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快讯|富阳“花姐”率众寻衅滋事,法庭上痛哭追悔莫及

大佬不一定是花臂大汉,也可能是彪悍女性;

夜场不一定是温柔梦乡,也有可能暴力充斥;

消费不一定要自掏腰包,也可能是霸王大餐……

扫黑除恶快讯|富阳“花姐”率众寻衅滋事,法庭上痛哭追悔莫及

近日,杭州市富阳区法院审结两起共7名被告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成功打掉这个以“花姐”即被告人洪某为首,被告人杜某某、朱某某、尹某某、龙某、张某、李某某为骨干成员,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强拿硬要、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基本案情

处心积虑,形成集团犯罪

2016年至2018年间,外号“花姐”的被告人洪某纠集被告人杜某某、朱某某、尹某某、龙某、张某、李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在富阳区多处多次寻衅滋事,形成以被告人洪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洪某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告人杜某某、朱某某、尹某某、龙某、张某、李某某系该犯罪集团的骨干人员。

目无法纪,多次寻衅滋事

他们凭借娱乐场所经营人员“不敢得罪”、“害怕报复”、“会影响今后的生意”等心理恐惧,树立恶名,有组织地几十次在酒吧等营业场所采用赤膊露纹身、言语威胁、酒吧占座、砸酒瓶、扔桌子、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毁坏财物等手段,强行要求经营场所负责人或营销人员“招待”,拒不支付费用或支付部分费用,严重扰乱经营场所正常经营秩序。

气焰嚣张,造成严重后果

洪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酒吧、饭店、娱乐会所等经营场所的正常经营秩序,造成损失数万元,并致多人受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具体行为如下:

暴力威胁,吃“霸王餐”

扫黑除恶快讯|富阳“花姐”率众寻衅滋事,法庭上痛哭追悔莫及

2016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洪某等人先后多次到富阳城区酒吧、饭店、娱乐会所等地,采用言语威胁、砸酒瓶等暴力手段,强行要求被害人免费招待或仅支付部分费用,致使被害人损失上万元,并造成多人受伤。

看场遭拒,霸占舞池

扫黑除恶快讯|富阳“花姐”率众寻衅滋事,法庭上痛哭追悔莫及

2017年2月,被告人洪某纠集6、7人到被害人经营的酒吧,要求由其派人到酒吧“看场子”提供安保,遭到被害人拒绝。同年3、4月份,被告人洪某纠集10余人多次到该酒吧,通过霸占酒吧舞池、辱骂工作人员等方式扰乱酒吧正常的经营秩序。

敬酒不顺,逼迫下跪

扫黑除恶快讯|富阳“花姐”率众寻衅滋事,法庭上痛哭追悔莫及

2018年8月2日,被告人朱某某伙同他人在某娱乐会所,因敬酒与他人发生矛盾,后对被害人张某等人实施殴打,还逼迫被害人许某、张某、宋某等人下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官说法

被告人洪某等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人数众多,且基本无固定职业,文化程度较低,贪图享受,重要成员相对固定。被告人洪某作为明显的首要分子,被告人杜某某、朱某某、尹某某、龙某、张某、李某某系骨干人员,在2016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洪某多次纠集上述骨干成员,持续多年在富阳区范围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杜某某系洪某男友,与其联系紧密,被告人朱某某、龙某,尹某某、张某、李某某等骨干成员较为固定,经常在一起跟随被告人洪某到酒吧、娱乐会所、饭店等场所,采用滋扰客人、故意毁坏财物、赤膊露纹身等手段,以及酒吧占坐这种妨碍正常经营的行为,使场所经营人员和服务人员产生了“不敢得罪”、“害怕报复”、“会影响今后的生意”等心理恐惧,树立恶名,进而强行要求场所免费招待或消费后仅支付小额费用,扰乱了这些场所的正常经营,致使各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应从严惩处。富阳法院遂对被告人洪某等7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五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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