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怒砍邻居树“保卫”采光权 85岁老人被判刑

因邻居种树遮挡院子采光,85岁老人陈某一怒之下手持菜刀将树环剥损毁。近日,临沂市沂水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损毁财物罪,依法判处陈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某损失9000元。

陈某与蔡某是邻居。蔡某在自家门口栽植了两棵楸树,多年来,树木越长越大,遮挡了陈某院子的采光,陈某心生不满。2018年4月8日,陈某一怒之下手持菜刀将两棵楸树环剥损毁,造成损失9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支持。被告人陈某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从轻处罚;年满七十五周岁,从轻处罚,遂做出上属判决。

本案中,陈某可就采光问题向法院提起相邻权纠纷诉讼,要求邻居蔡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但是,陈某因不懂法,私自毁树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由受害方变为触犯法律的一方。

沂蒙晚报记者 张慧 通讯员 武传玲 陈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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