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駛無違章,撞死了人,家屬要200w,否則不給諒解書,不賠的話會判實刑嗎?

被帶魚咬了106878036


首先要假設你說的都是實話,那麼完全沒有必要理會對方,是你的你跑不掉。判不判實行是公檢法的事,對方家屬決定不了,他們只能有限的決定你部分的量刑期限,下面解釋一下為什麼。



這個事情最最關鍵的核心是責任事故認定!你違章不違章,有沒有責任是交警判定的,不是你說了算。對方不簽字也可以去法院開庭不影響。你自己認為不違章,但交警認定你違章了,要負事故主要責任,那麼刑責是免不了的。

1.如果你負主要責任,那麼肯定追究刑責。

首先你要明白,刑事責任是由檢查機關提起的,因為你涉及到了死亡案件,肯定是檢查機關提起公訴,最後量刑。死者家屬的諒解書在刑法判定上起到的是減刑的作用,並不能免刑事責任。案件參考甘肅隴西縣公務員酒駕撞死人,最後還是被判刑,有家屬諒解書也沒用,只是坐牢時間長短。


2.如果是對等責任到無責任(0-50%責任)

這基本上排除了刑事責任,剩下的民事責任完全是由法院判決,該拿多少拿多少。私下達成協議可以不上法庭,由法庭協調就可以了。一般來說為何拿不到200W。因為你如果負40%的次要責任,也就是說一次性判定的民事賠償在500W,基本上法院是判不出來的,各種費用加起來不可能這麼高,所以只是民事賠償上法院都不利於受害者,一般就是私下協調解決,100W以內。

所以如果是刑事責任,家裡不差錢就賠錢,可減刑甚至緩刑。如果只有民事責任對方比較無賴,就上法院判決也沒關係。


深藍月華


大實話:不賠錢,還不想坐牢,基本是不大現實的,但是,這個錢也不是對方要多少就賠多少的。

因為我表哥之前出過類似的事情,我也全程參與了處理,所以對整個事的處理還是比較熟悉的,下面,就來講一下我的親身經歷。

首先,大概說一下事情是怎麼樣的,我表哥以前是開那種大貨車的,主要就是拉那種鋁石,有一天晚上,我表哥正常開車走著,後邊一個喝了酒的醉漢騎摩托車直接追到了車屁股上,撞死了,但是,因為路況比較差,顛簸得很厲害,所以我表哥就沒有察覺到。後來,被當地的村民攔下來了才知道有人追屁股撞死了。所以,就稀裡糊塗地成了肇事逃逸了。

但是,那家人知道是他們自己喝酒喝蒙了追尾的,所以,很有可能不會賠錢太多。當時,去看那個被撞死的人的時候,身上還是滿身酒氣。因此,那家人還沒等到把屍體送去屍檢,就把屍體火化了,就造成無證可查。然後,那家人就開始獅子大開口,要80萬。否則,就不出諒解書,讓我表哥坐牢。

因為,當時對方家屬把屍體火化了,所以沒法進行具體的屍檢,然後當時也沒什麼監控,再加上對方人死了,就初步認定責任是五五開,但是,賠錢的事具體商量。不過,對方家裡仗著自己人死了,就是不讓步。八十萬,一分不能少。沒辦法,只好通過打官司來解決,最後通過打官司雙方再具體協商,把賠償降到了十三萬,然後對方也諒解了。

所以,有時候對於那些無賴,千萬不要跟他們講道理,該打官司就打,畢竟,獅子大開口的人本質還是衝著錢去的,而不是衝著讓對方坐牢去的嘛。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我親自處理過親戚交通事故,我家打親戚走在路邊給撞,送到醫院去世了。為這事情搞得前後2個月,身心疲憊。肇事者是個年輕人,他說沒撞到我親戚,但車頭有一明顯撞擊痕,像足球這麼大,最後沒辦法做法醫鑑定,報告出來是確定是對方撞車死亡,承擔主要責任是百分百。交警通過雙方溝通協調賺錢事宜,一直談不合適,我們準備弄到法院判刑事了。對方在銀行工作,但沒什麼錢,我們也沒要多。如果不是他過年前幾天親自跑我們家來道歉,我估計談不成。起主要責任鬧到法院肯定要留案底,3年以下。如果獲得家屬諒解可能緩期執行。如果不是主要過錯方,沒刑事。但交警希望大家談成,談成了就出責任報告,寫成55開,這樣不用坐牢,家屬獲得最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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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幾個評論高的答主,但很遺憾他們都答錯了,真不知道為什麼那麼高的閱讀量,還是我來回答一下,正常行駛無違章,撞死了人,家屬要200萬,否則不給諒解書,不賠的話會判實刑嗎?



