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法院王庆坨人民法庭庭长吴文山 小法庭里缔造“闪电”结案

【天津政法报】

“老百姓来打官司是信任法官,他们需要法律服务,我必须尽力去帮助他们。”在27年的基层审判工作中,武清区人民法院王庆坨人民法庭庭长吴文山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人民法官的职责,用清正之风吹绿了法庭廉洁之树,吹开了法庭争先之花,也吹暖了人民群众的心。

“闪电”结案同样能“案结事了”

熟悉吴文山的人都说,在他心里没有什么比工作更重要,没有什么比案件更让他牵肠挂肚。从事法官工作以来,吴文山给自己定下一个规矩,努力让当事人开庭只跑一趟就“案结事了”。许多在别人看来耗时、费力的案件,吴文山却总有本事“闪电”结案。

从2014年开始,吴文山每年审结的案件都在500余件,2017年他更是结了530余件。一年仅有250多个工作日,这么多案件,他是怎么做到案结事了的呢?

吴文山最多一天结了19个案子,按8小时工作时间计算,不到半小时就审结一案。吴文山这般“闪电”结案,可不是简单的“案结了事”,而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了解当事人想什么、要什么,从而真正化解矛盾。

正是凭借这一点,多年来他经手的案件,90%以上是以调解方式化解的,而且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把每一件案件都当做自己的家事办

吴文山不仅结案快,在同事们看来,他还有一股“狠”劲。这个“狠”字是刀刃向内的,是对自己狠。遇到棘手的案子,他可以几天不回家,吃住在庭里,不拿下决不收兵。

曾有一次,王庆坨法庭一下子聚集了几十号人,双方吵得脸红脖子粗。“您就是吴法官吧,听说您审理我们的案件,既然村委会已经重新发包给我们,他们还抢种,那就都给他们刨了,种了也白种!”

另一方也不甘示弱:“我们虽然是外地人,但你们刨个试试,让你们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剑拔弩张的气氛下,场面快要失控。

吴文山立即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在稳定双方情绪的同时,对他们说:“你们都消消气,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不如心平气和地谈谈。大家的目的不是斗气,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这个道理你们都知道,我也会尽快办理此案。”

在这起村民宋某起诉刘某等数十名外地农民抢种纠纷案件中,涉及450亩耕地、双方当事人达400多人。吴文山敏锐地意识到,事情如不尽快解决,后果不堪设想。更为紧迫的是,如果错过播种节点,将会给老百姓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于是,他立下军令状: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拿下这场“攻坚战”。为了给案件审理争取时间,吴文山24小时坚守在法庭,彻夜不眠地整合案件材料、分析案情、制定解决纠纷策略。

紧皱的眉头显示着案件的棘手,眼里的血丝诉说着身体的疲惫。同事们劝他休息一会儿,别累垮了身体,他却说:“案子不解决,我心里不踏实啊!”

奋战3个昼夜后,吴文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终于做通双方当事人工作,彻底平息了纠纷。村民的情绪得到了安抚,受损失的村民得到了补偿。吴文山结案就像打仗一样,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能有多快就多快,能一次调解解决的,绝不让当事人再跑第二次”。

他知道老百姓遇到事都着急,恨不得赶紧解决,尤其是外地当事人,大老远来一趟不容易,让人再跑一趟,他心里不落忍。小时候,吴文山的父亲就曾遇到官司,拖了两年,全家人也整整折腾了两年,现在回想当时父亲发愁的样子他就难受。所以,当了法官之后,每当接手一个案子,吴文山就想起父亲当年难受的样子,就觉得这是在办自己家的事。

独创工作法破解案件“僵局”

为了“快办案、办好案”,吴文山边工作,边学习,边总结。每结一个案子,他都要做结案笔记。慢慢地,他有了自己的工作法——“三心五法”调解法,即怀着诚心、耐心和公心,灵活运用剖析过错法、亲情感化法、换位思考法、权衡利弊法、打蛇七寸调解法办理案件。

多年的基层审判经验使吴文山意识到,判决不是目的,案结事了才是根本。多了解一点,再深入一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调解到位就可以解决简单判决解决不了的判后难题。

“感谢吴法官,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也深深为您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对法官们的付出,我们无以为报,请一定收下这面锦旗!”当原告李某拿到近100万元的赔偿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

这是在吴文山审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后发生的一幕。案件由泰安市某公司员工引起,事故造成4死2残。审判时,事故另一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拒不到庭,为此,法院只得作出缺席判决。由于判决只涉及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24万元,车主称除了车辆的保险理赔款赔偿外,不会再支付任何费用。看着当事人和家属恐慌无助的眼神,吴文山也蹙起了眉头,心里很不是滋味。

为了打破案件“僵局”,让当事人得到应有赔偿。吴文山在与该保险公司多次电话沟通进展缓慢的情况下,远赴山东进行“上门”协调。在找寻保险公司所在地的过程中,他遭遇了几十年罕见的特大暴雨,车子几度抛锚。有人问他:“这件事你已经尽到了做法官的职责,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呢?”可吴文山不放弃,他觉得案件虽已宣判,但法律正义并未得到完全伸张,不能半途而废。

经过多次协调,吴文山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向当事人及保险公司透彻剖析法理,摆明利害关系。最终,该保险公司同意将100万元的商业保险理赔款用于赔偿。

正是这股拼劲儿,让吴文山在27年的法官工作中,交出了一份华丽的“成绩单”。他曾连续五年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天津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栉风沐雨司法路,砥砺前行为公正。吴文山热爱自己从事的神圣职业,他将胸前的天平法徽视为荣耀和责任。他说:“把案子实实在在结了,让当事人不再为这些事烦恼奔波,是最让我欣慰的事。”没有光环、不慕虚名,吴文山如同一面朴素的旗帜,牢牢守在基层法官的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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