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中如何答辩好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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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离婚的场合,法院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五种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而第五种“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兜底条款。法律这样规定,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积极的一面是考虑到社会生活千变万化,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情形,所以可交由法院视具体情况酌情掌握。消极的一面是会给当事人甚至是法律实务工作者造成一些困惑。笔者尝试从实务的视角,对所谓的其他情形进行探讨。笔者在此特别声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①因此,笔者探讨的情形并非判断当事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未破裂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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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不得不提到的法律文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文件发布的时间很早,是1989年,很多人以为失效了,然而,它却是现行有效的。文件里面列举了13种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除去《婚姻法》已经规定的几种情形外,尚有七到八种不同的情形。限于文章篇幅,笔者仅筛选部分有争议的进行探讨。

(1)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俗称“骗婚”。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中,没有欺骗。所以,因欺骗而要求离婚的只能走普通的离婚诉讼程序。首先需要厘清的是,欺骗或弄虚作假是因,骗取《结婚证》是果,若二者无任何因果关系,则不应适用这一条。

那么,是否只要一方实施了欺骗行为就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呢?笔者认为,在具体认定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诸如一方欺骗对方说自己是初恋,后面发现对方其实有过女朋友;一方欺骗对方说自己家里很有钱,结果发现其实很一般;一方欺骗说自己是某985高校的研究生,结果发生只是一所普通高校的研究生;一方称自己身高有180,结果实测只有178。对于这类对男女双方是否结合和夫妻婚后感情没有实质性影响的欺骗行为,笔者认为不应轻易认定为感情破裂。而对于隐瞒自己的性取向、隐瞒自己的婚史和子女情况、隐瞒自己的故意重大犯罪史、隐瞒自己的重大疾病(如癌症、艾滋、精神病及其他遗传性疾病)等情形,笔者认为,这些情况对于一方是否选择与对方结婚以及婚后感情、婚姻质量具有重大影响,一般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2)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这个条款在实践中的运用有较大争议。

第一,何谓长期徒刑?三年以上,还是五年亦或十年?假如,某人为了补贴家用,实施抢劫犯罪,最终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另一方可以以此离婚吗?

第二,哪些违法、犯罪行为会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盗窃罪算吗?嫖娼算吗?笔者的观点是,如果实施的是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等犯罪行为,则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可以视为感情破裂。有个问题是,如果因嫖娼被行政拘留呢?从法院的判决情况来看,因嫖娼而被行政拘留,很难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唯一依据。但如果两次以上因嫖娼被拘留,则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可以判决离婚。②其它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而反复被拘留的情况也类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如果是在婚前发生,而婚后并未实施过,则很难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③但是,若一方婚前故意隐瞒了这一情况,是否构成“欺骗”,值得研究。

其他的,诸如双方闪婚后闪离的、结婚登记后未曾共同居住的、婚后多次与婚外异性实施性行为的(非嫖娼和同居)、假结婚的(是否属于感情破裂,有争议)④,可以作为离婚的重要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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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讨论一个问题:如果一方两次甚至三次提起离婚诉讼,能否视为感情破裂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后,要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一方在如此长的一段时间内,反复诉讼要求离婚,可见当事人的态度很坚定,似乎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笔者也经常听说离婚离两次一般都能离掉的观点。然而,一些法院的意见是:并不能以当事人起诉的次数作为唯一的判断依据,还应从夫妻双方的矛盾是否能够调和、夫妻双方是否生育子女及双方与子女的关系等角度进行考虑。⑤

总体来说,法院基于维护家庭及社会稳定、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等方面的考虑,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时,是相对比较审慎的。在没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符合法定事由或其他重大事由的情况下,两次甚至三次都不判离的情况并不罕见。


文章注释:

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法[民]法[1989]38号。

②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2民初13784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6)沪0112民初24938号民事判决书 。

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6)沪0115民初83437号民事判决书。

④闵海涛:《“假结婚”或“假离婚”后,对方不愿意离婚或复婚怎么办?》。

⑤李宏印:《三次起诉不属“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载中国法院网,2014-05-13 15:48:12发表。


闵海涛婚姻家事律师


可能是假夫妻吧,真夫妻不会感情破裂,更不会离婚

打死我我也不会和我老公离婚

就像他被打死也会照顾我一样

爱是彼此照顾,宠溺,成全

就算我老公有后宫三万,我也不会不爱他

同样的,就算我时时也花心,胡闹,和男生约会

他也只是说我几句

夫妻恩爱情不是一点简单的什么欲望决定的

所以我们就彼此都不花了,免得麻烦啊

没事我们可以一起打游戏,刷剧,有事我得管理他财务,公司,还要给他经常写发言的PPT

我相信,夫妻是一个坑的战友,是生死交付的情

那些动不动就感情破裂的,可能是小男孩女孩吧

然后他们还会说我们是政治联姻,或金钱交易,利益关系

孩子,长点脑子吧

你伴侣不能给你带来共同成长和利益,你要他干什么?难道是受虐狂?


慕颜歌41319


离婚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破裂,具体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感情破裂认定标准。


赵红文律师


不需要你作答辩,你只要表态就行,如未破裂,答辩是多余的,浪费时间,法官不会采信你答辩。只要双一方都承认分居一年以上(法官感兴趣的是双方承认並作记录,作为认定破裂的事实依据),法官就可作出判决。


阿福150298048


既然已经走上法律这一步了,何必还需辩解呢?明明已经各自相看相厌,还要这么虚伪干嘛。能不能好好的来,爽快的散呢!


Angel992


没亲身体验过,耐心地等我个世纪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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