答案是:不會,因為前提都說了司機是正常駕駛,也就是說司機遵守了各項交通規則,但卻撞死了人,通常情況下,交警會判死者百分之九十的責任,司機百分之二十的責任,之所以說司機百分之二十責任,那是我們的交通法所規定的只要撞死了人,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司機必須擔責,通常也就是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左右。

法律規定的死者全部或者大部分責任,司機少部分或者無責任的情況下,賠償都是有一定的標準的,不會任憑對方獅子大張口的想要多少就是多少,像這個問題中對方開口要200萬,那基本絕對大達不到自己預期的,一般除了保險等各種賠付,到司機這裡基本也不會給多少錢,因為司機少則或者無責,因此也就不存在需要什麼諒解書了,如果對方堅持要200萬,那就有點碰瓷的味道了,我死我有理,你不給我就抬著死者棺材板去你家門口,搞得你不能正常生活工作,最後因為不厭其煩,你只能盡最大可能滿足對方的無理要求,但這種情況法律絕對不允許,卻不代表不會出現。

因此歸根結底幾句話中心思想就是,司機不需要有什麼精神壓力,只要你是正常行駛,撞死了人,法律框架內你承擔你應該承擔的比如人道主義責任,如果超出了你的心裡承受能力,完全可以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再者法律也不應該放任那種獅子大張口的碰瓷式的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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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行駛無違章的情況下撞死了人,對方家屬開口就是200萬元,這種情況我認為已經沒有取得對方諒解的可能性了,也沒有必要簽訂諒解書啦,還是直接走官司吧。

你有一個非常有利的前提就是,你是正常行駛無違章,那麼是構不成交通肇事罪的,那麼自然也就不適用於交通肇事罪的相關條款,別說是實刑了,就是緩刑也判不上。

因為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當中,交通肇事的判決是基於責任劃分之後基礎之上的,只有“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的區別,而你的責任明顯不屬於此,那麼交通肇事罪也就無從談起。對方家屬對責任劃分有異議的話,可以起訴,帶著自己認為有利的證據訴諸法院就是了。

很多人會講,作為機動車一方,雖然沒有責任,但出於人道主義考量,還是會判定一二成的責任,但這個責任和刑責是本質上不同的,對方畢竟死了人,在交通責任的劃分上有所照顧情有可原,但基本的規則還是會按照正常法律來處理的。對方家屬多要點錢可以理解,但若以自己死人為藉口要挾,獅子大開口,走到哪裡也得不到支持,特別是交通事故現在的判罰越來越透明,耍賴的空間越來越小。

所以說,對方不願意出就不出吧,打官司就是了,雖然過程折磨人,麻煩一些,但總比花那麼多的冤枉錢好。


元芳有看法


這麼多回答沒一個對的,首先駕駛員無違章,那麼看行人或非機動車有無違章,最後交警判定誰的責任,如果行人或非機動車違章或者主觀碰瓷,那麼有可能一毛錢都不用賠,又或者駕駛員承擔次要責任,最後不管交警如何判定,哪怕駕駛員主要責任,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比如杭州,60週歲以下、居民戶口102萬、農村戶口50萬。60-75、居民5萬X(20-死者年齡-60)、農村2萬5X(20-死者年齡-60)…這是國家規定,然後要獲得諒解,駕駛員可額外出於人道再給予幾十萬不等的賠償用於獲得家屬諒解,讓法院判緩刑。扣除保險公司三者100萬,實際駕駛員不需要拿出那麼多。


耐瑞克


如果司機正常行駛且沒有違章,那麼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哪怕不答應對方的200萬索賠,也不會因此坐牢。

不過,機動車一方畢竟撞死了人,還是需要承擔次要賠償責任的,在這種事故中,行人一方是屬於弱勢群體的。《交通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換句話說,畢竟撞死了人,多少還是得掏錢的。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司機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說,開車撞死人且司機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非機動車或行人逆行,司機有駕駛證,汽車有緊急制動的剎車痕跡且不存在超速、超載、醉駕、毒駕等違規行為,那麼司機是無責的。此外,如果交通事故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那麼司機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此前有過碰瓷者碰瓷大車,結果鑽入大車的視線盲區被軋死的案例,最終司機無責。

當然,這裡還有需要強調的一點,司機在撞死人之後千萬不要逃逸,如果肇事逃逸,那有理也成了無理了,這就對司機很不利了。

回到問題中,司機遇到這種情況,正確的做法是保存現場拍照報警,通知保險公司,最好不要留在原地傻等,畢竟撞死了人,遇到對方家屬情緒失控,捱打是免不了的。司機一方確認無責的話,也要積極同對方協調,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堅持要200萬賠償,那就走法律程序。最終,司機一方只需要承擔不超過事故責任百分之十的賠償,除了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給予賠償之外,司機需要賠償的金額也是有限的。

綜上所述,如果司機正常行駛無違章,那麼不需要答應死者家屬的200萬索賠,不會因此承擔刑事責任。不過,只要對方不是故意碰瓷的,還是要儘量在能力範圍內給予一定的補償。


夜雨如書


第一,先不論你有沒有違章,你車險中的商業險買了嗎?如果買了,一切交給保險公司去辦,哪個與你對接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有拖延或者卡要意向的,直接投訴!哪怕,你只買了交強險,哪家保險公司投的保,也可以要求他們去辦,只不過底氣沒有投了商業險的硬!

