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制交通違法行為買分賣分 邯鄲啟用“人臉識別”功能!

為遏制交通違法行為買分賣分 邯鄲啟用“人臉識別”功能!

為了進一步規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遏制買分賣分、車託黃牛等違法中介行為,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統一安排,邯鄲市交警支隊在全市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啟用“人臉識別”功能。

邯鄲市交警支隊在全市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啟用“人臉識別”功能

今後違法處理要“刷臉”!

“人臉識別”功能啟用後,強化身份確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到窗口處理電子監控違法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明、駕駛證、行駛證,違法處理窗口通過人臉識別系統自動比對當事人與其所出示證件的一致性。在比對過程中,系統比對通過後方可辦理;系統出現人臉識別預警的,由民警複核確認一致後方可繼續辦理;信息比對或民警審核不一致的,不得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同時,保存當事人處理違法影像資料,使違法處理可溯可查。

違法行為處理採用人臉識別系統

有效遏制買分賣分

車託黃牛等違法中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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