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當“老賴” 懼怕收監終和解

近日,在烈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執行難”案件成功和解,被執行人姜某懾於法院執行威力,主動要求與申請執行人張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為該案順利執結奠定了基礎。

緩刑期間當“老賴” 懼怕收監終和解

張某訴姜某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兩審終審後,判決姜某支付張某80萬元,但判決生效後姜某拒不履行支付義務,張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受理後,執行幹警即向被執行人張某發送了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並對被執行人名下的存款、房產、車輛等信息進行了多方查詢,但未發現其有可供執行財產,案件一時陷入困境。

執行幹警並沒有就此放棄,繼續對被執行人姜某的個人財產等信息進行查詢,調查到姜某因另案犯罪行為正處於緩刑考驗期,目前正在宜興市司法局接受社區矯正。得知這一信息後,執行幹警立即向宜興市司法局發出工作聯繫函,通過司法局向其施加執行壓力。在司法局的協助下,執行幹警於2019年4月4日約見了正處於緩刑考驗期的被執行人姜某,執行幹警告知姜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結果可能是撤銷緩刑,而且還要成為失信被執行人,被限制高消費。姜某因懼怕收監,主動要求與申請執行人張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雙方確定了還款方式,為該案順利執結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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