第二,在你確定自己沒有違章的情況下(如果撞死人後沒被控制起來),交警出一般認定書(撞死人,不可能出簡易),如果你覺得不公平,不要籤。所謂的不公平,是指哪怕你有懷疑死者家屬與交警有一定關係都可以。你拒籤的情況下,沒有任何人可以威脅你,哪怕保險公司,哪怕所謂的公安部門等。由於,你拒籤,這事會弄到上級部門去處理(如果,上級還是這樣的認定,那一般人就認了吧)。

第三,既然出事了,千萬不要慌,千萬不要慌,千萬不要慌,一切都有你的保鏢(你投保的保險公司)處理。如果,死者家屬知道你家住址等,對你進行騷擾,乃至有對你家人進行騷擾的行為,直接報警處理。如果,需要談判賠償金額事項,你直接讓他們跟你保險公司聯繫,談好了金額,有時間你去簽名就可以了。千萬千萬不要在私底下談賠償問題,十賠九不足。

最後,事情落幕了,你覺得良心過不去,就另外賠償一點給死者家屬好了。但是,千萬不要在事情沒結束前,熱臉貼冷屁股。

補充:看了很多網友的評論,總覺得交警在處理事故中發生很大的作用,但是像這種死人的大事故,交警也不敢偏頗,最多就隱晦的威脅車主(比如,你找他他不鳥你這類的,再比如,官威十足這類的。)但是,只要你出事故後沒有被立即控制起來,你不要怕,交警出的認定書不合理,不要籤就可以了。交警的上級部門會介入的。

對了,還有一件事挺重要的,最好買個行車記錄儀,500塊以內的都挺好的。當然,發生事故後,自己最好也要拍照留底,照片加視頻,越詳細越好!


半堂茶器


我的一個朋友家是跑工程拉土方的,就是那種後8輪的大貨車,就出過這樣的事情!(這裡面怎麼判?那要看交警怎麼給你定責,你要是主要責任,那實刑肯定跑不了!你雖然沒有違章,但是也要參考很多其他情況,這些都是交警定責的參考重要因素)


土方車市區裡面有些路他是不讓進的,而且跑車還是限制時間段的,大部分的工作時間都是在晚上。有一晚上,他在開車右拐的時候,恰逢一位老人騎自行車闖了斑馬線紅燈(有綠化帶),後八輪兒視野比較高,視線死角,老人不幸被撞身亡。問題是他當時幹活迷糊了沒感覺到,後期去查監控調出來才知道的,所以說這事兒就麻煩了。


正趕上快過年的時候,又加上他媳婦生二胎,鬧得都很揪心。對方的家裡也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子女專程聘請的律師從省城趕過來,調查這個事情。姿態很大氣,表態了:不給辦案方施加壓力,只求公事公辦,要一個公平的判決。

老人闖紅燈,本應負主要責任。但是這哥們兒當時沒看到,搞成肇事逃逸了。最後鑑定報告出來,定責雙方55開,對方一次性要求賠償48萬,但是雙方沒有談攏。畢竟趕上快過年了,死者為大,儘快讓老人入土為安。這朋友全家去人家家裡去道歉,人家達成諒解,最後賠償38萬,才算解決!


美護悠然


都不知道從哪開頭。有不對的地方,大家多多指教!

第一,你無違章,正常駕駛,不代表你無責任。也不代表你不會負全責。

只要你沒有按照,交通法規,來駕駛,出了事故,就必須要承擔責任,而且比例會很大,甚至全責。

比如說,綠燈您正常行駛,但過路口沒有減速,一旦出了事故,那你就沒有按照交通法規來駕駛。(其實這就是沒有違章,而且也正常駕駛)

還有,就是您一點過錯沒有,還是要承擔10%的賠償,無過錯賠償。(現在就這麼規定的)

除非,對方故意碰瓷,等等,這類是可以不賠償的。

您提到了,講解書,那我就理解為,您要付刑事責任了。也就是服刑。所以,諒解書對你的幫助很大。

至於,200萬的賠償,這個事我覺得離譜了。首先,您肯定是有保險的,至少會有最基本的交強險(否則您就不會提到無責任)。

這裡就分兩種情況說。

第一隻有交強險。

出去,交強險的賠付,其餘都需要您自己支付。

但是,在宣判之前,一定會有調解的。比如說,對方要200萬,實際費用加賠償可能是100萬。那調解的時候,就會比100要高一些,讓死者家屬給你出具諒解書。(這裡數字就是打個比方)

如果死者家屬,就是不同意,那就看您的了。您要是能達到,對方滿意,那就拿到了諒解書。要是達不成,那就按實際的數字,賠償,然後您該就按照法官宣判的去履行。

其實。只要您有誠意和解,適當的加一些賠償,法官基本上都會給你們調解成功。

最怕就是,人家不要錢,或者就是個天文數字,那基本就沒法調解了。

第二種,就是有商業保險的。其實這類比較理想。很多事情,保險公司會幫你處理。(我不敢保證所有的保險公司都這樣)

然後,跟上面的一樣,還是調解。

希望對您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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