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

俗话说遇事需冷静,冲动之下损毁他人财物,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近日,高新区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3名。

4月7日上午7时许,高新区公安分局和平西路派出所接辖区群众王某报警称,自家车的车牌在某售楼部门口被人折断了。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展开调查。经工作查明,4月6日晚23时许,李力、张强、刘山等三人在某售楼部门口欲驾车离开时,发现该车被受害人王某的汽车挡住了,为泄私愤,李力、刘山二人故意将王某的汽车后车牌折断,张强故意在该车前保险杠处小便。后经大量工作,办案民警依法将该三人传唤至和平西路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经询问,该三人对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衡水高新区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分局依法对李力、刘山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对张强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冲动是魔鬼,遇事需冷静,切勿因一时冲动酿下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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