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调解,16万余元赔偿案“线上”结案

祖某一家4口在某冰雪大世界游玩过程中意外摔伤,针对近20万元的赔偿款,祖某、某冰雪大世界、某冰雪大世界投保的保险公司三方协商未果,并诉至法院。近日,通化市中级法院调解此案。

2019年2月18日19时许,梅河口市民祖某一家4口每人购买门票后,进入某冰雪大世界游玩。在进行雪地摩托车牵引橡皮船娱乐时,因工作人员所驾驶牵引摩托车车速过快致使橡皮船左侧侧翻,造成祖某、祖某的妻子儿子、儿媳4人同时摔出橡皮船,其中祖某左侧锁骨中断粉碎性骨折、左侧第3—11肋骨骨折、双肺轻度损伤,祖某的妻子左侧肱骨大结节撕脱性骨折及左侧肱骨肌腱损伤,祖某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

祖某和妻子二人多次与某冰雪大世界和为某冰雪大世界承保的保险公司协商未果,向梅河口市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查明,某冰雪大世界于2019年1月2日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双方就公众责任保险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法院认为,某冰雪大世界应对祖某和妻子二人的合理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判决某冰雪大世界赔偿祖某和妻子二人损失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冰雪大世界已向祖某和妻子二人赔付完毕。同时,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某冰雪大世界17万余元,保险公司对医药费存在异议不服从判决,并上诉至通化市中级法院。

通化市中级法院承办法官利用调解网络第一时间联系到了通化市保险行业协会,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及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并对本案涉法律关系及争议焦点问题从专业角度进行了指导。保险协会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积极沟通涉案保险公司与某冰雪大世界进行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表达了想要调解的意愿,但在赔偿数额上未达成一致意见。

保险协会及时向承办法官反馈调解情况,承办法官分析研判案情之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赔偿数额上分歧不大,如保险公司在给付时间、给付方式上作出让步,双方仍存在调解可能。考虑到疫情期间为保证双方当事人安全,承办法官指导双方当事人用手机下载多元调解小程序,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采用“线上”视频调解方式继续做当事人工作。在同双方当事人多次视频协调后,某冰雪大世界在赔偿数额上作出了5000元的让步,而保险公司同意十日内一次性给付赔偿款16.7万余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是通化市中级法院首起与保险协会共同联合,并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采用视频调解的方式,调解成功的一起二审案件。近年来,通化两级法院在省高院和通化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支持下,与通化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工会等多部门对接,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充分调动多元调解力量,采取多种调解方式,法院内外齐动员,共同做好纠纷化解工作,为推进市域治理不断夯实基础。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振国 通讯员 高元娥 李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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