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云社的这些角儿唱的歌需要版权吗?

微笑不难呢


看了同好的回答,除了@相声演义说的在理,其他几位的回答实在不敢苟同。

德云社确实因为《五环之歌》被告过、小岳岳唱《成都》也是经过赵雷授权的。

什么音乐版权不健全之类的那是以前的事了,现在词、曲、唱、改编、甚至是挂名署名都要经过正规流程的,德云社这么红火的演艺圈大咖当然也不例外,何况是有前车之鉴的。

当然那些久远的小曲、没有纳入著作权保护范畴的是不在这个范围的:因为没有版权...

大体就是这个意思,反正,咱们观众看着图的就是个热闹、开心,总会觉得貌似一切都很简单、很随意、轻轻松松就能搞定,其实背后的、我们看不到的那些运作和付出还是很多的。

“角儿”,不容易当啊。

德云社这样的大招牌,更是“小心驶得万年船”,只是不外透罢了。


袖子看娱乐



严格来说,任何一首歌曲都是有版权的,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只要未经著作权人允许,将人家的歌曲商用,那就涉及到侵权的问题。


以德云社来说,很多演员都有翻唱别人歌曲的经典作品,比如郭德纲的《大约在冬季》《忘情水》《桃花朵朵开》等;张云雷的《心云》《暖暖》《相思赋予谁》《风的季节》《原来的我》《我最亲爱的》等等;孟鹤堂的《滴答》《悟空》;张鹤伦的《套马杆》《依兰爱情故事》等等;岳云鹏的《往事只能回味》《五环之歌》等等,只要在商演的舞台上唱了,就会涉及到版权的问题。


为什么现在相声演员各种歌曲随便唱,却没有被追究侵权责任呢?主要是因为国内版权意识还比较薄弱,大部分权利人也没有较真,所以大家暂时都相安无事。


但是一旦有人较真,那还是比较麻烦的。比如岳云鹏曾将《五环之歌》改了词以后为某企业代言,就被《牡丹之歌》的曲作者告上法庭了,好像赔了几十万吧。当然,这个钱是邀请岳云鹏代言的企业出,但是是一个前车之鉴。


岳云鹏后来就聪明了许多,比如去年他在商演舞台上经常唱《成都》,就提前和歌手赵雷打了招呼,得到了人家的许可才放心大胆的唱。


岳云鹏去年受邀和李健参加歌手总决赛,唱了那首《唐僧在女儿国抒怀并看着女儿国王的眼睛》,李健透露在改编之前都专门联系了原作者并支付了版权费,这是非常正确的态度。


当然了,德云社演员唱的小曲小调是可以放心大胆的唱,因为年代久远,很难考证原作者是谁,所以也不涉及版权问题。


相声演义


德云社是干嘛的?德云社是郭得钢说相声的地方,全是相声演员,相声讲究说学逗唱,无论他们在哪说相声,上春晚,或上各地演出表演相声,虽然是商演,但可以唱任何人歌,而且不受法律约束!因为他们是在表演相声,而非是专门去唱歌的,相声就是说学逗唱来博得大家喜欢,这叫表演,不是唱歌,

现在创作者创作出一个好的作品不容易,如果随时随地被别人拿去商演唱歌那肯定不行,现在中国也有版权规定,如果翻唱别人歌曲必须得到原创作者的同意授权之下,才可以商业演出,

比如咱们演艺界的韩红为了唱李娜的青藏高原买了青藏高原的版权,之后才可以唱这首歌,

我感觉比如去参加选秀节目,如山东电视台的我是大名星之类的节目,选手去唱某首歌不需要有版权问题,因为选手是去比赛,评委们看他们唱功表演的怎样,同样也不是商业演出,如果德云社开演唱会!肯定不能唱别人歌,如果单是相声表演可以,想翻唱必须版本问题先解决了,否则后果自负!



笨笨说事听


不需要的,且不说这些角们在相声中唱的歌能增加歌曲的传唱度,让歌曲有了第二次生命,有了除了原作者之外又一次火起来的机会;就是需要收版权费,凭德云社班主郭德纲老师的影响力,凭德云社这些角们的影响力和庞大的人际关系,也没有人找他们要版权费的。

我们看看《著作权法》中的有关规定:依据《著作权法》第12条,改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人享有。仔细想想,这些角们在演唱别人的歌曲的时候,无论是词还是曲,多少还是有些改动的。那么是不是说这就是他们的二次创作呢!



相声基本功说、学、逗、唱,学字占了很大比重,“学”就是学习别人的戏曲,歌曲等等。如果每唱一首别人的歌都有交一次版权费,那对相声创作也会行成很大的阻碍的!


另外有关著作侵权的案子是自诉才受理的,歌曲的版权所有人不追究,就不会有事的。德云社风风雨雨这么多年,什么没有经历过?想必版权费的问题老郭也研究透了的,所以我们就不必瞎操心了,安心听我们的相声就是了!


相声迷老于


德云社的这些角儿唱的歌不需要版权,因为他们是改编别人的,这些被改编的歌曲原本就是在民间传唱的。


现在德云社的很多人气高的相声演员每次在说相声的时候总要唱歌,他们独特的演绎风格,把曾经的一些比较有名的流行歌曲改编的非常有韵味,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反而让之前的歌曲翻红了。比如岳云鹏的《五环之歌》,张云雷的《原来的我》、《别那么骄傲》、《听不到》,孟鹤堂的《滴答》等等。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喜欢德云社的这一些相声演员,反而对追星没有以前那么热情了。可能是因为娱乐明星现在千篇一律,比如说吴亦凡、鹿晗等人,造型风格都一样,早就被人们看腻了,审美疲劳了,还是看张云雷他们感觉好。





张云雷他们都是多才多艺,不只是会唱戏曲,也会唱流行歌曲,而且唱歌的时候有一种独特的风格,很多歌曲都被他们再次唱红了。

但是这些歌曲不需要版权的,因为歌曲创作出来就是让民众传唱的,如果传唱度越广说明这首歌越红。张云雷他们的功劳就是起到了很好的传唱作用,并且进行了改编,有了自己的风格。如果说非要版权的话,这个是属于相声演员自己的版权,因为这些是经过他们自己改编而产生的,新的作品也是广为流传,主要是因为它们的演唱者是张云雷等人而更受观众喜欢。


R娱记


我的回答最标准,如果是民歌就不要版权,如果是50年内的创作歌曲,就可能侵权。由于岳云鹏不懂得法律,歪唱《五环之歌》,现在已经成为被告。岳云鹏如果上中央电视台,就会有人举报他违法行为,所以他就上不了。比如何云伟,曹云金。所以你们不要攻击这两个人了,他们随时可能举报。😃



潘龙江红尘情歌创作人


民不举官不究。只要词曲作者不去告,就没问题。在我国群众普遍认为唱你的歌是给你面子,你不让唱是你臭不要脸。这样的大环境下,词曲作者一般也不会去告。

比如今年张云雷要搞演唱会,估计会翻唱很多歌曲,肯定是要付版权费的。

平时说相声返场偶尔唱一点,灰色地带,也就糊弄过去了。

总的来说,还是唱戏吧。不存在版权问题。😃


chuhanre


相声的艺术形式就是说学逗唱,学人家动作语言唱歌都是相声的艺术领域,要收版权那么是对相声这门艺术的践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