,不会不懂得,共享经济是什么意思,所以,我认为农房共享,只是现在农民不知道其含意,如果农民知道了,农民是不会把自己私人财产,拿出来给城市人供享的,应该出租给城市人来住,这种说法市民和农民才是平等的。





老头156934080




农村属于农村人的唯一住房,在农村说,只有一处住房,所以是唯一住房,是不可能拿来共享的,而在农村,也没有人会去住别人家的房子,所以,不太可能住农村的共享农房,作为农民,房子也不太可能用来赚钱,闲置是会存在。

具体来看,农村的很多东西,跟房子不一样,农村房子在农村,而不是城中村,是没有人会租的,本质上共享房子的意思,其实很简单的理解就是旅社,或者出租屋,这在农村部太可能,毕竟农村没有什么外来人口,在农村也不存在有人没房子住的情况,更没有人房子多于而想分给别人住!



至于一些出去打工的人来说,房子空置的概率也很大,这些房子,就算是空着也不可能作为共享房屋,用来跟别人共享!


农村那些事


“农村共享房屋”是一个非常创新的点子,现在有公享自行车,公享汽车,公享……。

公享房屋要实现其实要解决几个主要问题

1.农村互联网的普及,公享资源即时公开。

2.农村共享房屋的质量鉴定,数据收集,把公享房屋做成有商品价值的资源。在公享的时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3.提高农村人对共享房屋的认识,从思想开始,让广大农民认识到公享的好处。

4.在农村多多增加共享房屋的数量,城里人可以在选择的时候可以多参考,多比较。增加竞争,提升共享房屋的质量品质

5.公享平台的搭建。

总上所述,农村共享房屋的建设可以实现,最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公享平台,管理平台的建立。


北方白文


我们苗族农村就是啊 共享农房,几兄弟一人一间,一间有差不多六十多个平方,住在 一栋房子屋顶下。


探者182


共享农房是互联网共享大军一员,也会成为一种趋势,目前有些特色的旅游村庄已经开始形成市场,但做得比较好或被客人熟悉的为数甚少,市场成熟度还不足。

共享农房也是被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等纷纷出现后,所影响到的另一类共享平台。

共享农房看上去很美很理想,能把农村房产盘货,能增加农民的收入,但这种模式只适合个别村庄,猛为旅游,有特色的村庄带来共享经济福利。



赣南有约


本人想租杭州周边,余抗,富阳,桐庐,临安,安吉,德清等地的农村空闲房子,适应退休养老,要求:1.地处青山绿水,2.交通便利通乡村小公交,3.独门独院,4.长期租赁20-30年,租金面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