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身边感动:他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扣好扣子”

面对责任,他敢于担当;面对原则,他敢于坚持;对待工作,他满腔热忱。他就是灵宝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刘志祥。

灵宝身边感动:他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扣好扣子”

他是一个敢于担当的人

2010年5月,灵宝市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科。2010年6月刘志祥被任命为社区矫正科副科长,开始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当时,社区矫正对灵宝市司法局来说还是一项新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没有现成的模式来运作。接触这项工作后,刘志祥同志深感责任重大,怕做不好影响了全局的工作。面对困难,刘志祥同志没有气馁,心想受局之托就要尊局之命,再大的困难也要克服。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他认真学习了“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若干规定(试行)》、《河南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适用社区矫正前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详细了解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及各环节应注意的问题。为了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在司法局组织的社区矫正培训班上,他多次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依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如何处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应具备的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强调。通过培训,使司法所人员对社区矫正这项新任务、新工作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开展、规范开展打下基础。

他是一个坚持原则的人

张某因欠李某借款,与李某及其朋友申某、陈某发生争执,后张某将申某、陈某砍伤,经法医鉴定,申某伤情为轻伤,陈某的伤情为轻微伤。法院在审理中拟对张某适用社区矫正,并委托灵宝市司法局对其社区矫正环境进行调查评估。经过调查走访得知,张某平时有赌博等不良行为,且一年前曾伙同他人有过盗窃行为。据此,灵宝市司法局经综合分析后认为张某再犯罪的可能性较大,向法院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为张某不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张某得知后,多次托人找刘志祥,希望他能重新出具一份对张某有利的调查评估意见,但他不为所动,最终张某没能如愿以偿。

他是一个爱岗敬业的人

在担任社区矫正科副科长、科长的这些年内,刘志祥同志曾经有9个月是一人在科室工作,既要审核司法所的调查评估资料,还要撰写调查评估意见书;既要办理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解矫,还要办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警告、居住地变更;既要完成各种报表、撰写总结、汇报和信息报道,还要下乡检查督导。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刘志祥同志累计审核调查笔录6900余份,书写调查评估意见书1035份,采信率达96%;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17人,解矫845人,目前在矫272人;累计对189人次做出了警告处罚;对5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10名缓刑人员完成了收监执行。对于工作中的苦和累刘志祥同志毫无怨言,他认为这也是对他自己的一个锻炼,这也养成了他亲力亲为的工作作风,凡是他自己能做的工作都带头去做。

他是一个充满爱心的人

通过多年的社区矫正工作经历,刘志祥同志深深地体会到,社区矫正不仅需要强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而且需要体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性化关怀。对社区服刑人员只有安其身、暖其心,才能纠其错、改其过,才能实现社区矫正的预期效果。只要设身处地的为社区服刑人员帮困解难,社区矫正工作就能够得到他们的理解和配合。只要矫正好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我们的社会就多了一份和谐,多了一份稳定,小岗位也能体现大作为。

樊某因无证驾驶农用机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因樊某患有心梗、脑梗、糖尿病等多种疾病,经常出现头痛、头晕等症状,但是樊某的妻子和孩子均在郑州务工,家中无人照顾,樊某不得不请假去郑州接受治疗。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社区服刑人员一次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而樊某的病情又不是短时间内能治愈的,樊某请假期满后必须返回销假,然后根据需要再次请假去郑州治疗。因此,樊某不得不经常在郑州与灵宝之间往返,不但给樊某带来了经济上的负担,而且也不利于司法所的监管。为了减轻樊某的负担,刘志祥同志详细询问了樊某妻子和孩子在郑州的具体情况,得知樊某的家人已在郑州租房居住多年,大儿子还申办有郑州市的居住证,居住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永平路8号,建议樊某可以申请变更居住地,和妻子、孩子一起在郑州生活,在郑州接受社区矫正。樊某欣然同意。

由于樊某文化程度低书写有困难,刘志祥同志替樊某打印了一份《变更居住地申请书》由樊某签名按指印,还起草了《变更居住地征求意见函》,在征得局领导同意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寄送到郑州市金水区司法局,征求他们是否同意樊某变更居住地的意见。但不久,得到的答复是由于郑州市区划调整,樊某儿子的居住地现在属于郑东新区管辖,樊某不适合在金水区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而郑东新区目前还没有成立司法局,有没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还不得而知。难道樊某的这个问题就解决不了吗?面对这个情况,刘志祥同志没有气馁,多方联系终于得知郑东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由综治办具体负责,并打听到了负责人的联系电话。经过电话沟通后,再次将樊某的《变更居住地申请书》和《变更居住地征求意见函》寄送到郑东新区综治办,并很快就得到了他们的回复,同意樊某转入郑东新区进行社区矫正,帮樊某解决了困难。

灵宝身边感动:他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扣好扣子”

刘志祥到灵宝市司法局工作以来,连续12年被司法局表彰为先进工作者,多次被三门峡市司法局表彰为先进工作者,多次被灵宝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在荣誉面前,刘志祥同志不骄不躁,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只是做了一些力所能及、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工作,但组织却给了我一系列的荣誉,让我受之有愧”。

在社区矫正工作岗位上,刘志祥同志正在帮助着每位“扣错了扣子”的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扣好扣子”。

灵网备[2016]S0014号/文章来源于灵宝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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