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40家藥店有“掛證”嫌疑

(原標題:40家藥店有“掛證”嫌疑深圳開展執業藥師執業規範專項核查)

4月8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央視315晚會曝光重慶地區部分藥店存在執業藥師“掛證”亂象後,我市組織開展全市執業藥師執業規範專項核查工作。截止目前,共檢查479家藥品零售企業,出動執法人員958人次,發現40家藥品零售企業存在“掛證”的嫌疑,38名執業藥師已納入“深圳市藥品行業從業人員黑名單”待進一步核實後,依法從嚴從速處理。

據介紹,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於2016年印發了《深圳市藥品經營許可(零售)實施辦法》,依法將必須至少配備一名執業藥師寫入藥品零售企業許可條件中,並嚴格執行至今。截止2018年12月31日,深圳市有藥品零售企業6598家,註冊登記的執業藥師有6758人。

日前,按照國家藥品監管局和省藥品監管局的要求,我市分別印發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執業藥師執業規範專項核查行動的通知》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自查自糾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藥品零售企業應本著誠信守法經營的原則,立即對執業藥師配備情況和在職在崗情況開展自查自糾,並須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配備情況自查申明表》填報和上報工作;所有註冊執業在藥品零售企業的執業藥師亦須一併開展自查,凡是存在“掛證”行為、不能在崗服務的執業藥師,應當立即改正或於2019年4月30日前主動註銷《執業藥師註冊證》;對於未按規定提交報告,拒絕、逃避監督檢查或者偽造、銷燬、隱匿有關證據材料等情形的藥品經營企業,依據《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理。(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易東 毛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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